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