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狐皮是刚入冬的时候王奕赏给宋小郎的,他一直没舍得用,这次给挽月用上了。霁月用的只是寻常的棉布做得手袖,里面蓄了厚厚的棉花,只在两头缝合的夹缝处滚了一圈儿兔毛做装饰,和有身份的小厮们戴的差不多形式。
“大哥如今是赴太女殿下的约,自然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在家又不出门,用那么好的东西给谁看啊?”这话是宋小郎虽教他说的,但他的心里也极为认同,只是他木讷嘴拙,不大会说讨人喜欢的话,因此每次宋小郎都提点一二。
挽月见状笑着回头说:“侍书去把我那个红狐狸皮的手袖拿过来。”
侍书去厢房里翻找了出来,给挽月送了过来。
“我把这个赠给三弟吧,这只也有二年了,是打外头买的,比不上宋叔做得精细,不过皮毛倒是暖和,我不大喜欢这个颜色,也没怎么用过,你拿去用吧,可别嫌弃是旧的。”
霁月接过来,上手摸了一下果然是极好的,只是略有一些黑色的杂毛,但并很不影响美观,他也不跟挽月客套,笑着道了谢,欢欢喜喜地拿了。
霁月走后,侍棋笑着问:“三少爷来送了一副手袖,公子又还回去一副,这是换着好玩儿吗?”
侍书解释:“你啊,没看见三少爷自己用的那个还是个棉布的吗?天巧院的宋郎君份例少,又没有得力的母家补贴,只怕这白狐皮也难得,我瞧着像是主君前阵子赏的。他不舍得给三少爷用,巴巴地做了给咱们公子送过来,这份心意实在难得。
咱们公子待兄弟一向亲厚,自然不忍心看着三少爷和奴才一样用次等的东西,所以才想了个既不伤三少爷面子,又送东西的说辞。”
“哼,就你知道公子的心意,怪道公子最看重你呢!”
“好了,把这副手袖收起来吧,明日我出门带上。”想到明天要出门去爬山赏梅,挽月才打起了几分精神来。过去十几年日子都过得平淡如水,他从来不觉得什么,可是靖霜带着他见识了万丈红尘他就再也静不下心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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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雪中赏梅
清晨,太阳从东方的云层里升了起来,把明亮的光辉撒向了人间,可是冬日里的阳光没有多少温度,空气凝结了一夜的寒气,还是冷得要命。
挽月一大早起了床,由着侍书服侍梳洗,此刻正坐在镜子前任由侍书给他梳头发,他自己却忍不住有些瞌睡。
“哈啊~”挽月打了个哈欠接着说:“我冬日里懒散惯了,今天起这么早还有些不适应。”
“什么懒散惯了,公子是昨天晚上想着太女殿下睡得太晚了,奴才在外间服侍听着都快三更了您还翻动呢。”侍书笑着拆穿了挽月的掩饰。
“我哪儿有?”挽月矢口否认,面上却微微发烫,唉,他前阵子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才不会为靖霜辗转反侧,没想到这么快就打脸了。
最近见不到靖霜他心里的确有些空落落的,原来这就是相思的感觉吗?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既能让人消沉也能让人精神焕发,竟是把自己全部的心思情绪都系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侍书用了一只银色的发扣把挽月一小半的头发收了进去,剩下的一半就披散在肩头背后。挽月的发量很多,因此天气不热的时候就束一半留一半,留下来的那一半正好及腰长。
“奴才给公子画一下眉毛吧,显得精神些。”侍书说着从妆匣中取出了青雀头黛来让挽月转过来面对他。
挽月的面相很柔和,眉毛略有些弯弯的,颜色也浅,侍书用深灰色的青雀头黛替他描画了一番,又将眉尾往上挑了挑,一时间竟是气场大变,显示出几分凌厉来。
“画好了,公子转过去看一看。”侍书扶着挽月的肩膀让他转了过去。
挽月看着镜中的自己,微微皱了皱眉问:“会不会显得有点儿凶?”
“哪儿有?奴才再帮您点上一颗泪痣。”侍书说着用青雀头黛在挽月左眼角下点了一个灰色小点,称着他欺霜赛雪的脸更有了几分妩媚风流。
其实挽月的眼睛生得本就十分妩媚,他的睫毛又密又长,像是鸦羽一般黑亮,一双桃花眼的上眼皮拱桥一样朝下弯着,到了眼尾处却突然转变了走势,像一个小勾子一样往上折了上去。这样的形状让他的眼睛不笑时也带着几分笑意,却笑起来更是像月牙一样弯弯的,眼周有些粉晕,像是揉碎了娇嫩的桃花瓣晕染开来一样,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柔情感。
挽月平日里行事端庄大方,所以谁也不觉得他生得妩媚风流,只因后天的清冷气质盖过了先天的妩媚长相而已,侍书在他眼角点的泪痣,恰是与他本来的面容相得益彰。
“哎呀,你怎么还给我点这个,瞧着像是……”挽月恼了话说到一半又停下来,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活像是要出去勾引人的狐狸精一样。
“侍书哥哥心灵手巧,奴才觉得很好看,公子千万别擦掉。”另一边站着的侍琴上来按住了挽月抬起欲擦拭的手。
“那就这样吧!”
挽月在众小厮的劝解下放下了手,站起来由着侍书再服侍他穿衣。他的衣服是昨天就挑好了的,此时不必再费心搭配,穿上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