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清欢家中,五十二寸的液晶显示屏上,定格的站在血海之中白裙黑发的少女冷漠地凝视着充斥着紧张气氛却仿佛被切割成两个空间的客厅。
艾米丽手心里攥着一把冷汗,小心翼翼地自沙发后面探出头,目光一长,看一眼玄关处的场景,顿时呆住了——谢清欢这房子有些年头了,不是现在常见的那种豪华大户型,空间不大,布局精巧,从玄关到客厅不过几步路。不请自入的那人脚步轻盈,看上去很是矫健,原本一个瞬间就可以杀到她跟前。
却不知为何,那人走得异常艰难,前脚跨出,行进几步,后脚一转立刻就被带回原地。那人突击了十分钟,仍在原地打转,压根儿就没走出玄关的范围。
他可以看到客厅里朴素但很显然是用了心的摆设,也可以感觉到客厅里有人,但他看不到那个人的所在,脚下也无法越过玄关一步。华国有句老话,叫做反常即为妖,原本他没打算让这地方染血,但事情的发展超出他的预料,只能从权。
他抬起手腕,看一眼装置精密的手表,略作调整之后,反手从后腰拔出装了消音器的手枪,一边仍保持着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凝听那道轻微的呼吸声,目光之中却隐约流露出一点疑惑以及更深的防备——这房中的摆设必定有古怪,别致得让人有种摧毁一切的兴奋。若不是老板下了严令不准破坏房中一分一毫,他也不必如此束手束脚。
艾米丽看着他的举动,也觉得有些诧异。她的动作虽然很小心,但这些年在华国的安稳生活,使得她很久不曾置身于危险之中,即便身手没有退化多少,但反应速度多少有些跟不上了。那人带着枪,身上那种肃杀的气息却掩饰地十分完美,很显然杀人对他而言便如同家常便饭。
她的动作并非没有破绽,那人却没有动手,这说明了什么?艾米丽把探出去的脑袋缩回来,拧着眉沉吟片刻,探手捞起一只抱枕,用力向上一抛。
那只抱枕在空中划过一道零落的弧,掉落在沙发上,没有受到任何的攻击。艾米丽挑了挑眉,敏捷地从沙发上滚下来,贴地直滚进厨房,抄起挂在墙上的平底锅,转过身脚步一步,想了想又从刀架上抽出菜刀,雄赳赳气昂昂地穿过客厅向玄关走去。
那人握枪的手很稳,眉心微蹙,似乎依旧烦恼于无法再进一步的窘境,并没有察觉到即将发生的逼命偷袭。
寸土之地无法前行,或者前行了找不到终点,这在华国有个十分通俗的说法——鬼打墙。艾米丽作为道格拉斯家百年来唯一一个变性人反出家门之后,这些年来,除了在泰国稍作停留,其他时间一直都生活在华国,对这个国家的古文化很是仰慕。
作为一个华国通,她当然不会认为这是鬼打墙,而更像是古早时候行军打仗布下的那种迷惑人眼、动摇军心、于兵法战策相结合,用极少的伤亡取得最大胜利的阵势阵法。
数年前那位意外身亡的著名学者谢持节,就曾致力于古军事古阵法的研究,甚至还将研究结果与现代军事相结合用于演习,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如果说这客厅里的某些布置跟玄关在方位上相呼应,形成了一个古阵,将人陷在阵中,使他看得见摸不着。那么,从阵外对陷入阵中的人袭击,会有什么后果呢?
想通了这一点,艾米丽一手平底锅一手菜刀,绕过沙发,放缓了呼吸,几乎站在了那人的眼前。那人心中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他并没有察觉到危险,毕竟人的气息并不仅仅是指呼吸。
罗伊知道这地方有些异常,作为一个改造人,他的五感比寻常人要灵敏许多。像这种抓人的人物,他已经很久没有出过了。他是格雷的尖刀之一,对于握住他这把利刃的人,他并不十分了解。
但他知道,从格雷毫不手软地剪除异母兄长查尔斯,道格拉斯家这一代的宿命就已经开始。
罗伊今天的任务是抓一个变性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变性人,而是道格拉斯家有史以来唯一一个变性人。格雷向来无心无情,对于不知道该叫弟弟还是叫妹妹从一个子宫里爬出来的同胞,在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的表情有点奇特,口气很有些微妙。
抓活的比弄死了再带回去的难度大一些,但对他而言,这并不是问题。作为最强的改造人,他这些年罕逢敌手,能让他敬佩的完全体人类就更少了,甚至连格雷都算不上。当年那个悍勇无匹被称为鬼之中校的男人便是其中之一。
根据消息,这个男人似乎就在t市。若有机会,定要找他再战一次。
罗伊这么想着,觉得浑身的血液都仿佛燃烧了起来。在一阵劲风迎面袭来的时候,他想也不想,狠狠一拳击出。拳头跟不甚坚固的金属物发生了猛烈地撞击,金属物被击飞。罗伊若无其事地收回拳头,耳边似乎传来了半声闷哼。
艾米丽用尽全身力气发生的一击被轻描淡写地化解,整条胳膊被巨大的力道震得发麻,几乎能听到骨骼交错的声音,而平底锅脱手飞出去,落在空寂的客厅地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艾米丽看着完全内凹突出,显然已经彻底报废的平底锅,脸色微微一变——这种力道,难道……
道格拉斯家既尚智又好斗,男人们自小习武,十三岁便拥有决斗权,可以理直气壮地挑衅并杀死看不顺眼的同族。艾米丽虽然变了性,但也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手上站着同样疯狂好斗的至亲的血,她的身手自然也不会弱。
这些年不再时刻处在危险之中提防着来自至亲的攻击,也没停止锻炼,始终让身体处在一种敏捷的状态,这个人在力道上真有些匪夷所思了。
再一想上次陈希瑶那鬼魅样让人招架不及的速度。陈希瑶那晚穿着迷彩服,她还以为速度快是因为那人本身是佣兵的缘故,如今看来,并非如此。
——难道,格雷终于完成了改造人的实验?
格雷小的时候对医术很敢兴趣,曾立志要当最好的医生。即便是在遍地聪明人的道格拉斯家,他的聪明也完全可以凌驾于同辈的其他人之上,道格拉斯家也有足够的条件让他发挥这种聪明。
直到他十五岁那年收到了决斗战书,几乎没有耗费什么力气就击败了对手,至亲的鲜血与生命都没有让他动容。他在决斗台上,用手术刀将还有一口气的堂兄解剖,仿佛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划开皮肉,看到裹在鲜血中的完整筋脉与胸膛中鲜活的还在跳动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