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一步抵达洛杉矶的埃迪,马不停蹄的赶往比弗利山,他约了一位老朋友在希尔顿酒店用下午茶。
想要调查哈维温斯坦和迪士尼,他必须得寻求外援。
作为曾经美国第三大报纸的总编,埃迪在洛杉矶的人脉非常广,而且并没有随着他远走纽约而断掉联系,毕竟他的身份比以往还要高出许多。
埃迪约的老朋友,在好莱坞、时尚圈、乃至整个洛杉矶都称得上是大人物——格雷顿卡特,《名利场》杂志的传奇主编,他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一位巨星的崛起。
虽然跟格雷顿相差近十岁,爱好也不尽相同,但缘分总是这么奇怪,两个性格不尽相同的人,却能成为多年好友,当年埃迪最落魄的时候,还受过格雷顿卡特的帮助。
“hey~格雷,这么久没见,你的头发又白了许多。”埃迪老远就看到格雷顿一头标志性的银色背头,没忍住直接喊道。
格雷顿闻声回头,大笑着冲埃迪招了招手。
《名利场》至今仍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杂志之一,杂志内容围绕着影剧、政治与财经界的名人生活,但不是走八卦杂志的路线,而是以精致的时尚报导,以及犀利的评论见长,作为杂志主编,格雷顿卡特自然而然的成为小明星心中的大人物。
于是,本来在座的客人都在安静的享用午茶,还显得很安静的行政走廊,听到格雷顿卡特在场,就像是在平静的湖面砸下了一块巨石,激起涟漪。
埃迪来到近前,格雷顿无奈地笑骂道,“你可是打搅了大家的悠闲时光。”
话音刚落,埃迪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发现同桌的还有位女人,而且这位看上去带着一丝印度血统的中年女人还是熟人。
带着疑惑道,“拉蒂卡?你怎在这?”
女人是拉蒂卡琼斯,《时代》杂志的副总编,此前还担任过《纽约时代》的书评编辑。
拉蒂卡优雅微笑,“埃迪,好久没见,事实上我去年就辞职了。”
埃迪大惊,“什么?你辞职了?该死,我怎么不知道?人事部的混蛋,我要把他们都开了!”
格雷顿卡特打趣道,“瞧瞧,去了一趟纽约,说话都带着资本的气势,华尔街真是磨练人啊。”
外人听起来像是嘲讽的话,埃迪却知道,自己这位老友是出了名的腹黑,损起人来能把人气懵过去。
可能也是受到他独特的品味和性格影响,《名利场》杂志也是自由洒脱的要命——亲英的倾向、自由派zz立场、老派好莱坞魅力、恶作剧式笔风,这些都是外界给《名利场》的定义。
埃迪无语,“格雷,你知道我的意思,我手下的大将离职了我都不知道,若不是boss器重我,我还以为自己被架空了呢。”
拉蒂卡微笑不语,静静的看着两位老友交谈。
格雷顿卡特摆摆手,“是我把拉蒂卡请来的,你知道我准备退休了。”
“什么?”埃迪发现今天格外容易激动,可接连两个让他咂舌的消息,实在不能不震惊。
掌管《名利场》25年的主编要退休了?这消息一旦传出去,就不是往湖里扔石头那么简单了,而是压了一座山。
埃迪反应很快,他立刻意识到拉蒂卡琼斯出现在这里意味着什么了,“所以,你挖人挖到我头上了?”
格雷顿耸耸肩,“人都是要向前看的,来《名利场》对拉蒂卡的人生写下重要的一笔。”
埃迪下意识的反驳,“《时代》杂志也不比《名利场》差。”
格雷顿轻飘飘的一句,“好啊,你把《时代》的主编开了,我就让拉蒂卡回去帮你。”
埃迪语气一滞,随即连连苦笑,格雷顿的语言依然那么犀利,“好吧,你赢了。”
看向拉蒂卡,“不管怎样,都要恭喜你,能够成为《名利场》创刊以来的第六位主编,你的名字足以载入史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