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发现第三护卫群进入东海的时候,杨禹方就建议进行空中打击。
只是,当时的几个特殊因素让腾耀辉否决了他的提议。
一是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作战意图不明,如果集中力量打击第三护卫群,而联合舰队又杀入东海,必然会对舰队决战造成影响。说得简单一点,如果第三护卫群担任佯攻,日本空中自卫队就能用少量战斗机牵制住中国空军的多数战斗机,然后在主攻方向上,也就是联合舰队这边集中优势兵力。为了在舰队决战中取胜,肯定有必要保留航空兵主力,而不是浪费在次要战场上。
二是第三护卫群进入东海后,“海龙”号没有跟上去,而白天的太阳黑子爆严重影响了预警机的作战使用,所以当时并不清楚第三护卫群的具体行踪,在天黑后起飞的电子侦察机也没能截获第三护卫群发出的信号。因为东海整体上北宽南窄,如果第三护卫群靠着冲绳群岛南下,预警机必须前出到离本土五百公里处,才能监视整片海域,而在这里极易遭到日本战斗机拦截。
最后,也有腾耀辉的一点私人想法,即第三护卫群靠近后,要么让周渝生指挥的潜艇去收获战果,要么让第二舰队转向迎战。在舰队与潜艇参战之后,再出动航空兵,夺取局部制空权。
事实上,当时商定的结果也是如此。
即在确定了第三护卫群的行踪之后,由航空兵夺取局部制空权,驱逐伴随第三护卫群活动的反潜巡逻机,让潜艇出击。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空军的作战压力。
按照这套作战计划,在六月二日凌晨一点之前,只有周渝生调整了潜艇部署,扩大了钓鱼岛北面的潜艇巡逻区域,把陪伴东海舰队作战的那艘093级攻击核潜艇派上去,充当对付第三护卫群的主力。
当时,杨禹方把重点放在了联合舰队上。
凌晨一点左右,也就是在收到“海龙”号报告后大约四个小时,随着当晚的第四次战术侦察情报到手,腾耀辉改变了战术安排。
牧浩洋的判断没有错,担任佯攻的不是第三护卫群,而是联合舰队。
到这个时候,联合舰队不但没有加速,反而调整了航线,没再奔向钓鱼岛,而是在冲绳西面大约一百公里处转向北上。
即便只是战术转向,比如发现中国空军的战术侦察机之后,故意转向麻痹对手,联合舰队也不可能在第三护卫群之前到达。
当然,得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第三护卫群仍然以三十节的速度冲向钓鱼岛。
只要证明了这一点,就能肯定牧浩洋的判断准确无误。
更重要的是,能够由此推断出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作战目的。要知道,此时东海舰队已经越过了钓鱼岛。如果第三护卫群没有调整航线,那么其袭击对象就不是东海舰队,而是后面的第二舰队。
日本海上自卫队为什么要袭击第二舰队?
腾耀辉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让杨禹方安排侦察机,尽快确定第三护卫群有没有像牧浩洋判断的那样,直接杀向钓鱼岛。
当然,在执行命令的时候,杨禹方肯定得考虑到其他情况。
侦察机起飞后,海航的两架kj-200也紧急出动,在空军提供的八架j-20的陪伴下向东海腹地飞去。
因为kj-200的巡航速度不到七百公里,所以不用急着派遣制空战斗机。
考虑到,mig-31是纯粹的战术侦察机,只配备了航空照相机,原配的火控雷达早就被拆掉了。即便没有拆掉,这种用来拦截高空高速轰炸机的雷达也不具备对海搜索能力,在侦察中派不上用场。
杨禹方随后又派出了四架j-11c,用来扩大战术侦察范围。
不管怎么说,j-11c的速度比kj-200快得多,而且在使用火控雷达时,能够搜索前方一百二十度区域内、二百五十公里范围内的海域。如果第三护卫群以防空编队航行,探测距离还能增加几十公里。
更重要的是,j-11c在执行战术侦察任务的时候,能够全程超音速飞行。
使用117s发动机后,j-11c在携带两具大型副油箱与一具航空侦察吊舱的时候,起飞推重比超过一。在用掉了副油箱里的全部燃料、抛掉副油箱之后,j-11c能以一点三马赫的速度巡航飞行。如果有必要,可以用内部油箱里的燃油以两马赫的速度飞行一千一百公里左右。
对于侦察半径大概为八百公里左右的任务来说,基本上可以确保全程超音速飞行。
这样一来,j-11c能在四十五分钟之后发回确切情报。kj-200起飞之后,需要一个小时到达战区,还要十五分钟进行搜索。
在高强度交战中,半个小时的意义非常重大。
只是,在此之前,杨禹方就收到了kj-200发来的消息。
虽然是战术预警机,但是kj-200采用的是y-8-900的机体,比e-2d大得多,不但有更多的指挥控制台,还能额外搭载一些电子设备,比如专门用来搜集无线电信号的被动探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