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牧浩洋提交了第七份情势分析报告后,黎平寇批准了派遣印度洋舰队前往阿拉伯海的军事部署方案。
因为“昆仑山”级航母的第二批,即“秦岭”号与“太行山”号已经服役,“南岭”号与“武夷山”号也完成了验收工作,所以在年初的时候,“长江”号与“黄河”号被调派给了印度洋舰队。按照腾耀辉亲自制订的海军部署方案,“昆仑山”级航母的第三批,即“喜马拉雅山”号、“喀喇昆仑山号”、“大兴安岭”号与“阿尔泰山”号服役后,将再向印度洋增派两艘航母,组建以瓜达尔港为基地的“西印度洋舰队”,原印度洋舰队则改编为“东印度洋舰队”,让印度洋与太平洋上的航母战斗群保持在一比二的基础之上,增强对印度洋的控制力度。
当然,这要到二零四零年之后。
如果一切顺利,在二零四五年前后,c3型航母就将取代“长江”级,并且争取在二零五五年之前,把航母战斗群的数量增加到十五支,达到与美国海军同等的水平。至于“华盛顿条约”,将在二零五零年作废。
在黎平寇做出这一决定的时候,美国海军的两艘航母已经进入地中海。
虽然黎平寇没有给牧浩洋直接指示,但是他做出的决定,已经表明了立场,即之前就已经确认了的基本策略:只要美国采取行动,中国就将采取行动,绝不容许美国单方面干预中东局势。
在此之前,黎平寇已经让杜小蕾向美国当局表明了立场。
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当时杜小蕾已经向美国国务卿提出,美国在中东地区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无助于解决危机,只会使局势进一步恶化,而且中国肯定会在必要的时候,采取针对性行动。受中国态度影响,美国国务卿在十九日上午就提出,美国愿意与中国共同采取军事行动阻止战争爆发。只是,杜小蕾拒绝了这一提议,而且提出了反对理由,一是中美有没有权利采取军事行动,二是如何界定军事行动的范围,三是谁来承担打击任务,四是用战争制止战争并不可行。
事实上,中国反对的主要理由,还是担心美国借机扩大影响力。
要知道,在这场危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埃及与叙利亚,或者说是阿拉伯国家。如果中国赞成用军事打击来阻止战争爆发,肯定会得罪埃及与叙利亚,甚至会得罪整个阿拉伯世界,使之前的所有努力全部白费。通过军事行动,美国则能重塑威信,巩固在中东地区的霸权地位。
此外,还要考虑欧盟与俄罗斯。
中国与美国采取军事行动,不管理由多么充分,肯定会得罪欧盟与俄罗斯,从而导致国际局势朝未知方向发展。
从法理上讲,中国与美国也没有理由因为某一国准备发动战争,而对其进行军事打击。
如果有了这个先例,那么在今后处理类似的国际问题时,任何一个大国都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对其他国家进行军事打击。也许,中国能从中获益,但是最大受益者肯定是美国,因为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前几场局部战争,甚至包括第二次朝鲜战争,美国都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向其他国家开战。
黎平寇在其回忆录中也提到,如果中国以美国的方式来实现国家复兴,那么中国永远也不可能超越美国。
只是,九月十九日夜间发生的事情证明,中美联合对以色列、埃及与叙利亚进行军事打击,肯定是阻止第五次中东战争爆发的最后机会。
开罗时间二十二点左右,叙利亚副总统阿萨德进行电视讲话。
在号召全体叙利亚人武装起来之前,阿萨德抛出了一颗重磅炸弹:叙利亚情报机构已经逮捕了策划爆炸案的两名革命卫队军官,证明他们为以色列情报机构摩萨德服务,以色列必须为此负责。
几乎同时,所有阿拉伯国家都收到了叙利亚的外交照会。
必须承认,叙利亚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
为了说服其他阿拉伯国家,叙利亚拿出了足够充分的证据。在被逮捕的两名革命卫队军官中,一名参加过二零三二年,南黎巴嫩的军事行动,曾经被以色列国防军俘虏,直到二零三四年才返回叙利亚。另外一名担任过叙利亚驻突尼斯武官,在此期间多次与摩萨德的谍报人员接触,其三个海外账户中有五百五十万美元的不明资产,而且全部通过加勒比海的私人银行汇入。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叙利亚情报机构在逮捕两人的时候,查获了一批爆炸设备,以及用来制造炸药的化学原料,经化验证明与汽车炸弹的炸药完全吻合,而这些化学原料由一艘经土耳其停靠的货轮运入叙利亚,在此之前则在以色列的海法停靠了三天,货轮上的一名船员在爆炸发生前来到大马士革,在一家小旅馆居住了三天,期间与被捕的两名军官、以及在爆炸中丧生的一名军官有过直接接触。根据叙利亚提供的资料,这名船员在十九日经黎巴嫩进入以色列。
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其他阿拉伯国家也无法提出反对意见。
一个小时后,纳杰夫通过电视讲话,向以色列发出了最后通牒,即在十二小时内交出爆炸案嫌疑人。
在纳杰夫发表电视讲话的时候,埃及军队已经开始了战前动员。
叙利亚军队的战斗动员还要稍微早一点,只是效率比不上埃及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