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金枪鱼”级全电动潜艇是中国海军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的主力,那么被命名为“长城”级的攻击核潜艇就是中国海军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的骨干,而且是第三次世界大战初期最先进的攻击核潜艇。
虽然在最初的时候,海军要求把水下排水量控制在一万吨左右,最多不得超过一万二千吨,但是参与竞标的几家造船厂都提出,在采用磁流体推进器与jh-45反应堆后,排水量不可能控制在一万二千吨以下。
经过重新审核,海军调整了方案,把排水量放宽到了一万五千吨左右,最大不得超过一万七千五百吨。
从排水量上看,“长城”级已经是当时最大的攻击核潜艇了。
最终,武汉造船厂提交的设计方案以绝对优势胜出,在工程实施阶段,武汉造船厂与青岛造船厂组成了联合体,共同负责建造工作。具体操作上,由武汉造船厂负责主要模块的建造工作,然后在青岛造船厂组装。主要就是,武汉造船厂在长江中游地区,最多只能建造万吨级舰艇。此外,在“黄貂鱼”级与“金枪鱼”级的建造任务中,武汉造船厂承担了总装工作,船台早就被占满了。
除了大,“长城”级的性能也极为出色。
按照武汉造船厂提交的设计方案,“长城”级的最大潜航速度达到了四十七节,而且能以四十五节的速度持续航行,四十节时的噪声强度在九十七分贝到九十九分贝之间;最大下潜深度为九百八十米,极限下潜深度为一千一百四十米;水下排水量一万七千四百吨,储备浮力百分之十八。
因为这还不是最终的设计方案,所以在武器配制、人员编制、持续作战能力等方面还没有确定下来。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长城”级绝对不是一种廉价的潜艇。
当时,武汉造船厂的报价就高达二千二百亿元,而且还只是初步估算的价格,按照以往的惯例,实际造价上浮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五都很正常,因此“长城”级在不包括设计费用时的造价在二千五百亿元以上。
可以说,这差不多顶得上一艘“泰山”级航母了。
面对如此高昂的造价,海军肯定不可能大批量采购“长城”级。
事实上,在启动项目的时候,牧浩洋心里就非常有数,知道“长城”级是一种根本负担不起的先进潜艇,因此只能作为潜艇部队的中坚力量,通过大批量建造“黄貂鱼”级与“金枪鱼”级全电动潜艇来平衡造价。
当时,海军仅仅计划购买四艘。
除了价格因素之外,“长城”级是第一种配备可控聚变反应堆与磁流体推进系统的攻击核潜艇,肯定在技术上存在欠缺,大批量采购的时机还不成熟。在某种意义上,“长城”级是一种过渡性质的攻击核潜艇,或者说是把攻击核潜艇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提高了中美海军军备竞赛的门槛。
说得形象一点,“长城”级的主要价值就是让美军的核潜艇全部过时,迫使美军花更多的资金研制与建造能与“长城”级匹敌的攻击核潜艇,从而降低美国海军在其他领域内的发展速度。
事实上,这也是“长城”级在战前发挥的最为关键的作用。
“长城”级的出现,让美国海军非常悲观的认识到,其寄予厚望的“波特兰”级攻击核潜艇面临着服役就落后的尴尬处境,结果“波特兰”级的建造数量由四十四艘直接削减到了十二艘。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初期,美国海军依然得让已经服役了二十多年的“弗吉尼亚”级征战沙场,而作为其潜艇部队主力的“小石城”级也没有任何性能优势可言。
当然,这也反过来影响了中国海军。
严格说来,武汉造船厂的工程师做出了最大的贡献,把这种原本不被海军抱太大希望的潜艇设计成了一种足够先进的潜艇,避免了提前启动第二代聚变核潜艇的建造工作,为海军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水下作战平台。
可以说,“长城”级的设计非常成功。
严格说来,以二十一世纪五零年代的标准衡量,除了造价过于高昂之外,“长城”级几乎没有缺点。
结果就是,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海军加大了“长城”级的采购量。
只是,在继续采购的时候,海军不得不通过减低技术标准的方式,来降低“长城”级的建造价格。
比如,从第三批开始,“长城”级耐压壳体不再采用hy-240型钢材,而是采用了在全电动潜艇上得到广泛应用的hy-180型钢材,仅次一项就把建造价格降低了百分之十五,主要就是hy-240型钢材的生产难度太大,加工也十分困难,导致“长城”级的壳体成品率连百分之十都不到。换用hy-180型钢材后,不但钢材本身的生产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加工难度也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