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术安排上,美军的突击行动可以说是无可挑剔。
巡航导弹群到达的时候,为了避免误伤,在横滨附近巡逻的中国战斗机都撤退到了一百五十公里之外,毕竟战区防空系统在作战的时候、特别是在拦截高超音速巡航导弹内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分辨敌我,就算拦截导弹上的敌我识别系统发挥了作用,在战场上空徘徊的战斗机也会影响拦截作战。
结果就是,美军战斗机群在二十三点二十三分到达横滨上空的时候,离得最近的中国战斗机还在一百多公里之外。
当时,在横滨外围巡逻的预警机根本没有发现超低空进入的美军战斗机!
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反导作战的时候,预警机得为战区防空系统服务,因此都以跟踪方式集中照射了巡航导弹群,为拦截导弹指引目标,导致四架预警机都忽视了来自南面的美军机群。
这轮攻击,美军使用的不是导弹,而是反舰制导炸弹。
在之前的海战中,中国海军早已证明,配备了火箭助推器的反舰制导炸弹是战术战斗机最理想的对海打击武器。虽然这会增加战斗机的突防风险,比如必须让战斗机在离目标足够近的地方投掷炸弹,导致战斗机必须进入敌舰队的防空拦截区域,但是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弹药的命中率,从而提高攻击效率。
反舰制导炸弹取代反舰导弹,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即能够突破敌舰队防空系统的反舰导弹越来越大,而从第四代战斗机开始,内置弹舱就成为了主流配制,因此战术战斗机很难携带大尺寸的反舰导弹。如果按照战斗机的弹舱尺寸来设计反舰导弹,其性能又难以得到提高。
在二零年代,美国海军曾投资开发了一种针对f-35c内置弹舱的小型反舰导弹,结果只生产了四百枚,在服役五年后就退役了。主要原因就是,这种小型反舰导弹的最大飞行速度只有零点九五马赫,最大射程不到一百二十公里,根本无法突破舰队防空网,而且同样得让战斗机承担巨大的突防风险。
事实上,在此之后,美国海军并没有放弃小型反舰导弹。
只是,随着舰队防空能力逐步提高,特别是以电磁速射炮为代表的新式末段拦截系统开始普及,速度慢、射程短的小型反舰导弹更加没有市场。此外,战舰排水量越来越大,对反舰导弹的威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反舰导弹的战斗部越做越大,而过小的弹体又限制了战斗部的威力。结果就是,任何一种小型反舰导弹都无法配制大型战斗部,也就无法对战舰构成严重威胁。
要知道,对付排水量在两万吨以上的大型战舰,如果使用agm-84这类总体质量在一千公斤以内、战斗部不到五百磅的反舰导弹,至少需要八枚才能瘫痪、击沉则需要十二枚以上,而在理想情况下,让十多枚导弹击中一艘战舰的概率也不是很大,也就很有必要使用战斗部更大的反舰导弹。
这些因素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反舰导弹越做越大,也就不再适合战斗机携带了。
虽然从理论上讲,在采用外挂方式的情况下,战术战斗机也能携带重量在两吨以上的大型反舰导弹,但是在正常的作战行动中,特别是在打击敌方舰队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位指挥官会让战斗机外挂反舰导弹。
要知道,外挂弹药,将破坏战斗机的隐身能力,还会缩短战斗机的作战半径。
在现代海空作战中,战斗机没有隐身能力是不可想像的事情。要知道,没有隐身能力的战斗机,即便采用超低空突防战术,也能被对方的预警机在四百公里外探测到,根本不可能突破对方的防空网。在隐身能力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第五代舰载战斗机能在超低空突防状态下把暴露距离缩短到一百五十公里以内。
受此种种因素影响,美国海军也把重点转向了反舰制导炸弹。
有了中国海军在前几次战争、特别是中日战争与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中的表现,美军在发展反舰制导炸弹的时候没有遇到多少麻烦,进展非常顺利,在二零四七年就研制出了第一种一千磅级炸弹,随后又开发出了两千磅级与四千磅级炸弹,只是主要装备的是一千磅级与两千磅级。
在对付大型战舰的时候,装药量达到一百五十公斤的一千磅级、以及装药量在二百五十公斤以上的两千磅级炸弹已经足够了。只有在攻击某些特定目标,而且具有较为理想的作战环境时,才用得上四千磅级炸弹。
这次,美军使用的主要就是两千磅级炸弹,也有一部分四千磅级炸弹。
美军战斗机的攻击目标非常明确:中国海军的大型战舰。携带两千磅级炸弹的战斗机主要攻击巡洋舰与驱逐舰,而携带四千磅级炸弹的战斗机则主要攻击航母,每一名飞行员在起飞前都收到了明确的任务指令。
可以说,美军战斗机的攻击速度非常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