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占领美国。
经过艰苦的辩论,黄瀚林最终说服了绝大部分同盟国首脑,让他们放弃了赔款要求,并且设法稳住了伊朗等国,在赔款问题上达成了一致,即原则上不要求国家赔偿,只限于民事赔偿。
所谓的民事赔偿,主要指美国必须为战争期间,针对交战国的民众、战俘所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赔偿,而且赔偿主体是个人,不是国家,因此赔偿也将以个人起诉美国政府的方式进行。
战后,针对美国的民事赔偿官司就有数十万件。
当然,相对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只是聊胜于无。到最后,美国向交战国的受害者赔偿了大约一万四千亿美元(以二零五一年的币值为准),仅相当于之前各国要求的国家赔偿额的万分之一。
问题是,赔偿只是战后惩治美国的问题之一。
当时,中国与盟国最大的矛盾,是如何占领美国。
黄瀚林肯定希望独占美国,可是别说欧洲联邦不会答应,连其他盟国也表示反对,均认为应该由盟军占领美国。
当然,在名义上,中国军队也属于盟军。
只是,在指挥权上,中国军队只听从中国政府指挥,不接受盟军司令部指挥,因此没有算在盟军之内。
当时,这个问题差点谈甭。
真要谈甭了,黄瀚林在这次首脑会议上所做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
到最后,黄瀚林不得不做出让步。
当然,只是变相让步。
在接受了盟国的提议,即由中国军队加入后的盟军占领美国之后,黄瀚林提出,占领行动只能在战争结束之后开始,而且得提前成立临时政府,出台临时宪法,在美国的社会环境稳定下来之后,再由盟军替换中国军队。更重要的是,盟军的占领行动,必须以新美国的临时宪章为准。
说白了,黄瀚林此举直接使占领变得毫无意义。
显然,仍然有很多国家不满。
黄瀚林没再做出让步,明确表示,这已经是中国的底线,如果各盟国首脑仍然在占领问题上纠缠的话,中国就会考虑单独占领美国,并且单独处置美国,因为中国绝对不能容忍通过占领来肢解美国。
事实上,黄瀚林一直在占领问题上不肯退让,就是在防止美国遭到肢解。
谈到这个时候,印度总理再次出面,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即盟国的占领行动必须建立在美国版图完整的基础之上,即盟国分区占领不是为了肢解美国,只是为了减轻中国军队的作战压力,所有盟国军队都得服从占领军司令部的指挥,而不是服从本国政府指挥,占领军司令部则由中国组建。
必须承认,谈到这个地步,这已经是最好的折中方案了。
在黄瀚林态度坚决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盟国都放弃了肢解美国的想法,而且也知道只要中国不肯让步,就没有任何人能够肢解美国。事实上,也有很多盟国首脑认识到,肢解美国不会有任何好处。更重要的是,在国家赔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肢解美国给任何一个盟国都无法带来直接好处。原因很简单,之前大多数盟国支持肢解美国,就是希望通过占领区获得国家赔偿。既然已经放弃了国家赔偿,就没有理由肢解美国了。此外,要想使民事赔偿兑现,就得保证美国的完整性。
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盟国要求占领美国,实际上只是一种政治要求。
说得简单一些,就是让盟国首脑回去之后,能够给议会、给民众一个交代,并非想要从中获得直接利益。
不管怎么说,在美国接受由中国军队成立的占领军司令部指挥,也说得过去。
搞清楚这一点后,黄瀚林才表示,可以让盟军分担占领任务,但是得首先成立占领军司令部。
这下,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划分占领区,以及确定各个盟国的出兵数量。
事实上,划分方式非常简单,即按照美国的州来划分。
美国总共有五十个州,除掉阿拉斯加州与夏威夷州,美国本土有四十八个州,外加华盛顿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