刈麦时节,酷暑难耐。
常家父子天蒙蒙亮就匆匆往自家田里奔,一心想要赶回这些天落下的进度。
常母吴氏笑着给二人塞了两个黑面饼子,语气不无嗔怪:“阿瑛的病才见好,你们就高兴傻了。”
常父乐呵呵一笑,难掩心中宽慰。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小女儿的病竟一天天康复起来。
朴实憨厚的汉子不大会言语,只好拍拍二儿子的肩,与他一起脚步轻快地踏上了通往田间的路。
农时不待人,耽搁这些天,可不要抓紧抢收?
吴氏目送他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晨曦中,这才关上了门,到里屋去看小女儿。
甫一进门,倒被草席上一双黑亮的眼睛吓了一跳。
“阿瑛,你身子还没好利索,怎么就起身了?”吴氏惊讶,忍不住伸手去探女儿的额头。
席上干干瘦瘦的小女孩没回答她的话,反而是伸出了芦柴棒似的手臂,再次掐了自己一把。
嘶——
脸上真真切切的疼意让她明白,眼前这一切,真的不是梦。
三天了,她常瑛,是真的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小姑娘周围的气氛肉眼可见地低落下来,人也被脑中纷乱的记忆搅扰的一阵烦闷。
这具身体与她同名同姓,已经在病榻之上缠绵了半年之久。本就是强弩之末,前日受了些刺激,一下没挺过去便去了。
而在另一个世界里意外车祸丧生的她,阴差阳错之下,竟来到了这个完全陌生的时空,重新续上了这口气。
照理说她该感谢命运的恩赐,毕竟常家虽说家贫,但常父常母都是勤恳本分的庄稼人,对唯一的小女儿常媖,也是疼得跟眼珠子似的。
但是……
思及这个小姑娘临去前的记忆,她还是沉重的叹了一口气。
无他,只因常家眼前,在富户郑氏的逼迫之下,几乎要陷入绝境。
一月前,附近几个村子里有名的富户郑家老爷,忽然间便死了小儿子。
因着早夭,那孩子也并没有娶妻生子,坟前香火冷落,叫人叹息。
郑老爷爱子情切,特地寻了鬼媒人上门,要为爱子做一桩冥婚,寻一个女娃给九泉之下的儿子作伴。
那鬼媒人主意极多,放下几位早逝的姑娘不问,一番掐算之下,竟然看上了常家久病的小女儿——常瑛。说是她八字极好,必能助郑家的小公子投一个好胎。
若是一般的人家得了这个消息,早就忙不迭地应了。他们是心甘情愿地舍下一个将死的女儿,好与那富贵的郑家结一门姻亲。
可常父常母却拒绝了这鬼媒人。
他们一家虽穷,却把阿瑛这个唯一的女儿当宝一般疼大,为她延医问药且来不及,怎么肯干出这种卖儿卖女的事情?
若是闺女被郑家带走,郑老爷可是巴不得她早日断气,一剖黄土填下去陪自己儿子,怎么可能为她治病?
碰了钉子的郑老爷气结,当场便撕了常家的佃租契约,放话道,若是常家不肯交出闺女,来年春上,只管一家饿死。
双方拉扯之下,隐隐约约的消息自然瞒不过小常瑛。小姑娘明白自己的病拖累了家中,亦不忍看父母兄长陷入绝境,心焦力竭之下,到底没能撑住。
临去前最后一个愿望,便是祈愿父母得神庇佑,得以渡过灾厄,平安顺遂……
草席上的小姑娘强忍住叹息之声,干巴巴的小手抚了抚胸口,平复着心头的波澜起伏。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常瑛一时间竟不知道,是该先缅怀前世意外丧生的自己,还是该先发愁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可粗布麻衣之下,那颗咚咚跳跃的心脏,让她明白,眼下自怜自叹已然无用。她现在应该做的,是破解常家的穷困潦倒,并且让那贼心不死的郑家彻底死心。
在草席上躺了三日,常瑛好歹恢复了一些力气,这副小身板也比前两日的混混沉沉好了不少,总算能起身下地。
她拒绝了吴氏的搀扶,努力控制着僵硬的四肢,想要到外头瞧一瞧天光。
乍一出门,她这根脸色蜡黄的豆芽菜差点被毒辣的太阳闪瞎了眼。闭眼调整一会儿之后,总算看清了常家小院的现状。
三间低矮的茅草小屋凄凄惨惨地抱团取暖,枯枝做成的篱笆可怜兮兮地拱卫着破旧的院门,岌岌可危到一场大风都能卷走得干干净净。
院子里原本养着的那些鸡鸭禽畜,也俱数被常父当掉给闺女治病,连个毛也没剩下。
米缸里干净的连耗子都不来光顾,黑面窝窝头伴上苦腥的葵菜汤,日日喝得一家人都面黄肌瘦。
只有那夏日毒辣的太阳,不依不饶地炙烤着脚下的泥土地。
可谓家徒四壁,一贫如洗……
就算自己前世跟着师父流浪的日子,只怕也过得比现在宽裕几分。
好在,常瑛也不是什么金尊玉贵的瓷娃娃。从前师父在时,她还能跟师父相依为命,自打师父去后,她自己一人风餐露宿,栉风沐雨,也是过惯了的。
凭着常氏一族于制香一道的数百年积累,她相信自己能渡过眼下困境,不辜负那个小常瑛遗愿。
*
吴氏见闺女能起身下床,自然欢喜不已。看到常瑛的额间沁出了一层细汗,忙拿了把旧蒲扇,跟着女儿打扇。
小姑娘有些不自在,她本就无父无母,是个被师父收养的弃婴。自打师父去后,她一心扑在香料上,独来独往,甚少与人亲近。如今被吴氏这般照顾着,倒是起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被吴氏哄着喝下一碗蛋羹之后,小闺女总算被她放过,允许在这小院里活动活动身体。
看着吴氏千叮咛万嘱咐的模样,她无奈地笑,给那蜡黄的脸色都添了几分光彩。
见吴氏放心地去了灶间洗刷,常瑛慢悠悠地伸展着自己的胳膊腿,却忽然被那茅屋上干裂的墙皮吸引了主意。
无他,只因那干裂的墙皮上,静静悬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柴刀。
她的眼睛忽地亮起来,快步走到跟前,踮起脚尖够了半天,总算取到了手。
这把柴刀是常父上山打樵时用惯了的,混入了许多杂质的刀身早就锈迹斑斑,并无什么特别之处。
不过对于眼前的常瑛来说,也是够用了。
郑地主在此处是出了名的地头蛇,怎么会把常家一个赤贫的农户放在眼里。与其千防万防地等待郑家出招,还不如自己主动谋划一番,好叫对方知道厉害。
感受着手中那沉甸甸的分量,小姑娘满意地点头,寻了块大石,抱着刀蹲在跟前开始打磨。
金石相击的摩擦声,刺得人忍不住起鸡皮疙瘩。听见这声音的吴氏急忙从灶间出来,使劲搓了搓手臂:“阿瑛,你拿你爹的刀做什么?你现在身子虚弱,可不敢累着。”
常瑛不想让她担心,只好回头应道:“阿爹时常上山砍柴,难免遇到豺狼。这刀打磨的锋利一些,好叫阿爹省力。”
眼下常家的境地,可不就是豺狼横行,虎豹环伺吗?
那郑家想要她这具八字相合的尸身,可不会因为如今她病情好转而罢休。
“你这孩子……”吴氏并不晓得她的心思,只以为自家闺女是闲得发慌的小孩子心性,便也没强拦她,又转身忙碌去了。
直到天色渐晚,暮色四合,忙碌了一天的常家父子总算踏着月色归来。
二人被那烈日暴晒了一天,两颊的皮肉都快被烈日晒得爆开。高高挽起的裤脚下,脚掌更是被锋利的麦秆割出道道伤痕。
一进门来不及言语,一长一少两个便抱着粗瓷大碗咕咚咚灌了两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