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白乐乐笑得甜甜的,一双眼睛明亮得像两颗水晶葡萄,卡修真想拥着小雌性低头亲亲她。
不过念及乐乐容易害羞,他还是没有这样做。而是低下头,往她身边紧紧挨了挨道:“乐乐,给你这个。”
“嗯?”
白乐乐仰起脸,就看到卡修递来的小果儿。她还没来得及说点什么,卡修就把果儿递到了她的嘴边:“张开。”
白乐乐听话的把嘴张开,果子很快就到了她的嘴里,轻轻一嚼,清甜的汁液,瞬间溢满整个口腔。
“好吃吗?”
“嗯!”白乐乐欣喜的点点头,又道:“你是从哪来的?”
“刚刚回来的路上摘的,还有几颗,都给你。”
话落,卡修把剩下的那几个果儿也放到了白乐乐的手里。那颗儿的大小跟草莓差不多,外皮看起来像枣,可吃起来却很像梨,总之味道和口感都很好。
当然,要是味道太差,卡修也不会给她吃。
“乐乐,要不你先去休息休息?巴克他们那边还需要我。”
白乐乐看了看手里的果儿,又看了看头顶帅气的卡修,心里又甜又暖道:“你们都在干活,我怎么好意思休息?我去帮莎碧做晚饭吧,你想吃什么?”
卡修伸手宠溺的刮了刮她秀气的鼻梁道:“我随便,只要是你弄的,我都可以吃。”
“那好,我过去了。”
白乐乐笑着去到莎碧那边,看到她正在往一口石锅里面拼命放东西。白乐乐好奇的往锅里探了一眼问:“莎碧,你在煮什么呢?”
莎碧看她来了,笑容殷切的说:“野猪肉。”
这野猪是早上大伙在附近打到的,白乐乐当时还在睡觉,所以并不知情。不过听人说,那只野猪又黑又壮,浑身长着综色条状花纹,看着有三四百斤的样子。没有化形之前,海格和巴克费了好大力气都没能将它制服。后来担心它跑掉,这才化形使出了杀手锏。
这野猪的毛发太硬,它的皮相对来说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不过它的肉质却极为鲜美。
比鹿肉有嚼劲,比兔肉有营养。
“你不是又要用白水煮吧?”白乐乐问得呜呼哀哉的,因为她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
莎碧点点头道:“是啊,这样又快又方便。”
“不行,那太难吃了。”
“乐乐姐,那你的意思是要怎么办?”
白乐乐盯着那冒烟的石锅里一瞧,皱了皱眉头说:“先捞起来,我来弄。”
莎碧见白乐乐欲要亲自动手,当即不放心的劝说道:“乐乐姐,像我这样煮会方便很多,要是像你以前那样分开来,肯定会相当麻烦。”
白乐乐摆摆手,毫不在乎道:“麻烦一点也无所谓,你看看卡修巴克他们,为了盖好大伙住的房子,每个人都那么辛苦劳累。每天消耗那么大,我们又帮不了他们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烧好每顿饭,让他们吃得舒舒心心的,这样干活才会更有力气,身体也不至于被拖垮。你说对不对?”
莎碧先是怔了怔,后又默默的点头道:“乐乐姐说得对,要怎么做我帮你吧。”
“你再去找两名雌性过来,让他们把肉切小块一点。肥的切开来炼油,瘦的我用来做菜。”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