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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欢发自内心地高兴。

她上辈子,在现代社会里,就是个没有爹妈可拼的人,全靠自己从尘埃里一点点出苗擢茎,才能稍许活得体面有尊严些。

她对于王犁刀和胭脂这样身处一个王朝的底层、却努力活着的蚁民,天然地具有亲近感。

尤其对胭脂,姚欢敬她生就一副花容月貌、却不以资色待价而沽,只一心守着自己所爱的穷小子,就算水里火里地挣扎求生,亦甘之如饴。

莫道贫贱夫妻百事哀,莫道落叶添薪仰古槐,彼此相携相守,吃上饭的法子总还是能寻到的。

“姚娘子,让胭脂带你去看虾塘,俺去生灶、炊饭,胭脂月份太大了,弯不下腰去,俺心疼她。”

王犁刀道。

姚欢抿嘴,将这猝不及防的一口狗粮愉快地咽了,跟着胭脂去看小龙虾。

小小的泥塘,水平如镜,倒映着天光云影。

塘虽只一两分大,却种有不少菖蒲,碧绿茁壮,被正午阳光晒得油亮油亮的,勃勃生机爱煞人。

“娘子,虾在这里!”

胭脂的大儿子,忽然拽拽姚欢的裙子,奶声奶气道。

姚欢上前,没废几分眼力,就看到靠近围堰的一大丛菖蒲下,果然露出几只黑里泛红的小龙虾,钳子吊抓在菖蒲与水面相接的茎杆上,大半身体虽掩映在水葫芦中,可单看那钳子的大小,就能推测,整虾应也超过两寸了。

虽然王犁刀此前已报告过虾的生长情况,但此刻,姚欢看到这些与虾苗时的个头不可同日而语的二代成虾时,仍然激动万分,简直想在塘边来一段《海草舞》

这些都是“穿二代”小龙虾呐,居然真的活了!

还活得很不错。

看那力气大得恨不能夹断菖蒲的架势,它们再长两个月,那饱满的肉质,那弹嫩的口感,定不会输给它们那已经被做成熟醉小龙虾的父母们。

“姚娘子,这鳌虾长得,比螃蟹还快呢,真的好吃吗?”

胭脂好奇地问。

“好吃得很,比螃蟹好剥,肉又比那些薄壳儿的溪虾湖虾肥,煮、闷、醉、鲊,但凡水族能用到的炊法,都能用在它身上。你今冬可做了豆酱?回头捞几个大的,晚间我用豆酱卤了,给你们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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