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哦。”宋安安挠了下头,觉得莫离说得也对。砸人场子这种事,都是她在做,莫离还真没做过。“我只是被你的反常惊到了,毕竟人们都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嘛,嘿嘿……”
“开不开车,不开车我们母子就下车了。”莫离甩了个白眼给宋安安,让她麻溜滚去开车,她不想和她废话了。
有妖也不关你的事,是老娘自己要作妖。啊呸!是老娘自己想要觅一个良人,结束一段自以为是天命的孽缘!
时间只是一个自称能包治百的庸医而已,说什么时间会治愈一切,狗屁!根本就只是一个只会自欺欺人的骗子而已。
总之,她决定了。她要开始一段新感情!
开始一段新感情,才是忘记过去的好办法。时间?哼!庸医!骗子!
“开,开!”都上车了还下车,这事只有这姓莫的女人做得出来。宋安安转回身去,不再废话了。
下午,她好期待啊。
那些人见到她带了莫离去,会疯吧?!
嘿嘿,这种优越感,简直不要太好了。
“随便吧。”莫离是真的讨厌戴首饰,要不是不想让自己显得太另类,成为焦点,她真的想素面朝天的穿着简单的服装去。
不过她忘了想,不管她穿什么去,都会成为焦点。最少有一部分她认识或认识她的人,会将她当成焦点。
“这套四叶草的包起来吧。”见莫离不耐烦了,宋安安朝导购笑了笑,做主为莫离做了决定。大气不失婉约,适合莫离的气质。
又去选了套衣服,莫离和宋安安两人僵持了一下,最终莫离胜,在粉红色的洋装和黑色的阔腿西装中,选了后者。
她决定了,下午走御姐风。
正好,一会将头发剪一剪,就齐肩吧!
既然要重新开始嘛,那就彻底一点。
有人说女人总喜欢用改变发型来宣告自己的改变,她觉得好像挺有道理的!
“行了吧,都饿了。给我家小团子去挑几套衣服,找地方吃饭去。”选了双细高跟的黑色尖头单鞋,莫离决定够了;接下来就买小家伙的东西了。
小家伙的衣服都要先挑了洗好,试穿了舒服才能留下。大人皮粗肉厚,有时就算有穿了不舒服的,忍也能忍过去。
“妈妈饿了吗?我不用买衣服,我们快去吃饭吧!”小团子抬头看着莫离。表示他妈妈最重要;他衣服又不是没得穿,不买也没事;不能饿到他妈妈了。
“一路逛着找吃的吧。”莫离笑着拍了拍小家伙的头,心里很暖。
果然,儿子才是真正完全属于自己的。至少在他结婚有自己的家庭前完全是的!至于再以后,那时她的追求也应该不一样了,那时候只想着带孙子了,谁还在乎什么儿子不儿子的!
“唉呀,我的儿子什么时候才会来啊。”宋安安一不小心又羡慕嫉妒了,长这么可爱还这么贴心,她不羡慕才不正常吧!
“那你倒是找个人嫁了啊。”也老大不小了好不,眼看着奔着‘三’字去了,偏偏还一副没心没肺没长大的样子;莫离简直鄙视都懒得鄙视宋安安了。
“你以为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或者随便去街上拉一个男人就能一起生猴子啊。再说了,就算真能那样生了,要是不可爱,我不喜欢怎么办?还能塞回去吗?”以为她不想找个人嫁了吗?问题是她没遇到那个想嫁的人啊!
呃。。。
好像也没听谁说过想娶她的话!
这真是一个让人悲伤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