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围着的土著们,全部将标枪举过头顶,然后,嘴里乌拉乌拉地高喊着。
他们在喊什么?刘狗儿问道。
“在欢迎王爷。”通士说道。
欢呼了一阵,土著人群中闪开了一条路来,只见一个头顶上戴着很多彩色羽毛的人,站了出来。
“王爷,这个人,就是满剌加国王,西里麻哈剌。”通士说道。
眼前的这个同样浑身漆黑的人,除了头顶上多了几根羽毛之外,就没有第二个额外特征了,这个人,居然就是满剌加的国王!看来,来海外当个小酋长国的国王,也不是什么好生活啊。
“尊敬的客人,欢迎来满剌加,我们已经准备好了篝火晚会,欢迎尊贵的客人。”听着通士翻译过来的话,陈风还是觉得好笑。
“告诉他,本王非常荣幸。”陈风说道。
得知眼前的人,是远方那个强大的大明朝的王爷,这个满剌加国的国王,立刻就赶来了,其实,他的王宫,离这里也没多远。
自从有了大明朝来的商人,他们就有了新鲜的玩意儿,比如,用自己这里不值钱的香料,换些明朝昂贵的陶瓷,茶叶,每次有大明朝的船队来,总是离得近的人沾光,久而久之,他们就都住到了码头附近,国王把王宫也搬来了。
陈风的身后,跟着一队护卫,而那几名大不列颠的客人,也跟到了后面。
所谓皇宫,其实就是个泥巴糊起来的地方,连宫殿,都是现成的洞穴,在外面的空地上,堆满了树枝。
此时,天色已经快黑了。
一只羊已经杀了剥好,放在了树枝上,然后,国王邀请了陈风,点燃那树枝。
在篝火中,传来了烤羊的香味儿,而一堆人,就在围着火堆跳着,这场面,似曾相识,让陈风慨叹,当初蒙古人的遗风犹存啊!
等到篝火烤好了,国王拿出一柄弯刀来,这弯刀,是上次和明朝的商队来交换的。
“尊贵的客人,请分割羊肉。”国王说道。
陈风刚想要接过去,就听到通士继续说道:“这里的风俗,是让客人分割,不过,最好吃的羊腿,要留给主人。”
陈风笑了笑,拿起弯刀,众人只见刀光闪动,但是,究竟是怎么出刀的,却没有一个人看清楚。
顿时,所有的人鼓起掌来。
就连霍姆兹侯爵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贵为侯爵,但是,除了架子大点,没什么本事,眼前的这王爷,功夫真的不低!
只要来中原,就必须学会的一个词语,就是中国功夫。
再一看,陈风已经用弯刀,挑起了那最肥的羊腿,递到了国王的嘴边。
国王没有客气,也没有汉人这么多礼仪,直接两手抓起羊腿,啃了起来。
陈风弯刀又是一挑,依次分给了周围的黑人们,拿到羊肉的黑人,都非常兴奋。
最后,剩下的羊肉,陈风又分给了自己的手下,直至最后一块,陈风自己拿了起来。
这番作为,更是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
“贵国真乃礼仪之邦,我虽然为满剌加国王,一直都对贵国心生向往,希望能够到贵国去看看。”嘴里啃着羊肉,西里麻哈剌国王露出白牙,向陈风说道。
听到通士的翻译,陈风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他想了起来,历史上,满剌加国的国王,非常喜欢在大明朝居住,曾跟随郑和的船队,到了大明朝,接受大明朝皇帝的册封,高高兴兴地住了数年,才在郑和下一次下西洋的过程中,给送了回来。
而之后,他的继任者,也是如此,对大明朝,那是非常向往。
想到这里,陈风说道:“当然没有问题,不过,我们这次要继续向西,等到我们回来的时候,接上国王,前去大明朝。”
“你们是我们满剌加最好的朋友!”顿时,国王非常高兴。
载歌载舞的活动,一直进行到了半夜,后来,国王居然挑了他们国家里最漂亮的几个姑娘,要送给陈风,看着头上的黑色草皮,陈风很慎重地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