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八斗哥在豆豆的帮助下,收拢了大批的野生动物,终于形成一支战力强悍、声势浩大的动物大军,浩浩荡荡杀到蛮蛮部落。
甚至队伍之中还有两个狮群,十几只花豹猎豹,以及一大群长相比较猥琐的斑点鬣狗。其实还有一群膘肥体壮的河马也要投诚,只不过胖子嫌它们速度太慢,直接淘汰。
坐在母象背上的八斗哥,早就看到豆豆这边的情况,那群穿着迷彩服的士兵既然都是同胞,那么肯定也是为了解救李小曼而来,应该是友军。
于是便从象背上出溜下来,摇摇晃晃溜达到樊勇等人身前,抬手敬了个很不标准的军礼:“同志们辛苦啦!”
樊勇回敬一礼,八斗哥这才发觉,自己刚才的手势好像弄反了,举得是左手。于是讪讪地伸手跟樊勇握了握:“俺叫高升,是李小曼的男朋友。”
男朋友——樊勇多少还是知道一些李小曼根脚的,于是便想起眼前这个胖子是何许人也,想不到啊,一个普通人居然大老远来到非洲,只为寻觅落难的女友,这样重情重义的汉子,在当今社会都快成稀有动物啦。
想到这里,樊勇不由得露出一丝欣赏的目光:“我是李小曼的战友樊勇,奉命前来救援。”
八斗哥点点头:“那咱们现在也是战友了,兵合一处,直捣蛮蛮部落!”
看到这个胖子眼中露出决绝之色,樊勇心中暗道一声不好:瞧他的样子,如果李小曼遇难的话。只怕整个部落的那些土著都要陪葬。这样做肯定会违反纪律。
于是连忙劝阻道:“不如我们等天黑之后。发动奇袭如何?”
胖子望望自己那支动物大军,心中豪气大增:“直接碾压就是,樊勇同志,如果你们不方便的话,这场战斗就交给俺好啦——继续前进,前进,让蛮蛮部落的那些馋鬼在猛兽面前颤抖吧——”
随着八斗哥的一声令下,大军继续隆隆向前推进。搞得樊勇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最后还是决定在后面跟随,如果这个胖子大开杀戒的话,也好进行阻止。
在大军最后压阵的是狮群,这帮家伙除了捕猎之外,平时都懒洋洋的,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缀在后面慢慢往前晃荡,有点像是跟着去打酱油。
非常意外的,在狮群后边,樊勇还发现了几只体型比较小的动物。身长不足一米,跟那些犀牛大象根本就没法比。长得还比较可笑。背上是灰毛,下身是深棕色的毛发,格外分明。四条小短腿,爬行的时候一摇一扭的,显得十分笨拙。
因为这支野兽大军中都是大型猛兽,所以这几个小不点就显得十分另类。神枪手比较好奇,用脚尖在一只小兽的屁股上轻轻踢了一下,然后问道:“书呆子,你认识这是什么动物吗?”
“别动它们——”书呆子急火火地嚷了一声,可还是晚了,只见那只小兽猛的转过身,小圆眼睛里面凶光迸现,毫不畏惧地向神枪手冲去,动作竟然无比敏捷。
神枪手下意识地抬脚一踢,结果,小兽张嘴咬住他的鞋尖,然后奋力撕扯。神枪手的穿的是特制的军靴,竟然都被它锋利的牙齿咬破,要不是神枪手比较机灵,使劲一缩脚趾,使得鞋尖前面形成一片真空地带,脚趾头肯定受伤。
最要命的是,这只小兽咬住之后就不再撒口,任凭神枪手如何踢腿甩脚,甚至在身子被神枪手在空中抡了好几圈,它就是咬定鞋尖不放松。
“这到底是啥玩意啊?”神枪手被它弄得哭笑不得。
书呆子向战友投去同情的目光,不过没等他解释呢,前方就传来一个幸灾乐祸的声音:“哈哈,你真倒霉,居然敢招惹蜜獾,它是非洲大草原最难缠的动物,这下你可倒霉啦!”
说这种话的当然是尚紫琪,只见她骑在一只大公鸵鸟的后背上,双手搂着鸵鸟的脖子,风风火火冲过来。这几天,尚丫头算是过瘾了,大象、犀牛都骑腻了,最后突发奇想,想要骑狮子,结果这个大胆的尝试被胖子给否定,所以她就骑鸵鸟了。
骑在鸵鸟背上的尚丫头还真显得英姿飒爽,令几位特种兵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只是这丫头实在太过没心没肺,嘴上嘻嘻哈哈地说着:“蜜獾咬住东西是绝对不会松口的,我看你最好把那只靴子脱了吧,要不然,到哪都得带着这个拖油瓶——”
神枪手愁眉苦脸地向书呆子望了望,见他也一个劲点头:“蜜獾号称是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连狮子猎豹都轻易不愿意招惹它们。除非现在有蜂蜜,能把它引开。”
可是荒郊野外的,上哪找蜂蜜去,神枪手只好委委屈屈地去解鞋带。与此同时,书呆子又惊呼一声“小心”。
只见那只蜜獾猛然窜起,张嘴直接咬向神枪手的裤裆。以它那种死不撒口的性子,想想都叫人蛋疼。事实上,蜜獾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最善于抓住敌人的弱点来攻击。比如说,撕咬猎物的睾~丸,就是它的成名绝技之一。
幸好神枪手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反应速度超快,手里的阻击步枪及时的挡在蜜獾嘴上,被蜜獾一口咬住,又不撒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