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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太阴尸狗(1 / 1)

我们就见着远处的山林中,星星点点的亮光。那些是人举着的火把。在林子里找人,火把比现代化照明设备好用。它虽然照不远,但却能够照亮周围的一切,在林深树密的地方犹为好用。

不过光是人多到吓不到张小曼,吓到她的是在这火光范围之内,还有这么两样东西——一人一狗!

这人不是活人,乃是一具铁甲尸。这僵尸本来便力大无穷,兼之肌肉僵硬如石,其破坏力极强。再由能工巧匠为其披挂铁甲,直接镶嵌于肌肉之上,防御力更强。刀枪不入。特别是脖子和脑袋上也都镶满了麻将块大小的铁甲片,谓之甲叶儿,护住了命门。

这还不算,那僵尸手臂上还有两把臂剑。挥砍穿刺毫无挂碍犀利难当。整个儿一个攻守兼备。

这才是真正的尸兵样貌。而刚刚在那庄园里,那僵尸都是没有披挂武器的,自然就不可同日而语。

在这铁甲尸的腰间还镶有一只铁环,上面拴着一条铁链。铁链那头儿是一条小牛犊子大小的狂犬——太阴尸狗。

这狗本来应该是普通山犬。只不过被豢养于炼尸家族,从小它们的食物就是带着各种尸毒的腐烂人尸。久而久之,狗的身体就发生了变化,再经过一代一代的繁衍,最终便成了这种集阴气于一身的尸狗——太阴尸狗!

这吃人的狗和吃普通食物的狗不同。它们不仅体型庞大、力大无穷。皮毛上还会带有浓重的腥气。而且眼珠子是通红的。你若细看,它们眼前还经常飞舞着一种小虫。

这种小虫叫做尸蝇。据说只要是吃人成性的,不论动物还是人,都有两个特征,一是双目赤红如血,二是尸蝇绕目。

当然了,这种现象特征在和平法制时期是看不到的。不过在古代大饥荒、大战乱时期,却是十分常见的。

因为在那种极端情况下,为了生存下去而不得不吃人肉,或者“易子而食”的,都还算是情有可原。

不过也有那变态的,在食物充足的时候,却还是以吃人肉为享受,这样的人在道玄界中修炼魔功的也有不少。和他们比起来,红龙西城秀树简直不值一提。这些人才是真正灭绝人性的恶魔!

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第一个,南宋水泊梁山一百零八好汉之中,锦毛虎燕顺、白面郎君郑天寿、矮脚虎王英。

这三位乃是清风山三位寨主,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他们三个都爱吃人肉,而且还经常一起吃人肉,所以才成了兄弟。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意气相投”。

而且这三人也算是吃人界的吃货了。他们三个吃人吃多了,竟然还发明了一套吃人美味的诀窍。

原著是这样写的:“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可谓吃人界的一股清流。能总结出这样的经验,证明他们三个吃的人不在少数。

第二个,也是梁山的。便是这黑旋风李逵,梁山好汉中最嗜杀的一位。只要他杀得性起,那就是不管官兵还是寻常百姓,抡起板斧就砍,如同砍菜切菜一般,血肉横飞。

李逵的残忍是出了名的,如屠杀扈三娘一家老小,把4岁小衙内劈成两半,将刘太公女儿和情夫剁成肉酱等等,在抓住宋江的仇人黄文炳后,更是拿刀从黄文炳腿上割一块肉下来,当众在炭火上烤着吃,吃完一块又割一块,吃的饱了,才挖开黄文炳胸膛,取出心肝,用来做醒酒汤给众头领喝。

这情景像不像传说中的名吃“活叫驴”。那个是活剥了驴腿上的皮,然后用热油、高汤来浇。浇熟一块儿片一块儿来吃。而那驴叫的死去活来。食客一边听着驴的惨叫,一边吃着美味的驴肉,可谓一等一的变态。

李逵这个简直就是异曲同工之妙。不过相比较起来,他更变态。算是吃人魔头里面最凶残的一个。

再说一个,很巧这位也是梁山的。火眼狻猊邓飞,原先为饮马川的二寨主,他与清风山三位寨主都是占山为王的强盗,也都喜欢吃人肉,只是这个邓飞吃人肉已经上瘾了,几乎餐餐要吃,最后吃得身体都变异了。

水浒传原著描写他:“原是襄阳关扑汉,江湖飘荡不思归。多餐人肉双睛赤,火眼狻猊是邓飞。”

那时候正常的中原人氏都是黑眼珠,由于邓飞吃的人肉多了,慢慢的身体就起了变化,两只眼睛变得血红。而且眼前经常有小虫飞舞,这就是尸蝇。

能吃出这尸蝇的,都可以看见鬼魂、精怪。也算是后天修炼的一种“阴阳眼”了。

您看见没,这梁山虽然好汉众多,但说白了却都是草寇。除去这几个吃人成性的,还有几个开黑店的。比如旱地忽律朱贵,用人瘦肉作粑子,肥肉焅油点灯。母夜叉孙二娘和张青卖人肉包子,不过这几个都是卖给过路客商吃的,自己却不吃。

所以,今天黄家人来围剿我们,竟然牵来了太阴尸狗,这狗不仅对人气非常敏感,还能看见鬼魂、精怪。我的鬼仆、妖仆在它们的眼中简直就跟黑夜中的灯泡一样晃眼睛!

这一尸一狗形成的组合,简直就是为抓捕我们而存在的啊!而且这种组合一眼望去不下一百多个!这是要逼死谁的节奏啊!多大仇啊!

这不是,我们几个刚刚从洞穴中出来,仅仅观察了一会儿,远处那些尸狗便开始纷纷狂吠,并且带着铁甲尸风一样的往我们这边儿追了过来,显然我们已经暴露了。

“曼姐,咋~咋整?”我听到我自己的声音都颤抖了。

“咋整?还能咋整啊?跑吧!”这回张小曼也不狂了,骑上地缸精就跑。而地缸精和黄小妹这回也是拼命了。二妖不约而同的变回了原形,因为这种形态逃跑更加方便。

就这样,一只一米多长的大胖耗子,驮着一个美女,身后跟着一名男子,胯下骑着一只身长近两米的大黄鼠狼,分别架着妖风,在丛林之中疯狂流窜。

只是身后那尸狗僵尸却总是紧随不舍。即便一开始脱离了视线,凭借着太阴尸狗的嗅觉,它们也能逐渐跟上咬的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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