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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这个种族, 经由神秘的初代吸血鬼初拥人类不断扩展, 每往下一代, 实力便削弱一分。

许多吸血鬼几乎在被初拥后便决定了其终生的实力,除非被引见到等级更高的吸血鬼面前,获得血液力量的赐予,否则再无晋升的可能。

可以说吸血鬼这个种族十分看命。

如果一个普通人走在大街上被顾言这种领主级的吸血鬼初拥了,那么他只要能够活过最初艰难的适应阶段,实力可以直接与亲王级媲美。

而这个人要是十分倒霉的被一名实力虚弱的末代血族初拥,那么他连正式成为吸血鬼的资格都没用,只会沦为毫无理智的血尸,余生都是鲜血的奴隶。

血尸根本无法与吸血鬼混为一谈,成为血尸后,浑身毛发褪尽,肤色变得苍白如纸,表面会分泌出一层白蜡似的油脂。

它们的生命只有三十年,比大多数人类都要短暂,除了吸食鲜血后短暂的饱腹,其他时候都处于容易被逼疯的饥饿,使尽一切手段想要吸血。

而相对于吸血鬼的偏魔法性攻击,血尸的攻击属于纯物理,有时候甚至会使出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

即便在原主那个吸血鬼地位尊崇的时代,血尸曾一度是十分麻烦的存在。

只因血尸的繁殖力极强,只要咬一口人类,就能将人类变成它的同类。

虽然吸血鬼自持漫长的生命,对人类的存亡并不在意,可血尸毕竟与吸血鬼有着七拐八拐的联系,后来血尸扩张太厉害,血皇亲自出手,直接用等级压制将全部血尸覆灭,并命令所有末代血族不许再制造血尸。

按理来说,血尸不应该再存在了,但只要还有末代血族,血尸就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顾言没想到几千年后的今天,血尸不光为祸人间,甚至顶着吸血鬼的名头。

难道就没有人知道血尸的真正身份吗?

罗森听到顾言的疑惑,解释道:“你是觉得和掳走你的那只吸血鬼差别太大了吧?其实这才是普通的吸血鬼,掳走你的那只吸血鬼是领主级的,不然也不可能把你关在城堡里,你也算因祸得福了。”

顾言听到因祸得福,嘴角抽了抽。

“领主级别很厉害?”

罗森脸色郑重,“非常厉害,据说教廷的教皇实力也只能和亲王级别的吸血鬼一战,就连咱们血猎的会长面对领主级的都没有胜算。”

“那你们还敢去闯城堡?”顾言有些疑惑。

“这算什么。”罗森语气带着傲然,“我们每个人身上都绑着火药,获胜从不是我们的目的,同归于尽才是。”

顾言心中肃然起敬,当科技发展成一定程度,血猎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用生命在保护其他人。

如果仅仅为了生存,血猎的人本不必做到这种程度。

那几只血尸已经被拖走,只在地上留下深深的痕迹,残存的血液仍散发着恶臭,很快被负责清扫的猎人上前用特质喷雾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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