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兵看了看时间:“我就先走了,要是回去太晚,我妈该说我了。”
然后朝着前方跑去,拦下了开来的出租车。
“这小子也太不讲究了,居然不知道女士优先。”燕子喊道
“燕子,咱们两个也走吧。”思琪说。
“好。”
于是思琪和燕子两个人也走了。
秦昊看了看高山和刘玉凤,二话没说,拉着江瑶的手就走。
转眼之间,就只剩下了两个人。
“刚才,谢谢了。”刘玉凤犹豫一下说道。
虽然她一直没说,但并没有忘记,在发生冲突后,高山是第一个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高山憨厚的笑了笑。
看着有些木讷的高山,刘玉凤突然响起了张君在饭桌上说的话,而后道:“你愿意永远站在我面前吗?”
“什、什么。”高山顿时愣住了。
刘玉凤瞪了高山一眼:“没什么。”然后转身就走。
高山思考了大概三秒钟,立刻露出狂喜的神色,连忙追了上去,口中还喊道:“等等我。”
这一刻,高山觉得他最感激的人是张君。
而张君此时却皱起了眉头,因为他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同时还有一股危险的气息。
这是张君回到地球之后,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本来张君是打算回家的,不过自从发现有人盯着自己,他就改变了主意。
不久后,张君来到了临江小路上。
这条小路全长超过十公里,临江而建,一边是涛涛的江水,一边是小树林,路不宽,也就三四米,显得很是静谧。
每当夏季的傍晚,无数青年男女和老头老太太在这里跑步遛弯。
不过现在,悠长的小路上只有张君一个人,显得很是孤独。
走了七八分钟,张君停了下来,回过头,一脸平静的说道:“这位朋友,跟了一路,不知有何贵干。”
张君说完,无人回应,只能听到呼啸的风声。
张君也是不急,静静的看着前方。
大约一分钟后,一个中年男子从一颗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虽然此时已是夜晚,不过借着月光,张君还是看清了对方的面容。
那是一个欧美男人,白皮肤,蓝眼睛,棕色的卷发,大概四十多岁,他看起来很是强壮,仿佛一个篮球运动员。
不过比起篮球运动员来,眼神之中却带着一抹浓郁的杀气。
“就是你杀了秃鹰,真是不可思议。”这个男人说着蹩脚的汉语。
张君面无表情:“只不过是踩死一只蚂蚁而已,没想到却来了一头狼。”
“我来,是因为得知你是宗师。”欧美男人道看着张君,摇了摇头:“真是不可思议,如此年纪就成了宗师,如果不是有据可查,我还以为你是那个老妖怪变得呢。”
张君闻言没说话,心中却是一沉,郑博只知道宗师,甚至关于宗师的事情,他都知道的很少,不过很显然,眼前这个男人知道隐秘要比郑博多。
“呵呵,不可思议的事情还有很多。”张君笑了一声:“我不杀无名之辈。”
“好大的口气。”欧美男人冷哼一声,也没有隐瞒:“狼王修斯。”
听到此处,张君微微皱眉,如果说血狼能有如今的实力,绝对少不了三位狼王的功劳,而修斯,就是三位狼王之一。
上一世张君刚进入雇佣兵的世界,就听说过修斯的大名。
不过那个时候,对张君来说修斯就是个传奇。
而事实上,修斯也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传奇。
据说他年幼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了,后来被一对老夫妇收养,五岁时,收养的一对老夫妇也相继去世。
修斯从此过起了流浪的生活,对于成年人来说,流浪的生活都很艰难。
可是一个五岁的孩子非但没饿死,反而令一些八九岁的孩子都对他服服帖帖,无论是得到的金钱还是东西,全都毫不藏私的交给他。
等到修斯八九岁的时候,就成为了当地的一霸,不用说那些孩子,就连街面上那些混子都无人敢惹。
十岁的时候,修斯加入雇佣兵组织——血狼,开始了刀口舔血的日子。
十二岁时一战成名,一个人就杀了对火数十人。
十五岁的时候单独执行刺杀某国首脑的任务,不仅成功刺杀,还被逃脱,顿时名声大噪。
十八岁的时候,成为了血狼的三位狼王之一。
从此之后,传说已成,甚少出手。
虽然张君不知道这个传说的真实度有多少,不过就算有些是人们夸大的,但是修斯拥有强大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