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盛怀民的神色似乎有些唏嘘:“后来才知道,那天他们是要去当第三只手。”
盛筱奇怪:“什么是第三只手?”
盛怀民摊开双手:“人靠两只手赚钱,多出来的第三只手,就是’偷’。”
盛筱心头猛地一跳,“那沈叔叔……”
盛怀民摇了摇头:“有时候人生的契机就是这样,如果那天我没有刚好去找他,他没有刚好跟我走,警察没有刚好把他们那帮人抓了,可能他的命运也跟我没有关系了。”
盛筱依然心头震震:“那沈叔叔知道他们是去干坏事吗?”
盛怀民笑了声:“有时候不是知不知道的问题,而是那个年纪的男孩出于义气,让人一喊就上了。就好像我让他帮忙干活一样,他也不会拒绝的。只是连我们都没想到,那次被抓的几个学生都失去了高考的资格。”
盛筱听得瞳孔睁睁。
盛怀民语气平静道:“从此以后他就跟着我混了,后来他考上大学,沈家把我当恩人拜。其实考上大学是他自己的努力,命运只是借我的手给他一次机会罢了。”
盛筱却是第一次意识到,有时候人生看似按部就班地走在大多数人都走过的既定轨道上,但其实,在不知道的地方已经幸运地规避了许多可能走岔路的风险,最终才能在世俗眼中成为一个普通人。
而沈岩大概也是因为那一次的幸运,才会执着地要给盛筱一个更好的前程。
盛筱觉得沈岩把对盛怀民的信任都延续到自己身上了,正如盛怀所说那样:“现在是高中时期,沈溪珩什么都好,但就是自己主意很大,不让他走艺术路他非要走,在学校也招摇,女生围着转,这个娃娃亲就是让他定定性子,你的重心一定在学习上,溪珩成绩好,我想你也能学到他的优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其中道理你是懂的。”
盛筱点了点头,就是不要把娃娃亲当回事,抓住一切机会往上考。
其实盛怀民根本不用担心她会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跟沈溪珩越轨,因为在他们相遇之前,少年心里已经有青梅了。
回到连云第二日清早,盛筱带着特产去沈家。
“许姨,之前答应给您的枕头和眼罩,你试试看。”
客厅里,盛筱把东西都分得好好的,”这个是给沈叔的茶叶,自己炒的,您别嫌弃,还有这个。”
坐在沙发边的林舒亦往桌上张望着,就见盛筱拿了个小盒过来:“绒花,村里一个老奶奶做的,她说衬旗袍,希望您喜欢。”
林舒亦眼睛亮了亮,“诶真的好!这种手艺现在难找了。”
沈岩笑容和蔼:“我就喜欢晋乡的茶,有大自然的味道。”
站在一边的许姨笑眼眯眯:“那我得好好用着,对了,给阿珩的呢?”
许姨说着,众人也朝桌子上看,却见她把东西都分完了……
盛筱轻声说了句:“他也不缺什么。”
林舒亦皱眉笑她:“那我跟沈叔叔也不缺什么,你不也送了。”
许姨忽然有些犹豫:“那许姨也不敢收了。”
几个大人忽然来了兴致,围着小孩打趣,盛筱忙道:“他不是去画室了吗,等他回来再给他。”
“那是送他什么?”
林舒亦指尖摸着绒花簪笑她。
盛筱哪里知道送他什么,沈溪珩初四那天就回了画室,她还是从朋友圈里看到的,一张画室的图,配文:【起得比鸡还早。】
盛筱:“给他做顿饭吧,白切鸡。”
众人:“……”
林舒亦清了下嗓子,“刚巧,我们这周末要去画室给阿珩送点生活用品,筱筱就一起去吧。”
沈岩应和了句:“对,筱筱还没去过美院附近的画室吧,那儿就是个艺术村,你放假可以去玩玩,不然等上高三就没空了。”
盛筱倒是从没去过艺术村,此刻让沈岩勾起了些好奇,开学那一周都在想去艺术村的事,另外,还有给沈溪珩准备的白斩鸡。
连云偏南,过了年便是二月时节,春风似剪刀,湖边两岸的柳树裁成了绿丝。
沈岩和林舒亦带着盛筱一块到画室,车程大约两个小时,给沈溪珩备了便当和春衣薄被,宛若去探监。
等盛筱看到了艺术村,发现说是村确实如此,巷道狭窄,密密麻麻遍布画室,因为还被打造成了旅游景点,所以一楼的门店都在卖画,沈岩见状笑嘲一句:“我看阿珩要是混不出名堂,就只能在这卖画了。”
林舒亦瞪了他一眼:“你这么说是损儿子还是损这儿的艺术家,画画也是一门手艺,没天赋的还吃不了这碗饭呢。”
“得,沈太太,您看,哪副画中意的咱们搬回家去行么。”
林舒亦懒得理他,朝盛筱道:“阿珩的画室在三楼,你先上去把饭给他,我跟你叔叔去他宿舍放东西。”
盛筱道:“我去帮忙搬东西。”
林舒亦忙摆手:“呵,他那狗窝,狗都嫌。”
盛筱:“……”
盛筱提着保温袋摸上三楼,这会已经临近中午十二点,但每间绘画室里都是满满当当的学生,一颗颗脑袋青葱,聚精会神在自己面前的画板上,盛筱顺着他们视线往讲台上看,没有老师,只有——
一块白布,三个钢碗盆。
盛筱大气不敢出,空气里都是颜料的味道,画室里的彩色也洗不干净,带着脏,还有灰铅色。
倒是阳光合时宜地掠入,微风鼓动白窗帘,盛筱于灰扑扑的迷乱色彩中找到了那个少年。
明亮的蓝色,是满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