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恨锦绣,要不是这女人作天作地的“作”,她会被皇帝指婚给那姓“卢”的吗?答案是不会。只要她锦绣稍微地一点头,即使不带感情装模作样给他糊弄过去地一点头——他王翰,早把这女人娶进府邸,捧在手心含在嘴里,想怎么宠就怎么宠?
他就不信,那姓卢的死迂儒死古董对这样的女人能多看上两眼?不信!绝对不信!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呆子,把锦绣今后的一生葬送在这厮手里,才是高级的缎料做了抹布,大写的“糟蹋”二字!
总之,平威将军脸色有些复杂难看。
锦绣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绝。
她打量王将军。
多年未见,时光在他脸上像没有添岁数似的。目光还是那样淳厚柔和。当然,只是针对她锦绣。
看锦绣的目光一直是满满的宠溺。即使口吻言辞是骂,也是骂的宠溺。
锦绣不仅就想,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目光,实在让人惊叹这么些年来,他的那些握刀握枪、南征北战的岁月又是怎样从这双眼睛溜淌过去?
她和王翰的初次结识,其实,要追溯到父亲驻守边关的一茅坑儿军帐。
锦绣自小深受母亲特别“与众不同”的教育。
“阿爹!”不同于其他闺秀小姐,手拿绣花针,装摸作态,锦绣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想到您打仗的地方看看——那古诗上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女儿想去见识见识,那地方,是不是真的那么雄伟漂亮!”
“胡闹!”陈国公自是十二万个不同意。那里刀光剑影,动辄血流成河,她一个女儿家家,又是自己这一生唯一的掌上明珠。自是不允。锦绣的母亲陈国公夫人立即边上冷笑一声,就说:“你让她去!又没有裹小脚,难道还怕她跑不动?——再者,她一个女儿家家,不会男装出行吗?谁看得出来!你不说,他们就知道她是个姑娘家了?再说,花木兰还知道替父从军呢!我的女儿——”
她一顿,语气言辞颇为得意自傲:“我的女儿,就是要让她什么都见识见识!既能写诗,又能作文,至于骑马,开弓,射箭,样样未必逊色于很多大宅里的文弱书生……霏霏!去,老娘我支持你!”
陈国公没有办法,谁教他是个妻管严呢!
锦绣母亲后来又说:“真正有见识气场的一个人,既能享受这世间上最奢侈的享受,也能受得下这世上最不堪的辛酸与辛苦……”她就是要让女儿去“受受苦”!用她的话,这叫做对锦绣的“吃苦教育”。
锦绣后来到了父亲的军帐,才知道,原来,母亲口中的“苦”,是真正的“苦”啊!
实在是太苦太苦。
就像一首美好的长诗,瞬间撕裂成瓦砾碎片向着那血腥之地一路抛洒。大漠的烟,确实是直的。长河,也有溶金的落日沉沉落下。
可是锦绣一来,她就悔恨无比、肠子悔得都要青了、断了。
锦绣第一次来“葵水”的时候,正是她女扮男装,进入军帐冒充父亲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第八天晚上。
肚子疼得要死,她在那苍蝇蛆虫满地的茅坑里站了很久很久。夕阳照过来,苍蝇像是受到了鼓舞似的,血一般光线下,它们嘤嘤嗡嗡,翩翩起舞。
锦绣“哇”地一声,撕心裂肺痛哭起来。
她哭得那么凄惨,那么无助。
是的,当时的锦绣仅仅十五岁,才过及笄。虽没有裹小脚,可是,就在那一刻,她却希望自己宁愿折断了足尖儿——因为,若非如此,锦绣,打死做梦都不可能到这令她几近崩溃的破地方,噩梦般的地方。
各种难堪辛酸暂且不提。锦绣,只记得她第一次“葵水”来的时候惨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