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称呼,魏锋眼睛一亮,说道:“既然你叫我大哥,那么大哥带你去个好地方,肯定要比在这里吃空桌板看别人的脸色要强,你去不去?”
饭菜还没有送上来,秦云也觉得在这里没有半点意思,于是立刻站起身来说道:“那就有劳魏大哥了!”
“够痛快!”魏锋一拍桌子也站了起来:“我们走!”
也不管别人有什么想法,秦云跟着这位初次相识的魏锋魏师兄离开了别院。
走到大街上,清爽的晚风扑面而来,让秦云精神不由得一振。
魏锋慢慢向前走着,说道:“秦云,你不用理他们,他们这些人都是出身名门大族,从来都看不起普通弟子!”
“我听说你在一个月内突破三重天的境界,不要说他们,哪怕是我也会嫉妒,幸好我不是三十六天罡地煞中人,不用担心被你挑战。”
秦云顿时明白了过来,那些同门师兄师姐一方面是看不起自己的出身,另外一方面也是嫉妒自己的天赋,更担心自己将来会威胁到他们在门派中的地位,所以才会如此明显地排斥自己。
魏锋冷笑道:“这些豪门子弟已经拥有最好的资源,还喜欢结党营私排挤门中新晋的优秀弟子,偏偏个个都装出正人君子的模样,真是让人作呕!”
虽然说对那些同门师兄师姐很不爽,但秦云感觉这位魏锋师兄有些过于偏激了,剑宗之内豪门子弟不少,固然不乏心胸狭窄品性不佳之辈,但也有许多真正优秀出色的人物,不能一概而论。
“算了,不说这个免得坏了你我的兴致!”魏锋笑道:“我带你去的地方叫做云雾阁,是柔兰城里一等一的好地方!今天晚上,明秀明仙子将亲临云雾阁表演,机会绝对难得,我提前十天赶来,好不容易才搞到一份邀请函!”
“你的运气真不错,一份邀请函能带两个人进去,否则就错过这次机会了!”
秦云顿时无语,原来这位师兄早就到了,一直不在别院露面竟然是为了看什么表演,看他喜上眉梢的神态,似乎对那位明秀明仙子颇为痴迷。
“魏大哥,那明秀明仙子是什么人?”秦云好奇地问道。
魏锋顿时瞪大了眼睛,一副活见鬼的模样:“明仙子你都不知道啊?”
原来这明秀是新近几年崛起的琴曲大家,她出身青岚的乾坤道,不但容貌极为美丽,在琴道上更有着惊才绝艳的天赋。
据说在幼龄的时候在山中演奏琴曲,能够让百鸟朝觐、妖兽俯首。
两年前明秀离开乾坤道,立志游历九州寻友拜师,以图让自己的境界更上层楼,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在琴曲上压过她,甚至让有着东腾琴圣李白莲都大为叹服,称她为天上嫡仙落凡尘!
明秀因此名动天下,她这次来到柔兰城,还是北冥宗的邀请。
听着魏锋滔滔不竭地讲述明秀的来历,秦云不由地想起当初在凌阳城万花楼里的芸香,她的琴技也是极为出色,但却是作为奸细潜入凌阳城,还差点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两人边走边谈,渐渐走过了长街。
柔兰城的夜色很是迷人,如水般的月光为高耸如云的白塔披上了一层银辉轻纱,不知道是谁放飞起数以百计的白莲纸纸灯,飘飘忽忽地随风飞上天穹,为这夜平添了几分美丽。
内城的街道没有太多的行人,没有豪放的牧民和粗鲁的江湖客,更看不到乞丐流民,沿街的店铺大都豪华气派,进出的顾客多半是城里的贵妇小姐以及宗门弟子之流。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的路,前面的街道突然变得繁华热闹起来,只见一辆辆马车停在了路边,还有许多青衣小仆在一旁看护,更有彪悍的武士成群结队来回巡逻,警惕着注视着过往的行人。
“看,那就是云雾阁!”
魏锋指着前方一幢张灯结彩的楼宇,极为感叹地说道:“柔兰城里最好的地方,真正的销金窟,进去之后会让你恨不得一辈子都住在里面不出来!”
那幢楼宇足有六层高,在周围普遍不过三四层的建筑里简直是鹤立鸡群,每一层的楼阁廊檐下都悬挂着彩灯,千百盏灯火将它衬托得气派之极。
秦云听魏锋再次强调了一遍,不禁笑道:“魏大哥,你难道已经去过云雾阁?”
魏锋嘿嘿笑道:“去过一次,结果把钱都给花光了,差点连剑都给抵了,现在穷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所以只好去驿馆”
秦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剑是剑修最重要的伙伴,更是荣誉所在,很多剑修将剑视为自己的生命,他居然好意思将自己的剑都拿出来卖。
更让人无语的是,堂堂一位剑宗弟子竟然落魄到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否则他还不愿意回驿馆,也难怪别人叫他魏疯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