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师妾走了,阮青丝进来。
她的状况非常的不好,整个人异常的憔悴,有些婴儿肥的脸蛋现在已经成了标准的锥子脸,甚至两侧的颧骨都凸了出来,眼窝凹陷下去,黑眼圈特别的重。李阳没想到这个蠢女人居然将自己折磨成这般摸样,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阮青丝坐在了李阳的身边,慢慢的,试探的依靠在了李阳的身上。见他没有任何的抵触,伸手死死的搂着李阳的胳膊,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李阳轻叹一声,说道:“我跟自己过不起,你又何苦将自己折磨成这样?”
“我难过。”阮青丝说。
李阳说:“想听我唱歌吗?”
阮青丝倒是没想到李阳会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表情有些错愕,却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目光千万里,在瓶底书刻隶仿前朝的飘逸,直到我为遇见你伏笔。”
李阳淡淡的唱着,声音沙哑而苍茫,歌词他已经不太能够记得住了,有些地方更是含糊了过去,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哼唱旋律。
阮青丝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歌曲,曲子非常的奇怪,但是却让人有种心神愉快的感觉,歌词也是美到了极致,让人又是欢喜又是忧伤。
李阳心中却有些痛楚,这是来自地球的流行歌曲,他已经离开那个世界太久太久,如果再没有这样旋律在心中回响,他甚至都会忘记自己曾经是从那个地方过来的人。
时间滴答滴答,一首歌唱完了之后李阳又接着唱,他将自己能够记起来的旋律全部哼唱了一遍,于是就出现了串烧,串烧的经典自然是古巨基的情歌王,一首歌十分钟,足够唱到让人忘记原来的歌曲。
天色黯淡了下去,黑夜再度笼罩了大地,火把被点亮。整个营地就好像是一条在黑夜当中匍匐的火龙。
阮青丝彻底的迷醉了,从来没有人给她唱过歌,而且一唱就是好几个小时。
刚开始的时候有点难以接受这种新鲜的歌曲风格,不过听久了之后才发现,这样的歌曲还真是好听,朗朗上口。
事实证明通俗歌曲的确是不分年代不分地点不分年级,老幼通杀!
李阳低头看着阮青丝,这妞已经从靠着肩膀变化到了枕着自己的大腿,双眼迷离的看着自己,里面全都是崇拜的目光。
“这样看着我我会骄傲的。”李阳将她耳边的碎发给捻开,微笑的说道。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歌,从什么地方学来的?”阮青丝好奇的问道。
“家乡。”李阳双眸虽然盯着阮青丝,但是目光却已经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让阮青丝觉得自己这辈子都追不上了。
“你的家乡?我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一定是个很美的地方吧。”阮青丝抓着李阳的手,想要通过这样的方法牢牢的握紧他。
李阳嘴角微微的翘起来:“的确是个很美的地方,哪里的人智慧很高,不需要修炼就能够在天上飞,在水里游,在地上狂奔。他们借助各种各样的工具,来实现自己飞天遁地的梦想,哪里没有神灵,没有妖魔鬼怪。人们都是唯物主义者,相信的是自然科学。那里有高楼大厦,有海上城堡,有美味的食物,还有优美的歌曲。那是我的家乡,我已经快忘记的家乡。”
阮青丝做起来,双手捧着李阳的脸:“不要难过,我陪着你。”
李阳长长的吐了口气:“时间很晚了,休息吧。”
……
连续三天,李阳每天早上会准时出发去大业城接受一番箭雨的洗礼,到了晚上才会回到营地,几乎每次回来都会受伤,最严重的一次身上插了六枝箭矢,胸口的那道箭矢差点就刺破了他的心脏。阮青丝跟雨师妾都吓坏了,李阳根本就是在找死,可是没办法劝阻,
谁劝跟谁翻脸,只是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就再度出发了。
第四天的时候阮青丝跟雨师妾偷偷的跟了上去,但是漫天的箭雨让两个姑娘瞬间就败退,雨师妾虽然拥有洪荒十大美女的头衔,而且还是妖女。但是她的本事被漫长的历史洪流给冲淡了,已经无力抵抗如此强大的箭雨。阮青丝的实力也有很大程度的折损,勉强抵挡了一番之后就败下阵来。
只有李阳还在抵抗。
不过他一直都提出要见拓跋孤,意志相当的坚定。
没有人明白为什么李阳会这样的执着,问了也不说。
半个月之后,李阳的身上已经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肤了,他在鬼门关溜达了三次,最终有惊无险的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