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苏阳以秦三的名字,成为了一个小女孩的书童,这个叫做刘佳怡的小女孩,非常开心的把他领走了,没有花钱,没有签订契约,他本来在这中州,就无家可归,只能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流浪,最后来到了这里,或者说他压根不是刻意来到了这里,只是他不知道去哪里,所以走到哪里都一样。
他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他家在哪里,忘记了怎么去打架。
但是他依旧杀了许多人,或许在他本能里,他认为作为人就应该去街道,去人多的地方去吧。
只有魔头才是独处的,他是人,就应该向往人群,所以他在这奴隶市场发呆。
好在他记得了一个秦字,记得三年的时间限制,他记得他要去一个地方,哪里叫做神玄宗。
至于为什么去,他忘记了许多,他知道是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等着他去救活......
于是他现在叫做秦三。
他姓秦,叫做秦三。
跟着刘佳怡回到了刘家以后,苏阳发现这刘家比想象中的大许多,有好多让他感受到威胁的人,这些人让他下意识的想要远离。
去了刘家以后,倒也没什么刘家的人来对他鉴别什么,毕竟刘家小姐买了一个书童,算不得什么大事情。
刘佳怡给了他一个手串,笑嘻嘻的道:“大叔,这手串给你,这手串和我手上的这个风铃是有感应的哦,只要你的手串响了,就是我找你啦,你要出现在我面前哦!大叔知道没有啦,那些小女孩就喜欢欺负我啦,你和我一起读书,他们就不敢欺负我啦。”
他怔了怔,拿着那个手串,有些心烦意乱,没有戴上,也没有扔,小女孩的善意他能感受到。
刘佳怡小姑娘的单纯,就像是雪一样,就像是精灵一样,这种善良单纯,让他也不由得被感染?
苏阳依旧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脑海里已经忘记了太多,封印了他的一切,也包括了对修炼的认识,包括了他的厚脸皮和口才。
至于什么时候醒来,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
“大叔你喜欢什么呀?我可以给你买哦!”
“喜欢.......杀人。”
“啊??”
“........”
他的一身衣服,因为自己很破烂了,他向来没有穿灵衣的习惯,更喜欢的是穿丝绸或者棉布衣服,一身青衣,显得很是清爽,不过他自己从妖帝墓出来好久了,一个多月了,没有修为,他的衣服也很脏了,很是破了,刘佳怡给了他一身黑色的长袍,看起来更是冷酷。
尤其是他的瞳孔深处的一抹妖异的红色,更是让他的这冷酷显得多了些魅惑,一身黑衣,加上馒头红白色的头发,真有一种帅大叔的范儿。
小女孩看他穿了以后,眼睛瞪得圆圆的,满眼都是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