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吧,可以去吃饭了吧。”
祝初一站起来,往功德箱里放了点散钱,鬼使神差地走向旁边的木桶,取了一只签文。
借着夕阳不甚充足的光,拇指扫过小巧的木牌子,工整写了八个小字: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和尚安详地笑笑,问她,要解吗。
她想了一阵,摇头,拿着签文走了。要是自己摇的签文,是替别人求的,命运会不会找错了人。
阎齐等了好半天,寺庙内又不许吸烟,急躁地冲祝初一招手,“磨蹭,你是爱上了佛祖还是喜欢上那个和尚了。”
祝初一没好气地掐了一把他的手。
阎齐疼得龇牙咧嘴:“赶紧的吧,我订了泉水鸡,晚了座位就被人抢了。”
祝初一无语:“你是猪啊,成天想着吃。”
“老板不是你兄弟吗,怎么今天兄弟反目成仇了?”
“祝初一,你能不能盼我点好。”阎齐狠狠咬了她耳朵一口。
“干什么,佛家重地注意言行!”
“怕什么,咱家离这一墙之隔,没准佛祖还听过我们...”后头的话,祝初一拿手给他堵上了。
她把签文放进阎齐裤兜里,隔天洗衣服忘了,扔进洗衣机全搅成了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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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日暮跟现在相似,大自然拉低了曝光度,须臾间暗了下来,树荫的阴影重了,群山跟天空加深了对比度,茂林修竹间一点粉,山下灯火渐次放光明。像昨天,像今天,像每一天。她以为还有一生,可以等,可以浪费,可以拉着他的手心满意足地迎接好与坏。
回程路过林语堂,沉闷悠长的暮鼓响彻半山。离人散了,飞鸟乱了,往檐角扑腾。余音缱绻,涤荡谷中几个回落,终于消灭。铺陈了满地的夕阳挣扎着释放最后的美丽,洒下柔和的光辉。这样的西沉黄昏最容易想起故人。
是啊,故人。
高跟鞋一声一声规律地敲在公路上,没再停下,女人修长纤细的背影被拉得很长。
她知道,没第三个人能再进去那屋子。这样也好。
这样,仿佛他们在川城还有一个家,里面住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再没人忍心去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