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吉娃娃男因为无谓的争执与双亲决裂。爸爸摇头说:「别闹了你没办法独立。」妈妈则是「汪呜」地叫著伤透了心。
接著下山后抵达这个国家的他想先找工作,但是他去餐厅应徵遭人嫌弃、去旅馆应徵也遭人嫌弃。不论去哪都遭人嫌弃。别说工作,他连栖身之所都找不到。
这是当然的。与其说是狼人,其实他更像吉娃娃人,不只在月圆之夜会全身长毛,他无时无刻不处于吉娃娃与人类之间的样貌。
当然会遭人嫌弃。
这番经历让他闹起脾气来。
听到这里我嫌麻烦,开始当作耳边风,不过看来正是如此,才害他找不到工作自暴自弃决定变成狼人抢劫路人。
话说回来,我好像是第一个受害者。
「不过呢,你长这副德行想当狼人实在太困难了。这样吓不到半个人,请你别再当狼人了。」
「那要怎么办?」
「……唉。」居然把皮球踢给我。
算了也罢。「总而言之,首先先想办法处理这张可爱满分的脸吧。原本恐怖的都不恐怖了。」
「我又没钱整形……」
「不要紧,没有钱还是有办法。总之你先把毛剃光吧。全身都剃光。」
「剃光不就不像狼人了吗?」
「本来就连狼人都不是了,把毛剃光会有什么问题?」
「不,可是……」
「不必担心,只要听我的话,你马上就能大赚一笔。没问题,你很有资质。」
「连狼人都不是的我……有资质吗…?」
「是呀,那当然。」我点头说:「可是你得先把毛剃光。」
「剃了毛之后要怎么办……?」
所以我说了。
我脸上浮现些许恶劣的笑容。
接著这么对他说:
「剃光之后就这么办……」
○
在那之后又过了几天。
我在浓雾密布的夜晚大街等待那个男人到来。
「嗨,魔女小姐你好。」
来了。全身剃得光溜溜的男人面容变得清爽无比。
「你好,我等你很久了。最近收获如何?」
「这个啊!超猛的耶!我照魔女小姐说的把毛剃光,在晚上不管谁遇到我都会吓得逃跑!」
「我想也是。」
把毛剃得一乾二净的吉娃娃本来就很恶心。
「我只要说『呼哈哈哈哈!把钱拿来!』甚至还有人丢下钱包直接落跑,整个城镇已经完全陷入我的恐怖之中啦!」
「我想也是。」
顺带一提,这件事还传了开来。我在巡回观光景点时常听到「晚上镇上会有超级恶心长得像哥布林的东西出没。超恐怖。」的传闻。
「既然如此,不只在这个国内,我在别的地方也能————」
「啊,闲话到此为止。」我打断他的话,朝他摊开手心。「你没忘记跟我的约定吧?」
「……」他一瞬间露出难以言喻的表情,接著翻翻衣服的口袋,「拿去,这是今天收获的两成。」在我手中放下几枚硬币。
一共是一枚金币。
也就是一天五枚金币。
赚得还不少呢。
「谢谢。」
「不过魔女小姐,你好厉害呀。居然能从我的长相想到这招。不过一天五枚金币也不好赚,这主意虽然是魔女小姐出的,但这些收入应该可以说是出自于我的才华吧!」
「你得意忘形了呢。」
「可是这是事实吧?我果然有当狼人的天分!」
「少开玩笑了,我只要认真起来,一天能多赚你一倍。」
「嘿,要怎么赚?」
「这是秘密。」
说完我小心翼翼地把两枚金币收进钱包。
「嘿嘿嘿……这下我就是一流的狼人……」
「只不过是被误认为走失的哥布林吧?」
○
在那之后又过了几天。
某个流言在街头巷尾流传。
「喂,你听说了吗?」「哥布林男好像又出没了。」「人家不想遇到哥布林!我要回家了!」「遇到哥布林要怎么办?」「听说只要付钱他就会放你走了。」「什么鸟哥布林啊?」「搞不懂。」「总之只要随身带钱就好了吧?」「应该吧。」
原来如此,他干的好事传遍了大街小巷,就连为了钱四处恐吓取财的事情都泄漏得一乾二净。
镇上人们对哥布林男的厌恶与困惑已经超越了对他的恐惧。
时机差不多了吧。
「哎呀哎呀,各位怎么了吗?你们好像很伤脑筋呢。」
我走向某团谈论哥布林男的人群,挂起虚假的笑容。
听了我的话他们打量了一下我的穿著,一句「啊啊,就是————」轻而易举地告诉了我事情经过。
魔女这个身分还真方便。
我仔细聆听他们的话,不时穿插回应与夸张的反应,以全新的角度观察早已无所不知的事晴。
接著————
就在他们将哥布林男的事情说到一段落时。
我向他们做出一个提议。
「哎呀,那还真伤脑筋呢。话说,我其实是以消灭哥布林维生的魔女,需不需要我帮忙呢?只要十枚金币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