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城市。
陈默被绑着吊在吊车上,下面则是一个深坑,上面布满了竖着的钢筋。
他浑身衣服破损,到处都有深色的水渍浸湿,一滴滴红色的液体顺着脚踝从半空滴落。
一头金发被染成了红色,湿漉漉地凌乱地盖在眼前,遮住了他的眼眸。脸上全是青紫的伤痕,他的嘴角带着一丝血迹,耳边的蓝钻似乎也没有那么耀眼了。
“陈默,你也有今天!你不是很狂吗?现在怎么不狂了?”
底下人群里的某个人叫嚣着,他杵着拐杖一脸得意的样子,像个耀武扬威的小丑。
又像被主人拴着绳子而对大型犬狂吠不止的泰迪。
陈默轻笑一声,嘴里吐出一口血沫,尽管说话胸腔会痛,他还是大声地回了一句:
“手下败将,打不过就搬救兵的孬种!”
“你!”那人气得不行,“你现在已经落入我的手中,喔不,我们金爷的手中,还敢如此放肆,是不是不把我们金爷放在眼里?”
陈默看着被一群人簇拥在中间坐着的那个人,这就是隔壁市有名的金爷吗?
没想到上次心软饶了那孬种一命,他居然跑去找了金爷来。
陈默只是在这个县城小打小闹,手下兄弟也才十几个,自然打不过拥有一个市地盘的金爷的手下。
他的兄弟们都被打得半死不活,现在被关在一起,而他则是被单独吊在了这里。
看似已经走投无路了,但陈默并不慌。
如果这个金爷要自己的命,他大可以直接杀了他,为什么要搞这么大的阵仗,他更倾向于,金爷是在震慑他。
“我怎么敢瞧不起金爷呢?您可是在h市只手遮天的大人物!!”
金爷眉头一挑,饶有兴趣地开口:“喔?你听说过我?”
陈默忍着身上的剧痛,说:“当然,金爷白手起家、闯荡江湖,一路披荆斩棘成为h市老大的经历,道上都传遍了,小的早就对您十分倾佩了,今日一见,果然是威风凛凛。”
这话恭维得金爷开怀大笑,杵拐杖的那人就急了:“金爷,您可别被他骗了,这小子总是花招特别多,咱们还是赶紧把他杀了吧!”
金爷身边的一个壮硕的脸上带疤的男人,抬脚就对拐杖男踹过去。
“大胆,你敢教我们金爷做事?!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