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小团子倒是不怕生,被逗也不怕,反而逗得咯咯直笑。

“认不认得啊,嗯?”

余书嘉一双莲藕似的小胳膊揽住余风令的脖子,忽的低头吧唧一下亲了他一口,奶声奶气的说道,“书嘉认得哥哥,书嘉还有哥哥的画像。”

余母在旁边笑着说道,“你寄过来的那些小画,他可宝贝了,都放自己那小枕头底下珍藏着呢。”

自从九岁那年离京,余风令和祖父沿着大启疆域四处游历义诊,这八年来大启的每一处地方他们基本上都去过,京城却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回来。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换地方,因此通信更加不易,但余风令每年都会跟家里寄自己和祖父的画像,余父余母也因此也不算完全错过儿子这几年的成长。

自从记起来上辈子的事,后来又知道母亲生了个弟弟,他除了画一些自己和祖父的小像外,还会用画一下卡通的小人儿讲述自己和祖父遇见的趣事儿,没想到这小团子还这么喜欢。

“喜欢画啊,”余风令看着怀里的书嘉,忍不住的想逗他,“喜欢哥哥吗那?”

余书嘉被看的竟然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他扭了扭小身子把脸埋进了余风令颈侧,肉乎乎的小嫩脸儿让余风令的心也软了一下。

本以为小孩儿害羞了不会说话了,没想到就听见耳边响起软软糯糯的回应来,“喜欢的,书嘉喜欢哥哥。”脖子上的小手紧了紧,声音又小了些,“许多许多喜欢。”

余风令抱着小团子被他的话甜的笑得不行,抱着人向府里走,“怎么小嘴儿这么甜啊,刚刚是不是吃糖了?跟个小甜豆似的。”

“这跟你小时候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随你爹也不随我的,倒是随你了。”余母在一旁打趣儿道,“你小时候就嘴甜的很,更是见到好看的就亲,当时见了小王爷,那会儿满眼里都放不下别的了,天天黏着人家。”

说着林母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当时又亲又夸的,还说要娶人做娘子呢。”

余风令没想到小时候自己这么热情的,不过他记得君不离小时候确实是好看,唇红齿白眉眼精致的,就跟个瓷娃娃似的。

他被打趣也没恼,语气里骄傲的很,“看来我小时候就有眼光的很。”

一家人进屋说了会儿话,也到了午食的时候了,余父刚准备派人去叫岳丈回来,就听见门外传来了人声。

余风令看着外祖卡着饭点儿回来,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外祖,您到是什么也不耽误。”

林河骂了一声臭小子,也没搭理情绪饱满的余母和神色恭敬的余父,目光全放在了坐在余风令身旁的小团子身上。

“哎呦,书嘉都这么大了啊。”嘴里和脸上喜欢都要溢出来了。

余书嘉仰头一脸乖巧,奶声奶气的喊着人,“外祖好。”

一声外祖把林河喊得心都化了,“真乖啊,看看外祖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

接着余风令就看着外祖从怀里掏出几个用金丝做成的小玩意儿,有小蜻蜓还有小老虎,虽说没有那么栩栩如生,但看出用心了,棱角处都被磨得光滑极了。

他说呢,一路上拿着几根金丝在编什么,还偷偷摸摸的不然他看,余风令忍住了笑,这做工倒是属实一般。

“多谢外祖,我很喜欢。”余书嘉倒是捧场的很,说话还有模有样的。

饭桌上,一家人倒是没有食不言的讲究,余风令说了这几年和外祖两人去过的有趣的地方以及见闻,余父听着也少有的脸上带着笑。

饭后余父去处理公务,余母带着余风令回了他的院子,院子里的一切还和多年前一样,仿佛他从未离开过。

“等这几天我让人选些人送过来你挑几个放到身边,婢女和小厮都选几个,再找个称心的贴身伺候着。”余母说着,从身旁选了两个侍女,“这两人是我常用的,做事都妥当,这几天先让她们在你身边伺候着,你要是觉得用着称心,之后留着就行。”

余风令看了眼低眉顺目的两人,没有拒绝余母的关心,“身边伺候的人您到时候帮我看看就行。”反正他出门也不带人,他这么多年都自己一个人惯了,也不是很喜欢让人跟着。

第3章 穿书

月上枝头,夜深人静,外面不时传来阵阵虫鸣鸟叫声。

余风令沐浴完浑身清爽的躺在床上翘着腿,手里拿着下午在书铺子里淘来的话本子,手里一下一下的翻着书页。

“啧啧啧,这京城的话本子也没见多有意思,这不跟外面的差不多嘛。”余风令摇了摇头最终把书放下,仰面看向房顶,目光有些放空逐渐走神起来。

这些故事桥段都还不如君不离那绯闻有意思呢,不过他到底在哪里看到过呢?

这桥段好像狗血又不是很狗血。

流落在王府里当丫环的千金贵女,比皇子还受皇帝宠爱的病弱小王爷,女追男……

余风令想着想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意识下沉之后,他又想起了上辈子的一些事,他一个爱看网文的同事一次跟他说,她看到了一本小说,里面有个男配跟他同名,说什么让他记下情节以防穿书。

他听得有些莫名其妙,无奈下班在地铁上无聊他就翻了翻同事发给他的这本言情小说。没看过言情网文的他第一次看还挺新奇,他草草的翻了翻也算看完了。

要说这男女主身世都多少有点儿狗血,男主明面上是皇帝幼弟,其实他是皇帝和先帝后妃生下来的,是皇帝白月光给他生的亲生儿子,女主流落在外的尚书千金,一母同胞的长姐是当今皇后。通俗来说,就是女主对男主一见钟情后面穷追猛打,什么美救英雄下药失身使劲浑身解数终于抱得“美人”归的故事。

而他,余风令,则是一个对女主一见钟情的男炮灰,主要作用就是助攻,作为男女主感情的催化剂存在的,在男主对女主开始有意时,他就出现在女主身边故意亲近女主炫耀张扬挑衅让男主吃醋,接着男主发现自己的感情,两人互相走近。

虽然“余风令”在男主身边当过三年的伴读,虽然亲爹是当朝首辅,虽然祖父是皇帝的老师,但在这个男女主爱情大于一切的言情文里,他就是一个炮灰,在男主偏执病娇的属性下,他的结局就是在男主登基后死于“意外”。

当然,这个意外不必说,明面上是意外,其实就是死于男主之手。

余风令脑海中浮现出“死状凄惨”四个字,忽然画面一转,白日里大滩的血迹和散落在地的驴腿出在眼前,耳边是粘稠的血液从刀刃上落下的滴答声,那双驴腿忽然变幻成了人腿,他心脏忽的上上下下的剧烈跳动起来,紧接着他猛然惊醒。

胸腔里的跳动声在残留着夜色的屋里清晰入耳,余风令大睁着眼睛目光怔然,他愣神了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咽了口唾沫,有些反应不过来般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他竟然不是简单的穿越,而是穿书,他竟然真的穿到书中同名的炮灰身上了。

这么荒诞离奇的事情竟然真的发生了。

庄周梦蝶,蝶梦庄周,这一切真的让他有些分不清梦和现实了。

余风令脑子里似乎是想了很多却又好像放空了什么都没想,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的长叹了一口气来。

本来想着上辈子穷困潦倒受罪了一辈子,这辈子好不容易成了个官二代还不缺钱,正准备这辈子好好享享福当个混吃等死及时行乐的咸鱼呢,没成想说不好也要落空了。

若是按照那本小说里说的,他最后是死于君不离之手,那他可得离女主远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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