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本网 > 都市言情 > 军王猎妻之魔眼小神医 > 第九百七二章 师祖

第九百七二章 师祖(2 / 2)

石棺内盛殓着洞主金身。

太爷爷进入秘谷石洞时,洞主已仙逝,太爷爷为洞主收殓了尸骨,移入洞主备好的石棺中。

太爷爷得了洞主所留的药方和传弟子之物,就算不是衣钵传人,也有师徒之名,再怎么论,至少也称得上是记名弟子。

她是乐家之后,继承到了太爷爷传下来的一些医术,自然也算是洞主的记名徒孙后辈。

乐韵一个头磕下去,额心碰地:“徒孙乐韵,奉曾祖父乐氏讳名源字溱之命,回谷拜见师祖,徒孙叩请师祖大安。”

恭恭敬敬地磕了九个响头,再跪坐着捻开纸钱,焚烧。

烧完了纸钱,等火烬冷了,再次磕了九个响头。

起身之后,乐韵整理了衣衫,拿出一支鸡毛掸子,轻轻地拂拭石棺,将灰尘指掉,再拂几遍,让石棺一尘不染。

收了鸡毛掸子,再拿出一融手套戴起来,将石棺盖推开,换了一套手套,取出一颗夜明珠照明,近前瞻仰师祖真容。

太爷爷说洞主逝后其身躯除了已无气息,无体温,就如睡着的活人一般,看着倒不像是仙逝了。

推开棺盖,乐韵进棺内一瞅,惊讶得瞪大了眼。

棺内的洞主,金身未坏,仍然栩栩如生!

其人身长2.13米,身穿一件织着花草瑞兽云纹的白色法衣,交领右祍,衣领与袖子滚着一圈金边,

法衣内是一件交领右祍的淡金色中衣,腰缠一条织金镶玉石的腰带,左侧悬挂一支金丝缠织绳,系着玉佩。

他双手交叠平放于腹部,足蹬一双淡金色的靴子,乌发如墨,扎成了马毛,戴着一个镶有蓝宝石的玉冠,横簪一支玉簪。

其人之容颜,难以用词描绘,只能说是“色如春晓之花”。

他的皮肤细腻,弹指可破,合抿在一起的双唇色泽红润,人平平稳稳地躺着,像是进入了深度睡眠,面容平静。

乐韵脑子里只闪过了三个字——颜如玉。

这位她该叫“师祖”的前辈,就是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颜如玉”的那个颜如玉,姿容华美,玉骨天成。

瞻仰过师祖前辈的真容,乐韵告了声罪,开启了眼睛的扫描功能,扫描前辈的金真。

前辈骨龄三万六千六百三十九年,口中含有一枚可护人肉身不腐的灵珠,脖子上也挂了一个防腐的寒宝打种过的玉葫芦,右手戴一枚内有乾坤的纳物指。

不要问她怎么知道前辈的戒指是纳物戒指,问了就是纳物戒指与普通戒指是有区别的,修到金丹阶的修士,一眼就能辩别真伪。

大约为了防止有人见财起意将身边之物全扫空,洞主前辈不仅明面上戴着戒指和玉佩,还做了另一手准备——吞下了一粒保护躯体的灵珠,将一只储物器镶入了大腿骨内。

目测,镶嵌在腿骨内的那枚戒指才是前辈真正的重要身家之一。

而前辈之所以金身不坏,不仅是因为有灵珠护体,还有另一个原因:他的金真是真正的金身!

其身骨已经不是肯定的原人骨,融合了无数神金与天材地宝,已经脱去了肉体凡胎,打造成了真正的金身,其骨色如黄金,硬比金刚。

有些天材地宝能令人血肉重生,能令肉身不腐不烂。

前辈的身骨中即融合了一些地球上绝迹的神奇之物,哪怕没有寒冰玉葫芦和灵珠,只要不人为破坏他的肉身,在一定的年限内也能保持不腐不坏。

能铸就金身,说明前辈来头不少,最低也是来自某个灵界,有可能是来自仙界。

修仙界的修士修到大乘飞升到灵界,也仍是肉体凡胎,是为凡仙,凡仙想修成不死身,必须得脱胎换骨。

于是,凡仙的第一要任就是寻找各种神金和天材地宝融入身骨,为自己造一副金身。

前辈已铸成金身,修为最低也是金仙。

金仙级的修仙者怎么来了地球?

乐韵满脑子问号,再扫描了前辈的身躯一遍,禁不住嘀咕:“师祖,您说您不想炫富吧,为什么又穿着一套价值连城的法衣?

说您想炫富吧,除了法衣和靴子,随身的几件,明面上又没其他宝物。”

前辈身上的那套衣裳看着像是丝绸,实则是以万年灵蚕丝为主、铺以无数奇宝融炼成的丝织成的一件防护法衣。

而且不是普通护身法宝那类法衣,可能是件仙器。

前辈的靴子也是一件宝贝,附加了风系符阵,主要功能是提升速度。

师祖前辈难不成不知道人性贪婪?

最新小说: 丑妻难搞 暧昧对象是状元 宠妻成瘾:傲娇江少太撩人 LOL:什么叫做概念神选手啊! 无敌战神狂婿 多情(女尊) 女神的绝品高手 婚不由己:纯禽老公难自控 [快穿]我做学霸那些年 南风与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