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煎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种,苏轼曾经写过的“烂樱珠之煎蜜”,指的就是蜜煎樱桃。
蜜饯果子不出数,需得多买一些,林稚将所有樱桃打包带走,拎在手里掂了掂,估计得有五斤。
虽说有五斤果子,真正做出来的成品也就一斤左右。
回到小厨房,洗净樱桃,用筷子戳掉樱桃核,加糖搅匀,腌制半个时辰。上锅小火煮开,放蜂蜜慢煎,最后加一点点盐提味,收汁盛出。
煎好的樱桃色泽深红,表皮微微皱起,颗颗分明,还带着汁水,酸甜气息浓郁。
不晒的话可以直接拌杏仁豆腐或冰粉吃,樱桃汁也可以冲水喝;晒干的话就成了蜜煎樱桃。
林稚捏起一颗樱桃干放进嘴里,酸酸甜甜,很有嚼劲,因为放了少许清盐,并不腻口,挺好吃。
又用樱桃汁冲了杯饮子,放井水里镇一镇,冰凉可口。
慢悠悠吃完这顿樱桃下午茶,他把剩下的樱桃铺在阳光底下暴晒。
这几日天气晴朗,旭日高悬,才过去半天,樱桃煎便晒成了,正好赶上他出完早市的摊,晚上拿到夜市去卖。
因着不用推炉车,林稚这一趟夜市之旅走得前所未有的轻松,第一个到达了摊位。
把摊支起来,摆上樱桃干,诱人的红艳色泽很快便吸引来不少客人——当然,大部分还是女客。
除了有林稚这个颜值担当坐镇,再加上樱桃煎味道甘美、酸甜适中,很得女孩子们的喜爱,两相相加,女客想少都难。
“小郎君今日改卖樱桃煎啦?”有女郎笑问。
林稚答道:“对,刚好看到有人卖樱桃,就买了一些。我第一次做,女郎且先免费尝尝味道?”
“不用!我在你这里买过鸡蛋饼子和猪肉夹儿,味道都很不错,相信这次也不会让我失望的。”
林稚笑着给她装了一袋。
女郎付过银钱,笑吟吟伸手接过,突然不知瞟到了什么,敛好表情,忙不迭提着裙子走人了。
“这小娘子看到什么了?脸色变得这样快。”
看着对方行色匆匆的背影,林稚正疑惑着,一道娇蛮的声音传入耳中:“这么大的街市连个能入口的干果蜜煎都没有,程砚清,你行不行啊?”
说话的是个绿衣少年,大约十五六岁,一双销金大袖随他的动作飘飘飞扬,光从那道金缕缝就能看出,对方必定是个富家小少爷——而且是个脾气不大好的富家少爷。
敢情刚刚那买樱桃煎的女郎,就是躲这位千金少爷去了。
千金少爷身后跟着一个青衫男子,二十出头,正执着一把乌木描金的扇子不停扇风,十分潇洒风流。他身上的青衫并非京朝官那种青绿袍子,而是同样重工织就的宽袍长裾。
那男子——程砚清双手抱胸,皱着眉不耐烦道:“程令宜,转几条街了,你有完没完?”
看见对方两人五分相似的长相,林稚总算明白过来,这二人便是那对程家兄弟。
程家家大业大,别说整个夜市和早市,就连临安最大的酒楼春风楼都收归他家名下。凡是在临安城做生意的小商小贩,就没有不知道程家名号的。
程家有三子,大姐程朝云端静稳重,主管府内大小事务,典型的事业型女强人;二哥程砚清虽然名字里既带砚又带清,干的事却是和名字半分不沾,整日流连于曲院瓦舍;小弟程令宜任性肆意,是个不折不扣的刁蛮少爷。
临安城人人都说,程家三姐弟,实在不像是同一爹妈生的。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看法——这都不是他一个月薪三千文的人该管的事。
“没完!”程令宜竖起眉毛,“这一条街都是我家的,我在我家里找吃的,有什么问题?”
程砚清冷笑一声:“没问题,随便你找。不过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你最好快一点,不要耽误我的正事。”
程令宜哼了一声:“正事?我看你是忙着去曲院街看小娘子吧。”
“怎么说话呢?没大没小。”程砚清拿扇子轻轻敲了敲他的头,“那是你未来阿嫂。”
“……”
程令宜默然了。类似的话他听了不下二十遍,已经懒得反驳了,索性专心致志找干果。
忽然,一片红澄澄的樱桃煎闯他的眼帘。那蜜煎樱桃个头饱满均匀,个个透着蜜色的光泽,看着就好吃。
程令宜觉得这多半就是他的梦中情果,舔舔嘴唇,迈步跑了过去。
见卖干果的小郎君面容姣好,程令宜越发对樱桃煎的味道满怀希望,问:“你这樱桃煎好吃吗?”
他并不像大多食客一样,上来就问价钱。哪有卖家说自己东西不好的,林稚道:“小郎君不妨先尝一尝。”
程令宜也不跟他客气,抓起一把就吃。
果脯软糯弹滑,富有较劲却并不沾牙,酸和甜都很适中,让人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程令宜眼睛都亮了:“就是我想吃的那个味道!”
他大方地冲林稚一挥手:“你卖的这些,我都要了。”一副土豪的口气,一摸钱袋却扑了个空——忘记带了。
“阿兄你快过来,我忘记带钱袋了!”他扭头冲程砚清喊道。
程砚清不急不徐走过来:“有事求人才喊兄长,什么态度。”话虽然这么说,还是付了樱桃煎的银钱,递给林稚:“麻烦小郎君替我弟弟包好。”
林稚笑道:“好。”将装好的樱桃煎递了过去,“小郎君拿好。”
“多谢!”程令宜眉开眼笑地接过,拉过站在一旁的程砚清,“快走啦,回家吃樱桃煎了!”
因着樱桃煎被程令宜全部买下,这一晚的夜市生意做得很是顺利,林稚收了摊位,准备回家。
然而还没高兴太久,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他卖的嚼头里有米壳,有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