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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先生,裴总让您晚上回家吃饭,您看……”

“知道了。”

裴执没什么情绪地回了一句,利落地挂了电话。

手上似乎还停留着刚才抱林语笙时的触感,他第一次抱小姑娘,准确说,是第一次抱一个人,也不知道平时都吃的什么,这么轻,她挣扎着要下去的时候,那点力气,跟小猫似的,腰可真细,有种他一只手就能揽住的错觉。

就是性格,和以前比,变了太多了,像是换了一个人。

也是,这么多年了,和以前不一样,很正常。

……

林语笙这脚伤,说重不重,说轻吧,但到底是伤在脚上,比较影响走路。

她是娇小姐,不是真社畜。即便是喜欢这个工作,也不会真的委屈自己带伤上班。至于孙燕怎么样,项目怎么样,那也和她没关系。

她理所当然地请了三天的假,躺在家里休息。

请完假还又给唐翊打电话,说不方便把车送回去,让他找人过来把车开走。

做完这一切,她才把手机放下,看着天花板发呆。

从小到大,没人管过她,妈妈不要她了,林开诚没时间。

她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半夜发烧,给林开诚打电话,一个女人接了电话,不等她说话就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打了!大半夜的,让不让人睡觉了。”

后来她就尽量不让自己生病了。

脚踝那里还有痛感,她回想起今天裴执捏她脚的时候的力度,抱她的样子,紧抿的唇线,还有那双始终都很克制的手,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止是喜欢那张脸。

拜脚伤所赐,林语笙可算是消停了两天,也就是因为裴执当时及时帮她冷敷,再加上伤的不重,脚恢复得还挺快。

她躺在沙发上,受伤的那只脚搭在沙发背上,手里拿着手机跟朋友发信息:“琪琪,我看上一个人,这怎么追啊。”

丁琪和唐翊一样,是林语笙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无话不说。消息发出去不到一分钟,丁琪电话就打回来了。

“你看上谁了?哪家的?多大了?”丁琪查户口似的。

“就是一个普通人。”林语笙晃了晃没受伤的脚,补了一句:“长得很好看的普通人。和咱们不一样,不是哪家的。”

丁琪的声音一下就提高了:“你可别说是个穷小子。”

“穷怎么了。”林语笙看着自己的指甲:“别岔开话题,这人挺难追的,有什么办法没。”

丁琪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过了几秒说道:“送东西吧,唐翊那几个朋友,不都爱送东西吗?”

我怎么没想到!

林语笙坐起来,刚要说话,手机嘟嘟响了两声,她也没看是谁,说道:“行了,这事儿成了我好好谢你,有电话过来。我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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