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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他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

林语笙挑着眼尾瞪了他一眼,没什么杀伤力,裴执忍住把她抱怀里的冲动,砰地关上车门:“别瞪了,赶紧上楼。”

他带着笑,看林语笙进楼,从烟盒里抽了一支烟出来,点燃。接着按了霍星洲的电话。

霍星洲那边秒接,声音有些嘈杂,像是在喝酒:“怎么了,还想起来跟我打电话了?”

他应该是在往外走,那边渐渐安静了。

裴执呼出一口烟,北风卷起白色的烟,瞬间吹散,他在冷风里也不觉得冷,四肢百骸都是暖融融的:“哪个花店的花好?”

“花?”霍星洲提高音量,声音差点劈叉了:“你买花?什么花?”

什么什么花,裴执认识的花不多,对这些花花草草他都不是很感兴趣,没那种高雅乐趣。他弹了弹烟灰,灰白的烟灰也落了下去,烟尾处火光更明亮了些。

“就小姑娘们喜欢的……”三楼的灯亮了,裴执忽然想起很久之前,林语笙抱着的那一捧,很大的玫瑰花,和她一样,张扬热烈。裴执心情很好,耐心地跟霍星洲描述:“玫瑰。”

霍星洲更惊讶了:“你这是遭遇什么了?”

吼完明白了:“要修成正果了?人小姑娘把你拿下了?你没做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吧?”

“滚你的。”裴执笑着骂了他一声:“就一个要求,玫瑰花,越红越好,一周后要。”

这种事情,他不放心交给孟瑜做,孟瑜一个正规助理,即便懂花,估计也没霍星洲懂,霍星洲从十八岁开始,一直都很知道怎么讨女孩子欢心。

裴执是个不懂浪漫的人,他不知道怎么样表白才是最好的表白,但是他知道林语笙喜欢玫瑰花,先把她喜欢的,送给她。

林语笙曾经笨拙地想用一辆跑车换他一句话,他现在能想到的,也是林语笙抱着玫瑰花出现在他面前的样子。

或许这就是爱情的模样,没有什么高深的技巧,有的只是最本真,最原始的赤诚。

冬夜漫长,可是只要人心是热的,无论怎么样,都不会冷。

林语笙睡了一个好觉,她忘记了那些不开心,记得的是裴执的温声安抚和他那个要命的吻。

想想还是有点丢人,第一次和人接吻,表现得真差劲。

她拉起被子蒙上自己的头,用力地搓了两下。

手机叮咚一声响,她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白皙的手摸来摸去,最后摸到手机,收回了被窝里。

被窝安静了两三秒,猛地掀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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