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喜欢为什么要交往?”
“这个……意外情况,不怎么好说。之前我朋友也提过分手,但是他对象不同意,然后就一直拖到现在。”柳林帆想了想,又道,“我朋友起初是挺烦他的,也不怎么想和他见面啊之类的,但是,就两个人有了肢体接触之后,我就、不、我那个朋友就一直心里记挂着他对象,可要说喜欢吗,好像也没到喜欢的程度,就是莫名有点很在意的那种感觉……”
听完全程的苏阳默默来了一句:“你这朋友也挺贱。”
“去!”辛昭羽啐他一口。
“柳林帆,我个人是觉得,”正色之后,辛昭羽伸出食指点了点他的心口:“在意,就是喜欢上某人的第一步。”
柳林帆:“……”
心里的警钟开始敲响。
柳林帆感觉自己的脑子生锈了,根本没在运作,也无法思考了,他自己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但同时也生怕辛昭羽说的话成了事实,为了防止这事发生,他开始四处找兼职,有课的时候上课,没课的时候就去打工,既能赚生活费,也能让自己放下手机,不要再去想姜森的事情。
他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想要把姜森从自己的脑海中彻底拔除。
这种方法很有用。
他找了一家咖啡店打工,时薪可观,时间上也挺自由的,老板和同事人都不错,柳林帆忙碌之余,生活充实,渐渐的也就不怎么有时间去想姜森了。
他仔细考虑后,还是认为自己并没有喜欢上姜森。
硬要说的话,他感觉应该是因为自己没谈过恋爱,也是因为第一次和别人有这么亲密的身体接触,一切都是新鲜感在作祟。
因为是第一次尝试,所以他才会念念不忘。
退一步来想,哪怕那个时候帮自己的人不是姜森,是别人,他也是一样会把那晚的事情记挂在心上的,这很正常。
就比如初吻,初吻永远都最难忘。但是第二次,第三次,……第一百次之后,再怎么接吻,就感觉总差了那么点意思。
归根结底不过四个字:习以为常。
想开之后,柳林帆浑身都舒爽了。
他就这样忙碌了一阵子,某天下班之后,他徒步回学校当做锻炼身体,走到一半口渴,就到路边上的自动贩卖机买饮料。
要付款的时候,手机在他眼皮子底下黑屏,最后一丝电量耗尽,关机了。
柳林帆:“……”
他懊恼地戳了一下手机屏幕,无奈望天。
糟糕透了,忙得给手机充电都忘记了。
算了。
他揉了揉渴到干痒的喉咙,垂头丧气。
回宿舍再喝吧。
就在这时,他旁边伸出一个手机,帮他扫码付了钱,他选中的那瓶可乐哐当一声就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