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80章</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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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em当时, 前盗贼打听到宁远侯养了外室,他屁颠儿屁颠地跑去偷。
emem要知道这种人家很有钱,那些豪门大户出手都阔绰, 而且因为钱财的来历不清白,所以他们一般不敢报官。
emem谁知道他潜入那户人家,翻了个底朝天,就差掘地三尺了,什么好东西都没发现,那对母女过得甚是拮据, 他顿时就惊呆了, 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
emem可是之后他观察了几天,发现经常来这里的人确实是宁远侯。但他送过来的东西都是什么二斤猪肉,三两点心, 值得偷的哪怕是个银簪都没有。
emem并且这货还一礼二送, 一盒胭脂水粉, 装在盒子里面先给那个母亲送一次。
emem母亲拒绝后,他再把盒子拆了, 给女儿送一次。
emem看他只买了一份的样子,可能原本就是抱着这个打算。
emem当时他感到疑惑,给母亲送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给女儿送。
emem他起了好奇心,藏在院子里的树上,那几日先后看见他偷偷摸摸分别从母女二人的屋里出来,皆是浓情蜜意,过来人一看就知道有鬼。
emem他大为震惊,直呼离谱,感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因此差点漏了行迹被发现,还好他忍住了,装作猫叫了一声。
emem前盗贼最后着重还感慨了一句,他向来知道这些富贵人家的鸡鸣狗盗之事不少,但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令人大跌眼镜的行为。
emem何止他大跌眼镜,饶是许乘月见多识广,看到这里都忍不住震惊,这是什么样的人才?
emem坐拥万贯家财,却能为了一点小钱,如此大费心机。
emem又不禁可怜这对母女,二人双双被骗,什么都没得到。
emem宁远侯果真是罪大恶极!
emem许乘月看完之后对他的厌恶更深了,这样的人就应该曝光。
emem如此好的写作素材不用真是可惜了。
emem她打算写一篇短篇小说,当然不可能直接让宁远侯当主角,不为别的,这样的人做主角让她难以接受,其实用戏剧的处理方式制造出滑稽讽刺的效果,也相当不错。
emem但说不定这样写出来还有人喜欢他,她还是倾向于将此人塑造成一个配角,甚至觉得以他的作为,连做反派都不够逼格。
emem.
emem茶肆里,书友们边看报边闲聊着。
ememldquo话说,月明真的被封为开阳郡君了吗?rdquo
ememldquo你这消息也太落后了点,现在进展到已经发现了月明其实是许御丞的女儿。rdquo
ememldquo什么玩意儿?我哪里听漏了?许御丞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听着是御史台的人,按照他们的性子,应该最讨厌这样的话本,怎么扯上干系的?rdquo
emem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emem一方有瓜,八方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