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潘晟与柳贺刚到文渊阁外,柳贺却又被人拦下:“右宗伯,元辅有请。”
潘晟很识趣地给柳贺让了位,柳贺重回文渊阁时,张四维、申时行已经退了,只有张居正还在原地。
“削藩一事上,你似乎有许多不满。”张居正示意柳贺坐下。
“弟子不敢。”
“我知你有不满。”张居正道,“便是我,在此事上也有不满。”
为亲王就藩的标准问题,张居正甚至进宫与李太后商讨过,可惜李太后格外固执,在此事上寸步不让,她有不让的理由,毕竟除了天子外,她还有幼子潞王。
太后对天子格外严厉,对潞王却很宠溺,此事满朝文武皆知,此时潞王尚未到就藩的年纪,可日后潞王一旦去了封地,以太后的脾性,给潞王的待遇恐怕不会逊于嘉靖对景王。
何况自天子一日日长大,内库朝户部伸手越来越频繁,仿佛户部的钱粮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般。
然而官升得越高,所顾忌之事也就越多。
柳贺在翰林院任修撰时,他可轻而易举将张敬修筛落,便是被外放扬州也能将头抬得高高的,到了扬州之后,他办事也极是大胆,张四维、李伟等人的面子也是说不卖就不卖。
可到了京城,任这礼部右侍郎之后,他行事要看朝廷内外的风向,要顾忌自己的士林的名声,就如夺情一事,他一方面要护住自己的同年,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张居正
落到人人唾骂的地步,行事上便很难如先前那般肆意。
他也不是不能痛骂张居正一番,可痛骂之后呢?
张居正没了名声,难道他的名声就会好吗?
何况在他眼中,变法确实到了关键期,若无张居正压制,朝堂恐怕会经历一番混乱——并非柳贺对张居正盲目崇拜,而是历史已经证明过了。
“弟子知晓恩师辛劳,只是……心有不甘罢了。”柳贺道,“弟子觉得,若削藩之事真要推行,自然越是干脆利落越好,若如今日这般,待日后,诸事恐怕还要扭转。”
就以科举一事为例,柳贺考乡试时,朝廷定下规矩,要一百三十五人取一人,因而参加乡试的考生名额都有限制,而到了今日,原原本本按规矩走的乡试不过一科两科,其余仍是如旧。
麻烦事官员们便不爱干,纵然某一年因皇命难违推进了,过几年还是会恢复原样。
张居正道:“削藩的本意是为节银,嘉靖四十四年的《宗藩条例》加上今日新定的《宗藩条例》,已足够为朝廷省下许多银两了,奉国中尉、辅国中尉等退俸之事需礼部登记造册加以完善,要允其考科举,允其经商务农。”
柳贺道:“下官会与姚宗伯细商。”
王府科归了柳贺管理,科举却是姚弘谟的管辖范畴,柳贺行事谨慎,自然不会犯越权这种简单错误。
他承认张居正说得很有道理。
本质上是为了省钱。
但好不容易见了张居正一面,不谈谈条件,柳贺不愿回去的:“恩师,弟子此前提过的作物品类一事,还望恩师多行便利。”
张居正眉头一皱:“泽远,你是礼部官员,户部、工部事伸手太过,张子愚、曾三省必会有所不满。”
柳贺道:“作物品类并非大事,但弟子觉得,若长些耐旱、耐涝的作物。灾荒之年能使百姓不至饿死,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此事弟子在扬州时便一直关注,也寻访了数位知农事的官员,依他们所说,此等作物若真能寻到,我大明百姓必然能安居乐业。”
事实上,红薯、玉米等农作物在明朝时已经传入国内,却并未引起朝廷的关注,恰逢小冰河期,陕西、河南等地又有旱灾、蝗灾,李自成、张献忠于陕西起义,进而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而清朝时陕西等地也有灾害,但红薯等作物的广泛种植却叫百姓能在灾年安稳活下去,这两个例子进行对比,真叫人有种时也命也的感觉。
柳贺难得在一件事上如此固执,张居正也知柳贺并非那种想一出是一出的官员,也只能道:“此事你若要为,不必大张旗鼓,若真有奇效,也能带给我看看。”
“弟子多谢恩师。”
张居正道:“你如今虽为礼部右宗伯,天子那边的课程仍不可落下。”
“弟子知道。”
自任詹事府少詹事后,柳贺便由日讲官的身份升了一级,当上了经筵讲官,不过他所讲述的内容与从前并无太大区别,仍是教授天子为君之道。
张居正一提天子,柳贺便忍不住在心中想,张居正究竟打算何时归政给天子?
天子大婚后,朝中便不时有官员上疏,要求张居正归政,但提起此事的官员大多被贬了。
柳贺猜,恐怕要等一条鞭法施行成功那日,张居正自觉功成身退了,方才考虑归政给天子。
以他的傲气,不可能丢一个烂摊子给天子。
作为门生,柳贺觉得,张居正并没有坊间传闻的那般迷恋权势,他和严嵩还是有不同的,他是工于谋国拙于谋身之人,只是在首辅之位上,许多事情身不由己,他也只是在被裹挟着前进罢了。
距离万历十年也仅仅只剩四年而已。
……
无论如
何,新的《宗藩条例》已是定下,此事经内阁、礼部商定而成,下发时,因有柳贺那封《奏宗藩事疏》在前,新《宗藩条例》的反对声远没有先前那么响。
当然,朝堂上仍有反对声,只是张居正威势在那边摆着,反对声算不上十分大。
何况新《宗藩条例》可取之处颇多,户部对此大力支持,户部的书算们算盘珠子一拨,便知一年能节省多少银两。
何况《宗藩条例》对宗室的行事也有规定,如在地方不扰民、布政司及府州县官未收到百姓诉状的,涨薪,如有助力文教、解危济困的,涨薪……
宗室嫌工资低,没关系,多做好人好事自然涨工资。
此项规定对于品级高的宗室约束力或许有限,但对于品级低的宗室却很有诱惑力。
何况有涨就有跌,惩罚一旦下了,就得从低处慢慢涨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