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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魔域王子索拉(1 / 2)

<h1>第七章魔域王子索拉</h1>

emem剑斩峡之行总算是取得了一个让龙嘲风满意的结果,怨灵珠已经跟他融合了,他随时都可以把怨灵珠分化出来。镶嵌在他额头的怨灵珠可以把生灵域中的阳气转化成利于龙嘲风吸收的阴气,有了怨灵珠的帮助,龙嘲风已经不再受到艳阳影响了,即使在日正当午时,他也能挥出百分百的实力,再加上层次的提升、怨灵部落的投效、屠龙刃的获得、毛僵的炼制、跟收取米修斯的灵魂,龙嘲风觉得今天简直就是他的幸运日。

emem菲列撒都希望龙嘲风跟他一起返回怨灵部落的驻地,但被龙嘲风一口回绝了。怨灵部落对于龙嘲风来说是难得的打手,但同样也是一个巨大的麻烦,龙嘲风可不想刚来到生灵域没两天就被逼到人人喊打的位置上,所以他只是问明了怨灵部落的所在位置,然后称现在时机未到,当他实力强到可以蹂躏神域众神时自然会去找他们。

emem对于菲列撒都提出的派几名撒都跟千名战士追随护卫龙嘲风,更是被他一口拒绝了,怨灵部落的战斗方式太有特色了,只要他们一动手就会被人看出底细,不跟人交手的话,他们的跟随又失去了意义,最后龙嘲风运用灵术制造了一面传音石交给菲列撒都并告诉他用法,言明自己有事情会通过传音石来通知他,龙嘲风的心底已经打定注意,要把怨灵部落当成一枚暗书来使用,绝对不让人现他们跟自己的关系。

emem罗图虽然化身成为毛僵,但实际战斗力连一般的紫僵都赶不上,原因只有一个,别的僵尸都是在阴气浓郁之地吸收了千年万年才转化而成的,光凭生死簿跟汇阴法阵造成的罗图,级别虽然达到了毛僵,但是体内却缺少足够的尸气,就像一个婴孩在一夜之间长成大人,本来雄心勃勃想作一番大事的他,却现自己体虚无力,连个强壮点的儿童都打不过。为此龙嘲风又把罗图扔进了往生大6中的柏林山谷,龙骨祭坛聚来的浓郁冥气,相信有一个月的时间,罗图就可以获得跟他等级匹配的战斗力。

emem在怨灵族人恭敬的拜送中,龙嘲风带领大红袍九人离开剑斩峡返回拉夏之光。然而当回到那间订好的旅馆时,却赫然现董情连同两名留守骑士一起失踪了,并且在现场还明显有打斗过的痕迹。

emem这情况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虽然龙嘲风没有过多言语,但大红袍等人都能清楚的感受到他身上暗涌的愤怒和凛然的杀气。

emem“殿下这里现了一封信函,上面署名是给您的!”机伶的赖尔最先现了一封压在窗台盆下的信件,然后恭恭敬敬的捧到龙嘲风的面前。

emem“嘲风阁下:与泡相识虽仅一日,然荆棘城一战,阁下智计百出,让吾心向往之。令妻跟泡两名侍卫已经受我相邀到光辉城小住数日,若阁下也能来一聚,则云不胜荣耀,吾在光辉城候泡十日,泡若到烧信为号,泡若不至杜鹃啼血!步蹬云敬上。”赖尔刚刚阅读完信件,信纸之中突然暴起一团罡气风暴,罡气席卷之下大红袍几人都重重的被击飞出去,唯独站在风暴中心的龙嘲风反到什么事都没有。

emem龙嘲风脸上的颜色忽青忽红,信上的文字写的有些晦涩,但是并不难让龙嘲风理解到信中含义,步蹬云竟然能在信上遗留罡气,并且恰到好处的在龙嘲风刚看完就爆,罡气风暴可以把大红袍九人击飞出去,却又不伤损龙嘲风分毫,这份控制力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emem大红袍九人很快又靠拢了上来,只是一个个脚步虚动,大红袍走到龙嘲风的身边轻轻开口说道:“殿下,通过步蹬云在信上遗留的罡气来看,他的实力似乎比上次提生了许多。光辉城是天方帝国的都城,一个寂灭国的军团长怎么会在天方国的都城等咱们?我看这里一定有问题。”适才他就站在龙嘲风的侧后方,信上写的内容已经统统被他看在眼里。

emem“步蹬云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其目的就是向我示威,我当然知道这里面有问题,可是他抓了董情、威廉跟戈莱,就算是看清前面就是个大坑,我也得去!我推测他中计受伤很可能是在演戏,细想想他一个云绸大6的弃民能在浮萍大6上混的风生水起,这本身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乐极生悲,我有点太小看天下英雄了!这个步蹬云约我去光辉城是怀着一定目的,董情他们应该不会有危险,如果步蹬云想要我命的话,大可以在这里埋伏杀咱们一个措手不及,看来所有的一切都应该跟光辉城有关了。”龙嘲风悻悻的说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栽的第一个大跟头,也让他第一次开始正视这个世界的强者。

emem光辉城距离拉夏之光足有一千多公里,骑快马奔驰的话三天可抵,步蹬云留给龙嘲风的十日之约在时间上还是很宽裕的,但是龙嘲风却决定自己先行一步,命大红袍他们准备骏马良驹随后赶去,然后他们在光辉城中会合。

emem龙嘲风身为鬼魂本身就具备飞行跟瞬移的能力,如今已经升到了三品夜叉级别,夜叉在阴间又称“游神”度之快自不待言,千里之地瞬息可至,龙嘲风想了一下,自己等人在剑斩峡中只不过耽误了半天功夫,就算自己等人前脚刚走,后脚董情他们就被抓住,步蹬云带着他们也断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到光辉城,以自己的度很可能在半路上遇到他们,就算自己与他们走的不是一路,也可以在光辉城门处印上秋毫符,到时候除非步蹬云他们不从城门走,否则自己一定可以察觉。

emem不到一个时辰,龙嘲风就来到了光辉城,就这还是因为他这一路上放慢度搜索步蹬云踪影所致,否则的话他至少可以再快一倍。

emem光辉城不愧是天方帝国的都城,城市面积比起拉夏之光大了一倍,城内拥有人口三百多万,设有东西南北四处城门,龙嘲风利用藏魂术隐藏身形后,绕城转了一圈,在四处城门旁都印上了秋毫符,又用障眼法遮住了四道符咒的痕迹,完成这一切后,龙嘲风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了光辉城中。

emem那封步蹬云写下的信函,龙嘲风已经交给大红袍他们携带了,他能感觉出那封信上有着强烈的波动,只要自己揣着它就会被步蹬云掌握行踪,所谓进城后烧信不过是把这种波动变得更明显罢了,他让大红袍揣着那封信,就是想要起个声东击西的效果。

emem该作的准备自己已经作了,龙嘲风知道有些事情就算是急也没用,所以干脆放松心情在光辉城的大街上游荡也顺便了解一下城内的地形。

emem如今已是掌灯时分,龙嘲风总算知道了这里为什么叫做光辉城,成千上万道彩光突然在城内依次亮起,让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光的海洋之中,那种迷离的色彩让人几乎有种置身仙境的感觉。

emem把一座拥有三百万人口的大城完全点亮,让整座城市日夜都沐浴在光辉之中,所需要的花费何止巨资,整个浮萍大6上也只有天方这个薪俸光明的国家能施展如此大的手笔。

emem龙嘲风一身贵少打扮,为了不让人现他的怨灵珠是直接镶嵌在额头上的,他在额头上绑上了一条海蓝缎带,看上去就像是缎带上镶嵌着一颗拳头大的宝珠一样,再加上人长得邪异俊俏,一路上已经不知道收到了多少女书抛出的媚眼,如果还是当初那个在街头讨生活的金手指,可能会顺势上前搭讪,但是现在的他已经今非昔比,这些庸脂俗粉已经再也入不得他的法眼了!

emem他此时的全部心神已经完全放在了夜市上的各种小吃上,他如今已经达到了夜叉境界,可以享受人间烟火了,他可以充分的享受食物的滋味,那些吃到腹中的食物立刻会被他的身体消化成阳气,然后在身体中循环一周后转化成可供吸收的阴气,有了额头上怨灵珠的帮助,食物一进他的肠胃就立刻被转化吸收,这也使得龙嘲风无论吃多少东西都没有撑的感觉。

emem此时的龙嘲风拎着一只烤得金黄的羚羊腿,另一只手中抱着一小桶麦酒,啃口羊腿喝口麦酒,哪里还有一点贵少的气质,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野蛮部落的土番,惹得大街上人人侧目,别人怎么想龙嘲风管不着,对他来说只要自己高兴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个世界条条框框的规则约束不了他这个无法无天的鬼魂。

emem“嗯,这羊肉味道真不错,还是野味吃着香甜啊,麦酒也不错,少了工业污染跟各种添加剂,连酒也变得这么香醇,不错真是不错。”龙嘲风最擅长的就是把一切不开心都深深埋在心底,当年他父母身死时,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中三天不吃不喝,可是三天后他又像个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玩玩,谁又知道他把哀伤都深深埋在了心底。

emem“小妞,来笑一个,给大爷乐呵乐呵!”一个猥琐的声音传来,让龙嘲风一口麦酒差点喷了出去,这么经典的台词突然出现,让他的精神骤然一震,扭头向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emem十几个面容猥琐的混混正包围着一个身披黑色长袍的光头美女,在天方国中一向以白色为贵,黑色被视为肮脏不洁,龙嘲风在街上逛了这么久,这个光头美女是第一个穿黑袍的,不光穿黑袍,在他的手上还戴着一副银亮的镣铐,坐在一个临时搭建的糕点屋中品尝精致的美食,对于她身边那些叫嚣的大汉根本看都不看一眼。

emem“妈的,大爷给你客气你却当成福气,看你一身黑袍是不是寂灭帝国派来的奸细,如果你从了我,那么我风狼保证,今后在光辉城里你绝对可以横着走,否则的话我就把你抓进大牢再好好蹂躏,我的大哥可是巡检司的队长。”说这些话的同时,那个自称风狼的混混头拿眼朝周围扫了一眼,那些与他目光接触的行人一个个畏惧的低下头,显然这个叫风狼的家伙在这里确实有点势力。

emem轻轻的摇摇头,龙嘲风知道这个叫风狼的混混可能要踢倒铁板了,这个黑袍女书给龙嘲风的感觉很奇怪,虽然她看上去动也不动的坐在那里,但是在龙嘲风的感觉中,却现她的身影时隐时现,好像一会存在一会消失,明显这个女人不简单,最少她不像看上去那样的柔弱。

emem不过龙嘲风可没准备留下看这份热闹,可就在他转身想要离开的时候,识海中忽然炸响一个“定”字,而接下来他的四肢便不再听自己的使唤了。

emem龙嘲风心中大惊,他不清楚对方使用的是何种法术竟然能锁定鬼体,更不清楚对方的意图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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