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本网 > 玄幻奇幻 > 一剑吞鸿 > 149章 修我矛戟,与子偕作(自传)下

149章 修我矛戟,与子偕作(自传)下(1 / 2)

出鞘刀,见血方回!

俺带着那柄匕首,糊里糊涂地回到伙房,挤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俺能做点啥,难不成叫俺赶着几百头猪,将这一部五六千人拱到大凌河里去不成?

“咣当!”

就在俺思索之际,俺的脑袋上重重挨了一记板栗,抬头一看,刘骏生的走狗亲兵,正双臂环抱,仰视着俺,傲气至极地说,“李二牛,你这贱骨头,脑子进水了?刘将军的饭食为何迟迟不送啊?哼!别以为隔三差五能陪邓将军说上两句话,就算攀上高枝儿了。在刘将军的一亩三分地儿,天王老子来了,也差点意思。我告诉你,今晚将军有大事,倘若因你饭食送迟了,耽搁了将军的事业,信不信将军得胜归来,活剥了你?”

被那名走狗亲兵这么一敲打,俺的脑海里,忽有一丝灵光闪现,却又若隐若现,只得暂时满脸堆笑,应付地说道,“哎呦,大哥,您这可是误会小的了。小的想着刘将军今日操练辛苦,下昼特意跑到后山抓了一只野山鸡,寻思着为将军补一补,这野物之肉不易烧烂,这不,刚下火装好,正想喘口气儿,大哥您便来了。”

“咣当!”又是一声板栗。那亲兵斥责俺,“喘气?你喘个屁气!告诉你,盏茶之内若将军还没有吃上这野山鸡,老子把你炖了,让你再也喘不了气,听到没有?”

俺连连答应,亲兵又在伙房内耀武扬威一番,并讨要了一碗鸡汤,喝了个汗渍淋漓,方才心满意足,转身离开。

俺来不及气恼,收心吐纳,沉念静气,刚才那一丝灵光破开肝胆,贯通天灵,顿时意解山海。

俺不禁捂嘴大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原来,俺在第一天进入军营起,邓将军便启用了俺。将军先是把俺安置在刘骏生大帐伙房里,伙房人多眼杂,且不易被发现,正可以让我尽情刺探消息,邓将军每隔一段时间便来一次,在不经意的闲聊中,俺又把得到的消息全数告知了邓将军,这样,俺在不经意间,便完成了情报的传递与转换,可谓悄无声息。

俺又联想到将军赠俺的那柄匕首,心中再次豁然开朗。

刘骏生虽是纨绔子弟,平日里做事也十分张狂无度,但却极为惜命,始终把自己包裹在亲信中心,任谁也没有办法轻易接近。除了刘俊生的亲卫,平日里能够近得他身的,只有军医和厨子。

而我,恰恰是那个负责给刘骏生送餐的厨子。

看来,邓将军是将让俺做专诸、荆轲啊!

对于俺这种平民家出生的孩子来说,想要立身军旅,必立下泼天的功劳,刘骏生暴虐无道,能够斩下他的头颅,为华兴父老除害,帮助邓将军铲除奸臣,着实是大功一件,俺坚信,只要俺弄死了刘骏生,俺的军旅生涯,必会一帆风顺。

可事有利弊,做这件事情,风险极大,一个不成,自己命丧宵小之手不说,还会连累邓将军和整个凌源城百姓,这个代价,太大了啊!

俺心旌摇摇,难以自主。

最后,俺攥了攥拳头,成从细中取,富贵险中求,既然只有能接近刘骏生,那就这么办了!

想罢,俺立即偷偷潜入军医小帐,本想取一剂毒药,结果不识药理,便抓了一大把农户止痛常用的醉神草,捣碎成汁,倒入刘骏生私藏在伙房里的黄酒中,充分搅拌后,拿着一只普普通通的烧鸡,拎着兑了药草的酒,定住心神,直奔刘骏生的大帐。

刘骏生嗜酒如命,看到了黄汤便不要命,见我携酒而来,起初还在犹犹豫豫,不肯举杯,俺装傻充愣地说‘半坛黄汤哪里能拦住将军海量’。

刘骏生想想也是,训斥俺几声,便将俺赶了出来。

出帐之时,俺故意大声向帐内恭维地喊了一句,“将军慢用,小的稍后再给您送猪蹄来!您吃饱了好干活。”

说完,俺迅速跑回了伙房,利落关门,深吸一口气,已是满头大汗。

皇甫录曾对俺说过:醉神草,性阴干,捣汁热酒,调服三钱,少顷则昏昏如醉,再无痛觉。

俺觉得皇甫录说的没错,但为了保险起见,俺却在一坛酒里放了约莫九钱的醉神草,嘿嘿,俺实在坏得很哦。

一刻钟后,日暮已掩门扉。

俺估摸着时间已到,腿绑两把拆骨刀,手拎菜篮,重新走出了伙房,一路上俺如常人一般说说笑笑,外人看俺面如平水,心中却已万马奔腾。

有了刚才的铺垫,刘骏生的帐前亲兵根本没做阻拦,便放我入帐。

进入帐内,见无动静,便轻声试探道,“将军,您在吗?”

帐中没有回音,我深吸一气,斗胆行得帐中,见刘骏生如死鱼一般躺在床榻之上,只管喘着粗气,身子却一动不动。转目四望,帐中只有我与他二人而已。

俺兴奋至极,颤颤巍巍地掏出一把拆骨刀,向其走去。大意失荆州,刘骏生啊刘骏生,你纵容士卒,作恶多端,如北山之鸱,不洁其翼。

今日,杀了你,俺便为民除害、留名史册啦!

想着想着,俺心中雀跃,不禁加快了步伐,心里一遍一遍默念“杀人如屠猪、杀人如屠猪”,却全身冰冷,毫无知觉,战战兢兢,仅凭一股子蛮勇向榻前行进。

毕竟,这可是俺第一次杀人呐!

突然,枝节横生,行至帐中央的沙盘时,左腿那把没有抽出的拆骨刀磕到了案边,“当啷”一声,腿间拆骨刀应声落地,刘骏生随声而动。

我心头大骇,不好,这犊子,醒啦!

趁其翻身坐起之际,俺匆忙地将右手刀塞入腰后,左手捡起落地之刀,面对刘骏生,打开菜篮,叮叮当当的猛剁了起来。

刘骏生坐在榻上,揉着脑袋,目现阴狠,“你在作甚?”

“回将军,来时匆忙,忘记了将烧鸡除头、去尾、切块,将军赎罪。”俺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冷汗直流,表情已经难以掌控,身体颤抖不止,索性低头拱手。

刘骏生阴厉的声音传来,“哦?刚刚不是说送猪蹄么?怎么又送了一只烧鸡?刚刚不是已经送过一只烧鸡了么?”

我心中的暗想刘骏生‘见微知著’,嘴上却笑道,“回将军,本来是打算给您送猪蹄的,可猪蹄已冷,怕您吃坏了肚子,便送了一只烧鸡过来。将军切莫以为小的敷衍了事,刚刚那只烧鸡,是家鸡,这只烧鸡,是野鸡,两只鸡味道不一样?”

刘骏生仍然木坐未动,对俺道,“有何不同?”

俺小心翼翼回道,“将军,野鸡肉的肉很紧实,吃起来很有嚼劲,而且水分比家鸡少很多,所以口感也很柴。”

刘骏生坐在塌上,上身随便活动一番,骨骼咯吱作响,听得我头皮发麻。

冷如冬雪的声音,再次传来,“既然又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早点送来?想独吞么?”

我急忙道,“冤枉啊,将军。野山鸡肉质粗、硬,需用大火慢炖才能入味,小人听闻将军今晚要有大活儿,在山里翻了一下午,方才逮到它,就在刚刚,野山鸡刚刚炖好,堪堪出锅,小人马不停蹄,立刻便赶来了。况且...”

俺故意装作唯唯诺诺,惹来了刘骏生的兴趣,他吐口道,“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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