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的瞬间,有斑澜的烟花,从夜空划落
——题记
(一)
表姐打电话来说:峰结婚了
两年前,与峰相识,我二十三岁,他二十六岁。
那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几个月。做为暂时的无业游民,闷得发慌,我便去200公里外的a市,表姐家串门。峰是表姐夫的同事,那天,他正与表姐夫推杯换盏,谈天说地。我的恋爱,从那时,真正开始。
峰并不是我的初恋,但却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我的初吻,交给了大学同学冬。其实,与冬腻在一起,只是因为他对我的关心,让我一次次的感动。冬的人品,绝对是优秀的,才华横溢,善良感性。对我,是死心塌地的。然而,爱情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就如一件衣服,样式虽然漂亮,未必是你倾心的类型。面对冬,我从来没有过一次的脸红心跳,只是享受他无尽的溺宠。
我所不能接受的,还有冬那一贫如洗的家境。我无法想像,赤手空拳,无任何靠山的我们,何时能为自己打下一方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天地。在我看来,那些山盟海誓,根本经不起“贫穷”的残酷摧残。而能相信爱情可以超越贫穷的的大小姐们,她们一定没尝过月底钱花光了,连续一周泡方便面的窘迫。更不会理解,一个气质容貌出众的女孩子,因到了春天换季,没多余的人民币换装,仍捂着一件厚毛衫的尴尬。
毕业的前一天,在学校后操场,那棵古老的槐树下,是我和冬的最后一次约会。至今仍忘不了,斯文的冬,握得死死的拳头,狠狠的砸在树干上,绝望地看着我说:不知将来,会是哪个“王八蛋”娶了你。面对着这个对我痴心一片,相处了一年的男孩子,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给了他深深的一吻,最终,回头离去。
(二)
自从与峰相识后,我坚信,此生,冬所说的会娶我为妻的“王八蛋”定是他。我从不承认我是拜金主义者,因为我从没想过,去靠自己的美丽与青春,去傍一个大款老头。只要我的爱人,他自身是优秀的,能给我一个避风的港湾,一个有力的可以依偎的臂膀,一个丰衣足食,可以称得上小康的稳定的家,足够了。而峰,完全的是我理想中的标谁。
峰替厨房中忙碌的表姐给我开门时,我微微一愣,一种微妙的感觉袭上心头——这个人,我见过。也难怪,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他那张脸,有着几分影星刘德华的味道。峰长得绝对的高大挺拔型。1。89米的身高,健康匀称,有着模特儿般的身架。只有1。60米的我,站在他的面前时,昔日对自己外貌那一惯的自信,因身高而消减好几分。
饭后,表姐似乎有意让我们接近,以打牌为借口,只留我和峰两人在家。
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或“一见倾心”这样的字眼。然而,我与峰,却在“一见”后,彼此真的倾了心。从那天开始,每到了峰快下班的时间,我就会站在镜子面前,精心的描着淡妆,熨好长发,静静地等着那声唤我的,悦耳的电话铃声。
每晚,他都会请我去我最喜欢的风味小吃。然后,或去咖啡厅小坐,或是去街心花园散步。那里到表姐家很远的一段路,我们从不打的,每次都是步行。
华灯初上,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步行街上依然人来人往。晚风习习,我轻挽着峰的胳膊,孩子一样的,将头轻依在他宽厚的肩旁。峰在这时,常故意拉我到街中间行走,他的高大,我的秀丽,成了街上一抹亮丽的风景。当行人或回头,或悄悄的侧目时,峰总是偏低下头,悄悄的对我说:“看,有人在看你。”
我轻笑;“是在看我们。”
于是,他牵着我的手,更紧。
在相识的第三个周末,我随着峰,去见了他的父母。
第一次走进峰的家,只有一个感觉——温馨。峰的父母极其随和,老两口儿下厨,为被他们的儿子已认定的未来儿媳,忙一了桌佳肴。而我,对自己的外貌言谈,可以赢得老人的欢心,素来是有绝对的自信。一顿饭下来,从二老亲切的目光中,我读到了“满意”二字。吃过了饭,和二老打了招呼,峰牵着我的手,笑着,把我带到了他的书房。
我知道,峰喜欢读书。可没想到他会有这样一方属于自己的清雅的小书屋。墙上斜挂着一把吉它。每类书整齐有序地排列在书架上。我惊讶的问:你会弹吉它,怎么没说起过?
他浅笑,摘下吉它,随手弹奏一曲月亮代表我的心,我随手翻着书,跟着哼唱。他不弹了,温柔地望着我说:
“没想到你歌唱得这样好听。以后我们每天吃过晚饭,我弹你唱,好不好。”
“嗯,你耕田来我织布。”我娇笑着调侃他。
如果说,每个降落到凡间的女子,都是为爱而折翅的天使。那么,此时此刻,我坚信,峰,就是上天派来,修补我受伤的羽翼的那个人。
(三)
因我闲着无事,也因与峰的相识,我在表姐家住了近一个月,才返回我所在的b市。峰工作忙,两地相隔太远,我们只好相约,十天见一次面。
每次见面,在我面前,峰经常摆出一幅“家长”的姿态。什么“过路要小心车辆”“天冷了要多加衣服”每次临走前,他紧张的开始“唠叨”我都会把正往嘴里塞着的零食转过方向,趁他不备,调皮地塞进他的嘴里,直到他大叫投降,不敢再唠叨下去。
峰的骨子里,既感性又有几分悲观,时常也会表现出傻呆呆的孩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