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1 / 2)

怀里的小栗子还不懂看热闹,另一只自由的小爪子抓着父亲的长发吧唧嘴,许灏瑞低头把头发扯了出来,亲了亲他肉嘟嘟的小脸,侧头和林清玖说:“走吧,崽饿了。”

拜完堂,新夫郎被送进新房,宾客们也都纷纷入座。

许灏瑞端着羊奶喂栗崽,想了想道:“清哥儿等一会儿,我与你一块吃,可以吗?”

“嗯!”林清玖也不想和许灏瑞分开坐。

宝姑在院外没有看到他俩,就找到客房来,站在门边敲了敲门,“清哥儿,灏瑞,我给你们留了一桌,你们师傅在那等着,还有铭儿的两位朋友。”

“好的宝姑,等栗崽吃完,我和阿瑞就出去,您让师傅他们先用饭吧。”林清玖柔声回道。

宝姑点了点头,她还要忙,也不再过多停留,叮嘱道:“别太晚了昂,这天气饭菜热气散得快。”

“好。”

喂完奶,许灏瑞直接把儿子裹好严实抱了出去,一起入座。

崽崽坐在父亲怀里高兴地挥舞着四肢,水汪汪的大眼睛堪堪看到桌面。

“抱歉,久等了。”许灏瑞见他们都未动筷,脸带歉意。

张大壮倒是和另外两位青年聊得畅快,见他俩夫夫还带着小胖崽过来,脸上的笑容更灿烂,“快吃,乖崽还没睡呢。”

他歪着身子凑在栗崽面前,捉着小胖手逗他,“小孙孙,你吃饱没啊?”

栗崽只会咧着小嘴咯咯笑。

记事大人率先开口,“令郎长得甚是可爱,你可还记得我们见过面?”

许灏瑞点头,“记事大人。”

“嗐,别记事大人了,叫我洛明轩,叫他温兄就好。”

许灏瑞也自报家名,“许灏瑞,这是我夫郎林清玖。”

张大壮拔了酒塞,倒了四碗酒,“叔是个粗人,你们别介意,来,咱们走一个。”

洛明轩二人皆是斯文书生,第一次用碗喝酒,略感不自在,端起碗碰了碰,见张大壮一口干完,洛明轩表情裂开,“......叔,您真爽快。”

张大壮大笑,“你们随意,对了,我徒儿喝不了酒,咱们三喝,你们能喝的吧?”

两人立马摇头。

张大壮顿觉可惜,没人陪他喝酒。

许灏瑞抿了一口酒,“洛兄,温兄,咱们喝不了就吃菜吧。”旋即转头对张大壮道:“师傅您先吃些饭菜,等会可以找姑父喝。”

张大壮眼一亮,“你小子说得对,大家别客气,吃啊。”

桌上年长者都发话了,洛明轩两人也不矜持动了筷子。

许灏瑞习惯先给林清玖夹菜,后自己再吃。

洛明轩好奇问:“许贤弟,听你喊张叔师傅,你也是打猎的?”在等许灏瑞两人时,和张大壮闲聊中得知他的身份。

许灏瑞咽下嘴里的食物,“嗯,随师傅打了几年猎,现在大部分时间在侍弄家里的田地,也是个庄稼汉。”

第九十一章 百日宴

温承钰原本是在一旁暗自观察这对样貌出众的小夫夫,闻言感到些许诧异,他如何也没想到这么一身气质的人,只是个农家子。

许灏瑞的大手扶着崽崽胸前固定他,不时垂眸看看自娱自乐的崽,不哭不闹真乖巧。

洛明轩调侃道:“你这能文能武啊。”见他略有疑惑,便小声解释,“刚在姚家接亲时,我们都看到你在答题,虽说《大学》为启蒙书本,但你一个农家子能有此水平已经很不错了。”

许灏瑞:“幼时上过私塾,近日正巧在温习课本罢了。”

他继续道:“了不起,温故而知新,你比不少读书人有悟性,既然识字,何不找一份差事做?有个保障,打猎也不能时时能猎到,种庄稼也得靠天吃饭。”

这是他接触底层百姓,才有的觉悟,以往他们这些书生自喻清高,瞧上那几两碎银,可恰恰没有那几两碎银,生活都难以持续下去,更妄谈鸿鹄之志。

许灏瑞唇角噙着笑,边给小夫郎夹远处的菜,边回答,“打猎和种地已足够我一家衣暖食饱。”何必想不开去当社畜。

洛明轩顿了一下,举起碗,“人各有志,知足常乐。”

许灏瑞和他俩碰了一下碗,“嗯。”

他们边吃边聊,张大壮随意吃了些饭菜心心念念地抱着酒坛找他人喝酒去了,林清玖自觉地没有打扰他们,用完饭后,把儿子横抱在怀里,和许灏瑞打了声招呼:“阿瑞,我把孩子抱回房里哄他睡觉。”

许灏瑞神色温柔,“好。”

“洛兄、温兄,我先带孩子回屋内,你们慢慢用。”

“好,许夫郎慢走。”

“能看得出来,你与你夫郎俩伉俪情深啊,让人羡慕。”洛明轩打趣道。

许灏瑞勾唇浅笑,“洛兄尚未成亲?”见他点头,“祝洛兄早日抱得佳人归。”

“多谢。”

他不卑不亢的态度,让洛明轩两人很有好感。

林清玖走后不久,良锦铭意气风发,抱着酒坛子过来与他们敬酒,几人轮番祝贺他,一一回敬后,良锦铭又被人其拉去喝酒,许灏瑞三人笑了笑。

洛明轩打心底想交他这个朋友,临走前问:“令郎多大?”想看能不能从这方面讨个好,交他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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