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就是这么矛盾,又矫情的动物。
孟彤盯着凌一的眼睛,一字一字说的异常认真,我这人生来霸道,你要是想娶我,通房小妾外室什么的是肯定不能有的,外头以前认识的红颜知已、姐姐妹妹的也通通要给我断干净。
还有,就算我以后不能生育,你也只能自认倒霉,过继什么的我也是不会同意的,我可没兴趣给人养孩子。
凌一脸上的笑容更盛,原本抓在孟彤手腕上的大手,下移改握住她的小手,柔声道:我没有什么红颜知已,更没有什么姐姐妹妹。我只要有你就足够了,再多了我也嫌烦。
至于孩子没有就没有吧,我本就是孤儿,又不需要为谁延续香火,有孩子固然好,没孩子也无所谓。
孟彤凝视着凌一满眼希翼的看着她的眼神,一颗心不可抑制的怦然动了。
女人终其一生,所求的不就是一个能把自己捧在手心里的珍视疼惜的男人吗?
前世,她与男友爱情长跑七年,却因踏入社会后得不到家里的支持,而被男方嫌弃太穷,最后黯然分手。
为疗情伤,也为一洗那个穷字,她拼命工作,拼命的往上爬,可等终于出人投地了,却查出了身怀绝症。
前世留给她的时间太短了,短的让她来不及再谈一段感情,然后结婚生子,得一个满圆的结果。
来到大周的两年多时间里,她每天忙于跟极品亲戚斗,忙于一家人的生计,忙于学习医术,忙于让命不久矣的父亲见一见外头的世界。
她忙的没有时间去想感情的事情,可这却是她日后无法逃避的问题。
大周不同于现代,这里的女人就算再如何才华横溢,特立独行,一旦嫁了人还是要在家相夫教子的。
穷苦人家的女子外出劳作也就罢了,可富贵人家的女子,嫁人之后是绝对不被允许出去工作的,因为那样会让男人和男方的家庭觉得丢面子。
女人会被当成金丝雀一样的养起来,有了朝庭赐封的女官头衔的女子,或许可以不让男人纳妾,可若当真无后,迫于长辈和家庭的压力,让男人在外头养女人,生个孩子抱回来养却仍是避免不了的。
凌一对她承诺的一切,对孟彤来说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再加上他颜值高,身材好,功夫高强还超级多金,最重要的是,他喜欢自己。
嫁给凌一,她至少不用担心会被公婆磋磨,更不用像别人一样,连对自己的丈夫都要低眉顺眼。
想到最后,孟彤自己都想不出来,她还有什么理由不答应了?
她甚至觉得自己能被凌一喜欢上,简直就像是走了狗屎运,被天上掉下来的大馅儿饼给砸中了一样。
越想,孟彤的心越是清明,她对凌一点头微笑,道,那你挑个时间,让人去给我宣旨吧。
这是答应了?
凌一目光骤然一亮,嘴角的笑容一下就漫延到了脸上,灿烂的简直比六月的阳光还要耀眼。
孟彤见他这样欢喜,忍不住也跟着笑起来。
凌一激动的深吸了两口气,却仍然压不住心头那种欢喜的想要大喊大叫的冲动,他没头没脑的在原地打了两个转,一转身却毫无征兆的将站在一旁的孟彤给抱了起来,哈哈大笑着转着圈。
孟彤着实被他吓了一大跳,可见他这样高兴,又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只能锤他两记出气。
我明儿就拜托许公公帮我去皇家书院宣旨。凌一转够了还犹自不肯放孟彤下地,只紧紧搂她在怀,难掩激动的道。
圣旨不比一般物什,宣旨亦是要有一定的规格和章程的。
可以宣旨的人选虽多,但许文轩身为大内总管,又是皇帝身边的心腹太监,只要能请动他出面宣读他们赐婚的圣旨,对孟彤的面子和身价,无疑都是一种无形的提升。
凌一如此安排,不过是想让孟彤在皇家书院里让人更加高看一头。
你安排就好了。一个男人愿意为你花心思,就值得好好珍惜。
孟彤感动之余,伸手环上他的脖子,揽着他低头,轻轻在他嘴角吧唧了下,笑道,盖个章,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凌一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怀里的小丫头对他做了什么,一瞬间,他只觉得一股火气从头烧到脚,热得他硬生生的出了一身的汗。
☆、456我帮你报仇
孟彤看着被自己亲了一下就脸色爆红的男人,不由惊奇的瞪大了眼,凌一,你又脸红了耶!
没有,你看错了。凌一绷着脸急急否认,目光却不由自主的往孟彤粉色的樱唇上瞥去,方才事出突然,等他反应过来,小丫头的唇早就一触即离了,可那一瞬间的柔软触感却深深的烙进了他的脑海里。
孟彤觉得有趣,伸手捧住他的脸,笑道:你的脸都红的快烧起来了。
孟彤微凉的手贴着他的脸,那柔软的滑嫩的感觉让凌一一动都不敢动,深怕把孟彤给惊走了。
他的脸在持继发烧着,凌一很想想要控制住自己不听话的脸,可那种感觉实在是连他自己都陌生,想要控制根本有心无力。
活了二十多年,凌一从不知道自己会对什么东西脸红,唯二的两次脸红,都是在孟彤面前,唯有在她面前,他才会控制不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