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简主动破冰,“这杯咖啡没加糖,你自己放吧。”
说完,他也不给他反应的余地,接着就捧着热咖啡走了。
[我先说我是路人,就在刚刚那刻突然疯狂get到了宋简的魅力,他真的好从容好淡定啊!]
[敢如此直接拒绝别人,底色都是强大和自信的,换成是我被那么问,一定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能看出来,简哥真是为了小余好,想让他多去了解一下别人,才那么说的。]
[就是啊!明明他有那个资本一直钓着人家的,可他没那么做啊!]
[说真的,余温然真挺有压迫感的,莫名让我不舒服。]
宋简毫不犹豫且不留任何情面地拒绝余温然,可谓是开创了恋综先河,不出两小时就上了热搜。
林昭看到后,头疼扶额。
难怪说今天不再收敛,居然把话说得这么过分。
这可真有他的,真不怕遭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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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宋简和楚韬还有周珂一块去超市选购食材。
如果不是那样果断地拒绝了余温然,他肯定也要跟来。
路过蔬菜区,看到黄灯笼椒,周珂停下来,像是吹牛那般说:“其实我也会做几道家乡菜,就是厨艺不精,不敢献丑。”
“没记错的话,你好像说过,你是黎城人对吧?”楚韬自然地把话接过去。
“是,我们那儿最爱吃各种酸味的食物,连火锅都是用酸汤煮的。”
听他这样说,宋简直接拿了一盒黄灯笼椒放进购物车,“今晚给我们露一手。”
回去后,周珂就开始准备做饭,宋简在旁边给他帮厨,顺便也学一学。
因为他特别喜欢那种酸酸的带着微微发酵味道的菜。
忙活了俩小时,周珂做了道香辣牛肝菌,还有火烧罗非鱼,以及甜品泡鲁达。
那鱼端上桌的时候,观众都被馋得直流口水,将黄灯笼椒碾碎厚厚一层铺在上面,色泽诱人,隔着屏幕都能闻到。
都说黎城人对吃很有讲究,天生会做菜,在食材搭配上都比较挑剔。眼下一看,果真如此。
大家把吃饭的地儿挪到外面的院子里,一张长桌,两边各坐三个人。
吃饭的时候,谁也顾不上说话,直到放下筷子,他们才开始聊天。
“要不我们说说对彼此的第一印象吧?”周珂起了话题,眼睛扫着桌上的人,见他们都没异议,“那我先来。”
“好,热烈欢迎。”
“快说快说。”
大家都很捧场。
周珂第一个看向宋简,“在参加节目之前,我最先知道的当然是小简,人家毕竟是舞台上光鲜亮丽的大明星,和他相处时我总会有点儿忐忑,感觉有距离,不过今天逛完超市,我发现他就是很简单的一大男孩,爱吃甜食,爱喝碳酸饮料,没半点架子………”
他话没说完,宋简赶紧叫停,“让你描述,没让你在这儿做演讲。”
“我都是真心的,没想恭维你。”周珂讪笑道。
余温然轻扯下唇角,带有几分呛的意味:“理工男还能组织这么浪漫的措辞啊。”
说那话也不是要故意针对,但却在无声中捏紧了易拉罐。
越说越肉麻了,受不了。
楚韬打圆场似的笑出声,蹭蹭鼻子,“我怎么觉得这话题有点儿别扭?好像显得我们在官方互吹一样,不如换个?”
“同意。”韩亦煊双臂环胸靠在椅子上,cue了个劲爆的,“敢不敢告诉大家,最近一次心动发生在什么时候。”
白时延,“去年,看见一条马尔济斯幼犬,很想带它回家。”
周珂,“这不能算,必须是人!”
韩亦煊附和:“就是,你玩不玩得起!”
两人一唱一和,话音未落,安静的角落里倏尔响起低沉的声音:
“我上次心动发生在不久之前,他看起来像混血,眼睛是琥珀色的,很特别。”
第11章
宋简并没有像别人形容混血那样描述他的五官有多深邃,因为他最先看见的就是那一双眼睛,连眼角很不起眼的痣都会留意到。
像沉淀了万年的宝石,岁月蒙尘仍不掩光泽。
“为什么我会说看起来像呢?因为看见他的那个moment,像审美积累的瞬间爆发。”他后又补充道。
全场人的目光一致看向宋简。
他安静坐在椅子上,抬头望天,眼尾上挑,浅色的眸子里泛着细碎的流光,似乎含着笑意。
这一刻,夜色美好得仿佛能融入甜腻的巧克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