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刚过,汴梁的繁华热闹依旧不减。
中间还有几个小插曲。
这次来的六十多个国家,除了使者以外,另有大量随从人员。
小国人少一些,如勃泥国国王与王后还有几个儿子,一些官员、随从、卫士加起来不过百十来号。
大国就多了,浩浩荡荡一两千都有,像阿拔斯王朝哈里发卡伊姆为了感谢大宋帮他复国,带了大量礼物,各类人员足足两千余众。
那么多国家的人员加起来,就意味着在一夜之间,汴梁就有数万外国人涌入,造成了一定的治安混乱。
随行人员良莠不齐,甚至还有使节团贵族打着他们外地人过来不懂本地规矩的旗号,肆意妄为,出现了各种违法行为。
如当街殴打小贩,在青楼醉酒闹事,与人发生冲突打人不成反被汴梁百姓揍了一顿,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不过这原本都是些小事,朝廷严令照会各国使者,到了大宋,就得遵守大宋的法律和规矩。
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按照大宋的律令处置。
各国不敢违背大宋朝廷的勒令,基本上都选择交出闹事者,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
按照大宋律法,打架斗殴以前是要充军的,现在倒是没那么严重。
看受害者伤势,伤势轻的就赔钱了事,伤势一点的不仅要赔钱,还要拘留、打板子,甚至可能会坐牢一两年。
除了打板子之外,如今经过司法部重新修订过的法律基本差不多已经跟后世我国法律很贴近。
每年修改后的结果都是由赵骏亲自审核,他没有背过后世法律,不过在网上看过很多则判刑标准,也看过一些法律讲堂,觉得差不多就采纳。
虽然属于赵骏自己经验式的法律修订。
可也已经算是比较合理。
至少不存在看县官心情,或者过分量刑和从轻处罚之类,属于较为标准的大陆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