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聿凤宁,奉陪到底!
第30章迪亚之x
垂下眼睑,第五昊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手指倒是修长有力,单看骨型,应该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不过他还真没见过哪个王族小孩能凄惨到这种地步,瞧瞧这布满了疤痕,老茧和冻疮的手,还有这脏污破碎到不能覆盖身体的衣服,即使是城堡里最卑贱的奴隶,也不会比他更差了。
再看看眼前这幅样子就知道是在加冕,而加冕对象,正是原主这个倒霉孩子。
为一个乞丐加冕?
这他娘的到底是个什么发展?
纳闷地点开脑中这本叫做《迪亚之x》的小说,大致浏览一遍,他的眼角就开始抽抽了......倒不是因为这个小说有多奇葩,而是因为自己的身份。
这么说吧,这本小说的主角是一个普通小村庄里的人,小的时候就有很高的武技天赋,同时对于风火魔法元素也有超强的亲和力。原本已经被当地有名的魔武学院重点培养,直到有一天上课时,他的眼睛变成了如新柳般青翠的绿色,耳朵也长出了一个尖。人们这时才知道,他是一个精灵和人族的混血。
——混血,是低贱的,是罪恶的,是不能饶恕的异族,这是迪亚大陆所有种族共同的认知。他们生来就是罪人,不为任何种族所接纳,只能如奴隶一般活着,或者自杀。
几分钟前还是天之骄子的主角被打回了村庄,虽然淳朴的村民仍旧接纳了他,但却没有人再来和他说一句话——直到他们国家被邻国暴君占领。从此之后主角就成为俘虏,在贵族家任打任骂,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有一天他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然后在庆典上被一位神秘魔法师救下放出城。
出去以后的男主联合别的被侵略被压迫的种族,大家抛开成见,精灵,侏儒,人族,混血等等凝聚在一起,一路战斗。最终他们成功的干掉了那个暴君,主角也成为新一任仁慈的国王,所有不同的种族和能一起和谐的生活在大陆上。在故事最后的最后,男主获得了神格,成为迪亚大陆唯一的主神的故事。
第五昊总算是知道原主一个少年为啥身上这么多陈年旧疤了,感情是因为这坑爹的种族歧视。
不过可惜的是,当主角这么好的馅饼并没有砸中他。这个身体,正是那个狂霸酷炫拽,以一名混血身份打遍人族国家就手贱地去打外族,最终统一全大陆。但又因为过于残暴,被以主角为首,以各个种族为辅的愤怒的军队爆了菊(并不),还将首级在城门口挂了三个月示众的倒霉boss——帕梅拉王国国王的三子,弗瑞因·艾普尔。
虽然原著中他一共就露了两次脸,一次是在主角村子被灭时,一次是在最终大战时,但是书里对这个boss的侧面描写不要太多。
先不说人族,魔族,和天族三族混血这种苏到爆炸的设定,光是十五岁就成为武神这种挂逼都不敢随便用的天赋,就足够闪瞎一众吃瓜群众的狗眼。以至于后来很多国家光是对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上了战场赶着认输,连打都不敢打就归顺了。
按照记忆来看,现在正是帕梅拉王国被邻国进攻,国王和他的两个人族儿子全部战死,只剩下他一个从小被抛弃的杂种的时候。在自己开始任务前站在这里的弗瑞因也清楚的知道,面前这群贵族恐惧的对象不是自己,是外面浩瀚如海的军队,是城外危险的魔法和燃烧的武气。他们眼中的希熠给的也不是自己,只不过是希望将自己国家的国王献出去后,侵略的敌国国王能看在他们这么识相的份上,保留他们贵族的身份和奢侈的生活。
啧,这种替他人做嫁衣的感觉真他娘的不爽。
五分钟的时间一到,世界的时间又开始流转。站在最前头的金发贵族高傲的扬着下巴,海蓝色的眼中看不到对新王的尊敬,仿佛对面站着的不是人,而是一个不得不拿出来展示的废品,带着鄙夷和不屑,边打量着这个十几年来第一次见到的杂种,边命令道“你可以戴上王冠了。”
这么拽?!
反正现在主角还在其他国家的某个山村里头吃奶,距离出场还十万八千里,小说里描写boss少年时代的句子也少得可怜。没有这些条条框框,第五昊当然不会委屈自己去忍耐这个傻【哔——】的侮辱,当即就挑了挑眉,打算往回怼。
注意到了对方中指上硕大的红宝石戒指,在心里冷笑一声,他板着脸,像是一个真正的,被关在城堡中最底层的奴隶一般消息闭塞,疑惑道“安哥达公爵,你为什么不在您自己的领地,而到了王城?”
安哥达公爵的脸瞬间就成了酱红色——气的。
整个帕梅拉王国谁不知道这次被入侵就是因为他强·暴并虐·杀了邻国一个伯爵的女儿,本来以为凭对方的实力根本就不敢动他。谁知道那个伯爵说服了邻国国王,带了四十万人的军队进攻,第一个被端掉的就是他的领地。害得他堂堂一个拥有最大封地的公爵,只能带上财宝和妻子儿女来投奔国王。
——然后连累得国王和他的两个儿子也相继狗带了。
虽然情况危急,旁边的那些贵族们也都捂嘴窃笑了起来,毕竟傲慢的公爵大人喜欢就抢的行事作风得罪过不少人。平常碍于他的权势,只好忍气吞声,而现在除非有奇迹降临,否则等邻国攻进来,第一个倒霉的就是这位公爵大人,又有什么好顾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