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97章 别无选择了吗?(第四更) 太累了明天金钻不超过200,我会失去动力</h1>
emem杀沈军和江枫两个人,自然不可能一点伤都没有吧?
emem王哲双腿打残,一条手臂被废,如此凄惨的厮杀战斗,终于才杀了沈军和江枫,而她,身负重伤难以带走王哲,只能丢卒保帅自顾自己逃命。
emem多么完美的解释,依照江自良所想,只要由他来推波助澜,这一切都将是板上锭钉的事情,足够吸引华非局很长一段时间去调查。
emem偿还江自良人情,加上那件她无法拒绝的宝物,勾魂阎王才会一副春心荡漾,女花痴的样子,不这么做怎么骗得过王哲和沈军?演得越像才会令人觉得越真。
emem“变态女人死去吧!”王哲一听愤怒反击,明知不敌却依旧倾力挥拳,只为自己争得一线生机。
emem“无知!”勾魂阎王冷笑着伸手,反抗?她就喜欢猎物反抗,越反抗越能享受那蹂躏的过程,越坚持才能越折磨的越久。
emem才能让她身心得以巨大的满足。
emem王哲这一拳很快,但是勾魂阎王速度很快,毕竟两者实力相差的距离太大,就如同七八岁小孩子打你一拳,身为成年人怎么样也能挡得住吧?
emem芊细的手,却拥有巨大的力量将王哲手腕擒住,控制,自信王哲如何用力都难以挣脱,然后再慢慢用力将王哲这条手臂给废了。
emem“来吧,让我看看你这张脸在痛苦中狰狞的样子吧……”
emem勾魂阎王用力,疼痛瞬间传遍王哲全身,然后王哲并没有痛叫,脸色的惶恐不安也在这一刻消失,咬着牙,趁此机会用另一只手在身后扣下扳机。
emem那把群狗扑咬王高晨时,意外从黄浩手中获得的五四手枪。
emem这把手枪到了王哲手中后一直没有机会使用,从原始世界回来后也一直带在身上,枪就藏在身后,所以哪怕勾魂阎王坐在王哲身上都没有发现。
emem夜晚的乌溪山有点儿凉,特意加了件外套的王哲也没有引起怀疑。
emem扣下扳机的刹那,逆转身子,枪口抬高外侧,动作在勾魂阎王狞笑的刹那完成。
emem“蓬!”
emem枪声响起,掩盖过所有的犬吠,甚至让疯狂的狗群猛吓一跳,山林中刚刚适应了犬吠的鸟,纷纷惊飞。
emem子弹的速度多快?
emem一般手枪射击出去的子弹飞行速度为每秒300米,由于手枪的射程一般都在100米以内,所以手枪射击出去的子弹,不到一秒钟就可以飞到射程的终点。
emem勾魂阎王与王哲之间的距离多远?
emem算王哲的手到肩膀的距离一米吧,实际上身高超过两米的人,一只手长才有可能达到一米,因此王哲的手臂长度加上勾魂阎王的手臂绝不会超过两米。
emem不超过两米。
emem每秒300米……
emem这速度躲的开吗?能躲开的恐怕已经不是人了吧,B级高手是人吗?毋庸置疑。这么近的距离,哪怕是A级,除非是万中无一的特殊能力觉醒者,否则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依旧来不及反应。
emem枪响的刹那,子弹便已经击中了勾魂阎王腹部,血肉之躯怎么可能当得了子弹?鲜血瞬间染红的勾魂阎王的裙衣。
emem“该死!”勾魂阎王的脸色一下子狰狞如恶妇般,看不见半点之前的妖娆绝美,她没有反杀王哲,而是一个翻身欲跃下屋顶逃走。
emem作为现代人,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手枪的弹夹至少可以携带五六颗子弹,一声枪响一颗子弹,所以王哲手中的枪里面至少还有四五颗子弹。
emem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枪是致命的,不及时躲开,自己就会阴沟里翻船死在这儿。
emem徒手接子弹?那是超人不是人,哪怕A级都做不到。
emem然而——
emem“蓬蓬!”
emem第一声枪响的刹那,王哲已经扣下了第二次手枪扳机,并且在第二声枪响迅速扣下第三次。
emem两颗子弹一前一后,前面的子弹击中了勾魂阎王的腰部,这一次勾魂阎王有了防备,丹田的气劲凝聚,催动气血让整个腹部的肌肉鼓涨,硬如岩石。
emem可肌肉再怎么坚硬也不可能是岩石,更何况子弹连岩石都能射/入。
emem鲜血再次不断流出,但是她躲开了第三颗子弹,一只手在屋檐一抓,摇摆的身形立马躲进屋檐下面,令王哲失去视线。
emem“给我围住,别让她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