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制陶(1 / 2)

部落里最近有一件新鲜事:巫收了一个奴隶。

“奴隶”是一个复古的词汇。从前,在部落之间打仗时抓到的战俘会被带回来作奴隶,本意是希望他们给部落干活,但大家发现自己人的粮食都不够吃,更养不起奴隶,奴隶生病、死亡也是麻烦,怎么办呢?干脆用来吃。粮食不够吃,正好拿奴隶加餐。

现在粮食充足,养得起奴隶了,但这片土地上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战争,所以奴隶早已淡出人们的视野。在人们的记忆里,奴隶好像是一种象征功勋的食物?

听说巫的奴隶是她从姜水边捡来的。如果是十几年前,周边几个部落混战的时期,捡到人是很正常的事,比如阿夏就是这么来的,他是夏的遗孤,被族长捡来了。

可现在是和平年代,早就不时兴捡孩子了。更何况这个“孩子”年纪这么大,看起来比部落里最高的男人还要高——他得吃多少粮食呀?

他年纪大了,不适合当孩子养,可部落里不缺男人。

一个他族的男人,如果不能发挥他的用场,就只能被赶走或者被当作食物。而男人的用场只有两项:狩猎,或者伺候女人。

正经男人都是靠狩猎获得肉类食物来向女人求偶,就像阿夏这样;也有不正经的男人不会狩猎,如果他性功能强大,器大活好,也可以通过这种手段获得女人的喜爱,从而得到女人耕种的谷粟主食,反正人不吃肉又不会死嘛。

而这个男人既不会狩猎,又不伺候女人,还很有可能是在别的部落犯了错被赶出来的。部落不可能养没用的罪人,巫就把他收作了奴隶。

按道理,奴隶是部落的共有财产,是不能被个人独占的。但巫说,她需要全身心地事鬼神,人间杂事另需人处理,就把这个奴隶征用了。

人们淡忘奴隶的好处就是她可以任意定义奴隶的用途,因为她拥有第一个“奴隶”。

提到鬼神,大家就快速接受了这个说法,如果巫能更好地事鬼神,为部落祈福消灾,也是一件惠及全族的大好事。

至于这个奴隶,养着也不是不行,反正部落里囤积的粮食足够多养几个人——说起来,现在还能去哪里再搞点奴隶回来呢?

关于奴隶的说辞是捡到他那天阿母教给女女的,女女没有经历过战争时期,阿母却是战争的幸存者。以前大家粮食不够吃,部族之间就会有战争,他们也不能幸免,那时的族老带着部落向东迁徙,放火开荒,误打误撞发明了烧畬法[1],后来阿母又改良石犁,带领部落走向繁盛,也成功平息其他部族的饥饿之火,换来十余年休养生息的安宁日子。

那时奴隶都是一打一打地拉回来,每天都有人肉吃。可惜女女刚刚出生,什么都不记得。阿母说她吃了人肉,女女再吃她的奶,也算是吃过人肉。

阿母说,她可以养着他,让他替她做活。

女女其实不需要一个奴隶,她不需要耕地,不需要狩猎,不需要织布,不需要烹饪,如果没有人生病,她每天的日常就是发呆——如果有人路过,那她就是在“沟通鬼神、祝祷天地”。她的“人间杂事”由一群男人分担,她与他们说好,每次交配完,除了提供食物,还要提供劳务。

现在就是把他们的活都交给一个人干,可以,但没必要,尤其是后来她发现这人听不懂她说话,指挥起来太麻烦。

“你不管他,他就会被人吃掉。”阿母说。

女女想了想,还是管着吧,他还是挺顺眼的,如果被吃了,这张可爱的脸蛋就会变得又丑又狰狞。而且,她太无聊了。

如果她不劳作,就没有事情做,这个世界上没有给人消遣的东西。

他倒是个不错的消遣。

女女发现,他和她很像,除了肤色、体型等外貌上的相似,他们在生活习惯上也有一样的毛病。比如说,食物方面,他们都不喜欢吃肉,每次吃肉的时候他就会露出和上厕所一样的表情,甚至他比她更夸张一些,他第一次吃粟粥时都吞不下去;比如说,他们都很爱干净,上完厕所要擦屁股,而且不能用手、石头擦,他来之前,女女是部落里最喜欢洗澡的人,他来之后,就变成他了——如果奴隶也算人的话;比如说,比起裸奔,他们都更习惯于穿着衣服,他比划了半天才从女女这得到一套阿夏的衣裳,这还不够,不管屋内屋外他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不管天气多热都一直穿着下裳……有这么怕晒吗?比如说,他们都不喜欢劳作,他以前明显没有干过活,在他擦洗时打破女女的陶罐、劈柴时险些劈断自己的腿以后,女女对他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最有趣的是,他似乎不觉得这些问题是一种毛病,至少不是他的毛病。虽然他极力掩饰,但女女能看出,他的不适应不是因为缺乏尝试,更接近于高高在上的俯视。

他不吃肉是因为烤肉难吃,吞不下粥是因为粟米粗糙,洗澡是因为环境肮脏,穿衣服是因为裸奔有罪,不会干活是因为他不需要。

他理直气壮。就算会因为做错事而惶恐,他怕的也只是女女会因此抛弃他甚至伤害他,而非对自我缺陷的检视。

似乎他们所有人习以为常的生活才是需要改正的。

这很不寻常,他身陷囹圄,却心怀高傲。

她把他的衣屦拿去给阿母检查,可是部落里织功最好的、缝纫最好的女人都认不出这是什么布料,又是如何制成。“太精密了!”她们说,“这是天神的作品。”

阿母问:“再给你们十年能做出来吗?”

她们说:“一生都不行。”

一生,就是叁十年。现在没有战争,粮食丰裕,人的寿命延长,女人活得更久,可以活四十年。部落里最长寿的人甚至活到五十岁。

她们的话引人深思。姜是这一片发展得最好的部落,不仅填饱每个人的肚子,还能囤积余粮,部落里的男人就算不出去打猎也有饭吃。那他来自哪里呢?

阿母说:“你要看好他。”

女女的观察成了王瑾瑜的负担。虽然她允许他留在身边,虽然她的眼睛时常注视着他,但她不和他交流。

她好像只是把他当作一个摆件,平时根本不管他,也不让他做什么事,他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只是她会一直盯着。那感觉就像他变成了她养的一只猫,人类不就是喜欢观察猫咪吃饭、上厕所、舔爪,甚至睡觉吗?

她有时也会对他说一些话,起初他因为回答不上来而担心,后来发现是自己多虑。她的观察、说话都是单方面的,没指望他听懂,也没指望得到回应,他听不懂甚至更好。就像人会对着猫咪自言自语,他是她的垃圾桶。

她收下他,却对他没有任何要求。王瑾瑜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如坠梦中,最后又惴惴不安——他怕自己失去价值。

他已经把语言学习提上日程,但这是一项大工程,几天下来他学会了“你”、“我”、“吃饭”,距离掌握这门语言还是有一点差距。哦对了,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巫”。

理智告诉他,他应该绑住“巫”的心。可她的男人太多,这几天已经不知换了多少个,除了阿夏,每次都是新面孔,根本轮不到他。

他觉得自己就像深宫怨妇,每天等待帝王的垂怜……这么说也不太贴切,他不在她的牌堆,她好像不太想和他做爱,甚至没有主动触碰过他。他之前以为她至少对他的肉体感兴趣,不然也不会一上来就强奸他……或许是得到手就不珍惜。

总之,他需要做点什么。新鲜感是暂时的,他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让她离不开他。

他拉不下脸去自荐枕席。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王瑾瑜想得很清楚,虽然他处于劣势,但他拥有现代知识,这是超出他们几千年的智慧。穿越前他正处于一个普通现代人的智力巅峰期,高叁,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白天古诗吟,晚上单词记,左眼微眯,右眼显微镜,一手蒸馏瓶,一手打点计时器——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

穿越题材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因为穿越者自带外挂,受到的教育领先时代几千年!有人说,第一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叁个是蠢材。现代人在现代难以出头,是因为前路都已被天才们踏平,而他现在有机会做第一个天才,前方是高山,但路就在脚下,翻还是不翻?

王瑾瑜突然站起来,吓了女女一跳。他抽风似的走来走去,嘴角挂着迷之微笑,不等她询问,他就一脸兴奋地说:“我想好了,我不能辜负穿越前辈的美名,我要发明创造,我要逆天改命,我要带领原始社会跑步进入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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