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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没有总是,牵手呢。”

“所以他们总是吵架。”沈程面无表情道:“他们不是合格的恋人,别跟他们学。”

“哦。”知乐被说服了。

知乐也挺喜欢跟沈程牵着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长,掌心温暖干燥,被他握着时,有种安心和温暖的感觉。沈程有时只是浅浅握着,有时则与与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门,晚上归来,饭后散步,甚至从书房出来,只要两人走在一起,沈程便总会拉住知乐。

出门在外,更不必说。

从前两人出去,虽也亲近,却远不如现在这般一目了然的亲密。

无论人多还是人少,但凡带上知乐的场合,沈程总会握着知乐的手,于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走过。

“他们,在看我们。”知乐说。

“让他们看,”沈程说:“记得我说过什么——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与知乐十指相扣,微微侧首看知乐,眼中含着令人着迷和安心的笑意,知乐发现这个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着沈程,就不会再注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终都不曾在意过他人目光。从前只是朋友时,他没在意过,如今确定关系后,更加不在意。碰见熟人,会点点头,带着知乐泰然自若寒暄应酬,至于陌生人的目光,则完全不care。

沈程并没有刻意介绍过知乐,但他的态度和举止已说明一切。当一个人足够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侣,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这位伴侣,哪怕他们之间存在着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摆在那里,如今加上沈程明确的态度,众人的惊诧,怀疑,好奇等种种心绪,都纷纷打住,不再评头论足。

更何况,知乐看起来完全不像有什么问题。

漂亮的少年,有点腼腆,不爱说话,却很懂礼貌,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谙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对他温和一点。

知乐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那商场广场。

沈程便尽量抽出时间,带知乐过去。作为领导者,工作是永远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传很久的名言,当你真的想见一个人的时候,自然会千方百计想尽办法去见面。时间挤一挤总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广场尤为热闹。

c城是有名的大学城,广场台阶上坐满了大学生们,谈恋爱的,打闹说笑的,对面主体建筑上的屏幕滚动着某个演唱会,街道上滑板少年们飞来飞去,另一边则传来凤凰传奇高亢欢乐的歌声,一群大妈大爷们摇晃身体,跳着广场舞。

这里如同世界的缩影,包罗万象,熙熙攘攘,青春与暮年,浪漫与现实,在此处碰撞,融合,充满人间烟火气息。

“慢点儿……不要乱跑……”

知乐拽着狗绳,在人群里穿梭。

小乐小程几个月里长大了不少,知乐太过惯它们,饮食上从不管控,于是导致两个小家伙如吹气球般猛长,在同龄狗里,个头与体重绝对傲视群雄,整个圆滚滚的,撒起欢来时,犹如猛虎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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