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歌这个圈子,一般都是有着固定的团队的。说到底,徐清和林骏杰关系好了。一开始能要出高价,后续的话,还能要出版权分成这样一些收益。
如果是纯新人,甚至就是已经在业内有一定名气的词曲写手,想要直接要版权、要分成,也没那么简单。
一首歌几万的价钱,已经绝对算是高价了。大部分文化人,没有那么贪心。这样的收入,其实就已经可以知足了。
你嘛一首歌别说像徐清之前的八万了,按照一首歌两万算。十首歌就是二十万,一百首歌就是二百万。
我一天工作十个小时,每个小时还不写他几百字的歌词?
算下来的话,走上人生巅峰,似乎已经不算远了。
当然,这也就是开个玩笑。实际上的情况,肯定不能这么算。
但是总体来说,直接买断,真的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合作方式了。
而且约歌这种情况,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约歌的话,首先是双方的人,其实是对对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然后经熟人介绍,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情况。
大部分时候,都不是随便写歌就行。买歌的一方,要提出要求,是要古风歌曲,还是摇滚歌曲什么的。具体是有多快的节奏,要表达一个怎样的情感?
在买歌的一方提出这样的要求之后,词曲作者,才能开始想办法为歌手量身打造这样的一首歌曲。除了要符合歌手提出的这些要求,还得要和歌手的音色相契合才行。
要不然的话,人家歌手以前唱的都是低音的软调,你突然给人家拿出来一个《珠穆朗玛》之类的,也是不合适的。
歌是好歌,给钱吧。
人家要你这歌有毛用,音调都不见得能驾驭过来的。
所以约歌,不是这么简单就能完成的。
你拿出歌曲,要让人家歌手好好感觉一下。人家歌手觉得好,这才能把尾款打过来。
要是歌手觉得还是有点不合适的话,词曲作者,就得想办法继续修改,一直到人家歌手满意才行。
没办法,行规就是这样的行规。人家歌手拿出几万块钱,总不能你随便拿出一首垃圾就打发了吧?
所以,要做到高质量、和歌手高契合度,歌手自己也满意等等这些条件,这一次的合作,才算是结束。
你要是觉得歌手吹毛求疵,那就终止这次的合同就是了。把钱退回去,以后永不再次合作,就行了。也不要扯个什么事儿。
要是你写歌的能力真在水平以上,以后也不愁有别的客户。和下一个客户合作的比较好的话,以后打好关系,说不定就这一个歌手的任务,就够你活得滋润了。
对于大部分的词曲作者来说,情况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所以林骏杰之前听到徐清要赚快钱的时候,忍不住有点纠结。
说到底,行情要是做坏了的话。以后可就不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