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em他也终于明白了,哈利为啥会和罗恩说,双枪比魔杖好用了。
emem因为只要你一枪把对手爆头,你就能赢了啊!
emem当然了,《魔兽争霸2》打不过开发人员也就算了,《蜘蛛侠》这种横板格斗游戏,那可就纯吃操作和理解了;虽然初次上手并不熟练,但玩了一会儿后,罗兰便能够明显的感觉到,眼前这款游戏,和技能炫酷的《拳皇》,还真像!
emem重点是,操作还简单!
emem就拿‘→+X’的键位来说好了。
emem用蜘蛛侠搓出这个序列,那就是手腕吐蛛丝;
emem用绿魔搓出这个序列,那就是甩出南瓜炸弹;
emem用章鱼博士搓出这个序列,那就是背后的手臂突然伸长,进行远距离的延伸打击;
emem用蜥蜴教授搓出这个序列,那就是从地上凭空掏出板砖or垃圾桶or石头,向前砸去。
emem说白了,在开发的时候,迈克-莫哈米他们就把每个角色进行了最终细化。
emem什么远程攻击、近身打击、控制技能,这些操作全都被同样的键位给固定,以至于玩家在购买游戏之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所有角色。
emem这么做能帮助玩家快速上手,至于耐玩程度嘛……
emem那当然是跟随上手难度的下降,有着一定的降低。
emem不过,用他们的话来说,“整个游戏的卖点其实就是蜘蛛侠这个名字,以及按照漫画原型制作出来的技能贴图,至于操作性,那只能依靠玩家自己摸索了。”
emem“他们能打出什么样的连招,我们也不清楚。”
emem“就像你这几天在玩《魔兽争霸2》时,能够打出不同战术一样。”
emem“很多东西,都是我们在开发之时想不到的。”
emem对于暴雪三巨头这样的解释,罗兰倒是能够理解。
emem毕竟,暴雪三巨头不过就是个写代码的,他们懂个叽儿的游戏啊!
ememDOTA生于《魔兽争霸》地图编辑器,但却被G胖收入囊中。
emem把别人塞到你手里的钱在丢出去的行为,不就足矣证明暴雪三巨头压根不懂游戏吗?
emem而不懂游戏的家伙说出让玩家自行摸索游戏的话语,罗兰自然是能理解啊!
emem当然了,对于他而言,《蜘蛛侠》现在这种程度,他已经很满意了。
emem容易上手,快速对战,这就是游戏的核心奥义,没必要搞得和《街头霸王》一样,搓个技能还讲蓄力,《拳皇97》就是罗兰最喜欢的难度。
emem毕竟门槛低,受众面就更广,这样愿意掏钱尝试的家伙,也会相应增多。
emem和传统的格斗不同,《蜘蛛侠》是当IP开发的衍生产品卖的,不是单纯的格斗游戏。
emem花了一周的时间举办完暴雪内部第一届游戏大赛后,被电话烦的是头昏脑涨的罗兰,终于神清气爽的离开了尔湾,临走之前,他还嘱咐迈克等人,他觉得《暗黑破坏神》的游戏计划写的还OK,可以尝试拿下对方的工作室。
emem罗兰都开口了,其他人就更没异议了,而就在他们准备约出dor工作室四名创始人,想要商谈收购事宜时,回到家的罗兰,也终于获得了安宁的生活。
emem他都出去躲了一个礼拜了,其他人要是还追着不放,那就真说不过去了。
emem回家之后,由于圣诞节临近,颁奖季炒作的如火如荼,罗兰其实也没啥工作。
emem和奥尔森三姐妹以及詹姆斯一道儿,去影院里看了看皮克斯迈入伟大之路的第一步——《玩具总动员》;紧接着便是给奥尔森姐妹撑了撑场,参加了《勇敢者的游戏》首映礼。
emem首映礼上,曾经帮过罗兰的罗宾-威廉姆斯倒是拉着他问,有没有兴趣参与自己的新项目。
emem“新项目?”罗兰眨巴了下双眼,觉得罗宾-威廉姆斯的询问有些问题。
emem像他这种A-list,怎么可能还会有新项目拉不到投资啊?
emem“对,新项目,米拉麦克斯的,韦恩斯坦兄弟。”罗宾-威廉姆斯倒是点了下头,丝毫没觉得罗兰的诧异有任何问题,“你知道,他们两兄弟,就喜欢省钱。”
emem“他们九五年搜刮到了一个本子,讲得是一个拥有数学天赋的清洁工解开了麻省理工学院数学教授的数学题,但由于叛逆不羁,所以经常惹是生非。”
emem“数学教授欣赏他的天赋,将清洁工保释了出来,并且找了个心理医生,帮他找回了人生的意义。”
emem听罗宾-威廉姆斯这么一说,罗兰顿时明白了,这不就是《心灵捕手》嘛!
emem马特-达蒙和本-阿弗莱克的成名之作,并且让罗宾-威廉姆斯拿到了奥斯卡最佳男配!
emem这种电影拉他入局,他当然是有兴趣啊,可能他问完入局条件后,便直接摆了摆手,拒绝了。
emem“总投资一千万的项目,他们要让出八百万的投资份额?”
emem“重点是,与八百万份额随之匹配的收益,只有除阿美利加外的海外发行权和版权?”
emem“这种条件我根本就没法接受,罗宾,如果剧本版权不在韦恩斯坦兄弟的手上,那你可以让马特和本直接来找我,但如果在的话,我是不可能入局的。”
emem没错,就在罗兰下定决心要借鸡生蛋呢,韦恩斯坦兄弟那边,早已经把这一招,用的是炉火纯青。
emem八成的投资份额就出让海外版权?
emem脑子坏了的家伙才同意被宰!
emem眼见着罗兰连谈判的心思都没有,知晓合作要约很坑的罗宾-威廉姆斯也就此打住。
emem而等首映礼结束之后,无债一生轻的罗兰便包场,拉着詹姆斯陪自己看了两部电影。
emem一部是《007:黄金眼》,另一部则是《十二猴子》。
emem说实话,一开始罗兰拉着詹姆斯前往电影院时,詹姆斯是拒绝的,因为他不喜欢《007》系列,他对那种为了黑毛熊而产生的电影,一点儿都不感兴趣,再加之毛熊已经解体,那种老掉牙的套路,他就更懒得浪费时间观看了。
emem至于《十二猴子》嘛,光听名字他就觉得这部电影有问题。
emem看啥不好?
emem非得去看十二只猴子?
emem有这闲工夫,自己去动物园里看真的不好么?
emem包影院那钱,都够买几百只猴子了!
emem可等拗不过罗兰的詹姆斯看完这部R级电影之后,他才发现,原来罗兰非拉自己过来,竟然是有理由的啊!
emem“刚刚那部电影里面的女主是谁?好漂亮啊!”
emem刚一看完《十二猴子》,詹姆斯直接就摒弃了时空穿梭的剧情,问起了罗兰女主的资料。
emem“你知道她多少岁了吗?”罗兰并没有直接回复。
emem“多少?”詹姆斯异常好奇。
emem“人家叫玛德琳-斯托,五八年的,现在三十七岁了。”
emem“What?这根本看不出来啊!”
emem“看不出来就对了啊!你要是看得出来,你现在还会惊讶吗?”
emem没错,既然《十二猴子》避开了平行宇宙、量子理论、祖父悖论、蝴蝶效应等一堆理论,那罗兰可就真把这部电影当成爱情片来看了。
emem而爱情片的根本是啥?
emem那当然是女主漂亮啊!
emem当年在看《十二猴子》时,他就觉得女主挺漂亮的,后面还因为对方的颜追了《复仇》。
emem现在嘛,再看一遍他也觉得没问题。
emem至于《007:黄金眼》……
emem看的其实也是女主。
emem原因无他,纯粹是新版本的凤凰女索菲-特纳真的没有老版邦女郎法米克-詹森好看啊!
emem当年《X战警:天启》出来时,他就Get不到三傻的颜值,而《X战警:黑凤凰》里的造型,那更是土的一言难尽,再加上詹森阿姨演凤凰女时已经是颜值低谷了,那现在有机会看年轻时的凤凰女,又为啥要拒绝呢?
emem而等《007:黄金眼》放完之后,罗兰更是主动扭头看向詹姆斯,道:“觉得怎么样?”
emem“我觉得OK。”詹姆斯抿着嘴唇点了点头,“和玛德琳-斯托不相上下。”
emem“哎,对了,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看这两部电影?”回过神来的詹姆斯觉得有些不对味。
emem“挑演员呢。”罗兰耸了耸肩,直接用正当理由搪塞了过去,“我手里可是有很多版权。”
emem“挑演员?”听罗兰这么一说,詹姆斯的声线顿时就拔高了不少,“你又准备拍什么电影?”
emem“我爸之前可是和我说,你最近没有开展新项目的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