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碰见巴克斯特了。
——巴克斯特?那贱人在这儿?操他妈的兄弟,哥们儿,我——
——他来这儿办事,白痴。他和十一二个帽衫。
——我操!为什么选这儿?多好的一个夜总会,要被他们毁了!
——天晓得,古巴人和哥伦比亚人之间的什么烂事。他们要血洗一张桌子。
——我操,我得提醒一声我的弟兄。
——你愿意干啥就干啥,我他妈要溜了。
我丢下帕科跑出夜总会,我猜他在里面跑来跑去,告诉他的朋友说这地方要爆了。刚开始我还以为我聋了怎么的。不到五分钟,人们纷纷跑出夜总会,但依然没有响起枪声。火警响了,帕科出来后告诉我。
——你叫你的弟兄出去?
——对。真是好险,他带着国外来的五个表兄弟来开
眼界。
——什么?五个?他那张桌子坐了六个古巴人?
——对,你怎么——
——你他妈的白痴。你他妈狗娘养的弱智。
我订了第二天回纽约的机票。我在机场跳下出租车,被他们逮个正着。四个男人,一个穿棕色西装,衣领长得像翅膀,三个穿夏威夷衬衫,一件红,一件黄,一件红木槿。反抗毫无意义。他们带我出城去盖布尔斯,经过除了树木什么都没有的空地,路边被上次热带风暴毁坏的街名标牌和灯柱依然摇摇欲坠,两家夜总会在大白天显得死气沉沉。他们经过空荡荡的科勒尔盖布尔斯高中,两层楼的建筑物前停着一辆野马。
——上头叫我们带你的活人回去,但不一定非得完好无损,红木槿说。
——因为昨晚的事情?
——嗯哼。
——那是我朋友帕科的错,你知道的。
——我不认识什么帕科。巴克斯特说他提醒了你一声。
——那你们应该去找巴克斯特谈啊。
——已经找他谈过了。好好谈了谈。
——哦。你们的老板,他会……
——谁知道那个女疯子会怎么做?
我说“她”,加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但车里的人都没有吭声,所以我猜大家都没听懂。我望着窗外佛罗里达的景色变得越来越单调。
——我们还在科勒尔盖布尔斯吗?
——不。
——要是她打算杀了我,你们为什么不现在就动手,然后拿尸体喂鳄鱼什么的?
——她对鳄鱼尊重得有点过分,这就是原因。现在你他妈闭嘴。他妈的纽约口音听得我烦死了。
——芝加哥。
——随便。我们到了。
这儿看上去依然很像科勒尔盖布尔斯。他们在车道上停车,两个光着上身的男孩跑出来,一个拿着水枪追另一个。沉睡的街道空荡荡的。马路对面,一辆蓝色雪佛兰等在一辆野马背后。我来自纽约和芝加哥,一直不习惯近郊的生活,所有东西都铺得那么宽和广,一幢屋子,两辆车,三棵树,这条路到头的另一侧又是完全相同的布局。这幢屋子和前面一幢还有后面一幢都那么相似,怎么看都是存心造成这样的,就好像外来者想变成美国人却用力过猛。这些屋子千篇一律,而且真他妈的大,全都只有一层,就好像上楼便会失去空气。屋子都有西班牙风格的瓦片屋顶,外墙涂成各种柔和的颜色,眼前这一幢是蓝色。你来到科勒尔盖布尔斯,很快就会注意到宅邸和超大型豪宅之间的区别,前者在散发某种品味,后者着意彰显房间为数众多,就像呆子脸上的青春痘。庸俗透顶的破玩意儿不停号叫:狗娘养的快看,老子他妈的有钱,刚刚买下了这幢豪宅。
这条车道特别长。两边种着棕榈树,就好像这儿是什么椰子种植园。不过屋子本身并不粗鄙。石砌拱廊笼罩前门,宽阔的玻璃窗能让你从室外看见非常时髦的客厅。棕西装指了指前门,我小小地松了一口气。也许他们只是想聊聊,至少先礼后兵。文明,优雅,哥伦比亚毕竟在大陆上,或许多多少少学到了些古巴粗胚从来没有过的品味。只有棕西装跟着我走进前门。
家常菜的香味。我饥肠辘辘。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停下了脚步,棕西装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险些摔倒。
——妈的轻点儿。
棕西装扬了扬枪托,我连忙住嘴。
——夫人不喜欢家里有人说粗话,他说。左手边的另一道石砌拱廊通往客厅,一个满头茂密黑发的小男孩盯着我,好像我们在录《芝麻街》的现场节目。培根和煎饼。我们跟着培根和煎饼的香味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