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em黎彦被抓后不久,完整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那之后没过几天,作为受害者之一,阮玉京被叫去警察局问话。
emem那时候负责给他做口供的,就是雷朝雷警官。
emem因为答应有必要的情况下出庭作证,阮玉京跟这位雷警官互换了联系方式,担心工作起来对方联系不上他,他还把对方的号码放进了白名单。
emem阮玉京按下接听,把手机举到耳边,“喂,雷警官,找我有什么事吗?”
emem雷朝说:“是这样的,我是来给别人传话的,有人想见你,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emem阮玉京还以为黎彦的案子快开庭了,雷朝联系他上庭帮忙做证呢,“谁想见我?”
emem“郁绍元。”
emem“……”
emem雷朝说郁绍元现在有点粪坑里石头的意思,态度很嚣张,几乎油盐不进,那么多人证和物证摆在他面前,他死活不愿意认罪。
emem虽说证据已经齐全,他认不认罪都不影响最终判决,可如果一审结束后他不服从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结束后他还不服判决,想办法抗诉,到底有点浪费纳税人的钱。
emem所以综合考量之后,检方跟他进行了交易,只要他主动认罪并且放弃上诉,他们同意他受审前见阮玉京一面。
emem当然了,前提条件是阮玉京也愿意去见他。
emem雷朝说:“我知道你现在的状态跟他脱不了干系,你如果不愿意看见他,我们充分表示理解,也愿意尊重你的个人意愿,可是……”
emem阮玉京打断了他,“雷警官。”
emem事实上,从很早之前开始,阮玉京就在盘算该怎样才能见到郁绍元。
emem很久很久之前,在所有的一切都没发生之前,阮玉京跟其他人一样,信任着现有的司法体制,觉得它就算不能百分百完全体现公平,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很大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的公正性。
emem现在他当然也还是信任的,至少大体上还是信任的,细枝末节方面出现一些微小的分歧。
emem好比在郁绍元这件事上。
emem按照现有的法律标准,郁绍元的行为顶多涉及故意伤人、失手杀人、非法监禁、非法从事有毒药物的研究等等,就算顶格判,他至多无期徒刑,很大概率则只判十几年、几十年,如果他在监狱里表现好,还有很大概率获得减刑。
emem可是在阮玉京看来,他明明就算死立执就没法泄他心头的恨,枪毙、注射、电击,除非使用传统手段,当街进行五马分尸,或者绑在柱子上一片片凌迟,否则不能解他心头的恨,更别提只是单纯进监狱做做苦力。
emem既然这样,那他就只能靠自己去获得想要的公平。
emem想要完成这件事,前提条件是见到郁绍元,本来他以为至少要等到判决结束,等郁绍元正式被收押,他才能有机会去见他,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