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样,势必会让灵丹或者灵液的灵气少上一些。 但不至于炸炉。
毕竟这金阳芝他可只有一个。
若是不成,他找不到第二株纯金灵物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阵丹香充裕而出,化为金色的灵雾,回旋在丹炉之上,并且还开始演化,化为了天牛抬首的模样。
但依旧没有青色和红色。
这也让叶景诚瞬间大喜。
他大手一招,丹炉的炉盖飞起。
里面的金色灵液也朝着他飞来。
这也是他第一次炼制完灵丹没有清炉。
随着金色灵液覆盖他体内,顿时一股刺身的感觉传出。
叶景诚没有犹豫,立刻运转代灵秘法。
随着一个又一个灵诀掐动,顿时一股吸力出现在他体内。
他的身上,也全部被金光笼罩。
这一幕看的旁边的赤炎狐自然不解,只不过没有叶景诚的命令它也不会有其他动作。
只是将幻影尽数收回。
它呖呖两声。
远处木妖也看到了叶景诚如今被金光覆盖。
“主人这是也吃进阶丹了?”桃木木妖之后,还有石灵。
而听到桃木木妖如此一说,远处的金鳞兽和鹏鱼还有玉麟蛟也都看了过来。
“闭嘴1却见赤炎狐骄喝一声,让桃木木妖悻悻而回。
这本来就是主人,它可不敢逾越,加上赤炎狐还会诡异的青紫灵火。
青色灵火扑不灭,紫色灵火则是火由心生,防不胜防!
当然,它只有二阶,其实所有兽它都有些怕!
只不过赤炎狐对它威慑最大。
也最让它忌惮。
……
随着时间的流逝,又是十日时间过去。
叶景诚睁开双目,一股金光顺势落出,又很快消散在空中。
他并没有立刻起身,而是内视己身,只见他体内,除了四元天府外,此刻还有了一座细小的金色灵芝。
这灵芝好似是在他体内生长的一般,并且还在缓缓的吸收着金属性灵气。
叶景诚脸上浮现笑容,他又取出测灵石。
虽然他其实大致能感应灵根,但最好最准确的还是测灵石。
随着测灵石的灵力涌过,叶景诚也看到五色灵光冲天而起!
并且此起彼伏,宽裕的蓝色灵光都超过了十尺。
这一幕也让叶景诚震惊无比。
他的水灵根灵光长度竟然达到了十尺有余,这可是绝世天才的级别。
而要知道他第一次测灵根的时候。
他是半尺多一点,绝不算好。
但很快他的惊讶就消失了,因为金相灵根并不好,这代表其他四相不过是因为灵兽通兽的。
如果他将灵兽通兽的灵气全部排出体内,他的灵根估计会变回来。
而让叶景诚意外的是,金隼的灵气也第一时间朝着他通兽而来。
这些灵气一股脑涌过那灵芝,竟然被吸收大半。
这灵芝也似乎肉眼可见浑厚了一些。
这代表他已经能吸收金相灵气了。
不过他需要尽快更换功法,毕竟金隼的灵气按理来说,纯净无比,绝对不可能会还有小半不能吸收。
这只能说他没有功法去吸收。
能吸上一半,已经是代灵之法形成的灵芝灵影极为神奇了。
叶景诚走下高台,并没有直接去改修功法。
他这可是又闭关了小半年。
他取出家族令牌,只见令牌内,已经有答案。
叶学苍已经将五相天元经和五灵真典对比过了。
他作为金丹修士,眼光自然不是叶景诚能比的了的。
在玉简之中,阐述了五相天元经的优势,又阐述了五灵真典的优势。
前者进境平缓,没有瓶颈,因为五相互相转化,但缺陷也在于若是平衡不足,就无法突破。
而后者五灵真典,秘法威力大,本命法宝强悍,哪怕是炼制四阶本命法宝都不会显得威力不足。
同时各相的表现也会极为突出,叶景诚甚至可以只修一灵都可以突破。
但这种对真元的要求更为凝练,平日里修炼就要缓慢一些。
不过突破境界自然要好上不少。
不过让叶景诚一愣的是,叶学苍让他‘兼修’!
不过这兼修不同于两者都修,而是修炼五灵真典,但同时也多加转化,五相相生相克。
相当于修炼五灵真典的同时,以五相天元经时刻锻炼真元。
这一法子倒是让叶景诚没想到。
但叶景诚却也清楚,这是叶学苍在提醒他,如今要注意修炼速度了。
毕竟他修炼太快的话,他就不适合呆在明面之上。
否则迟早被太一门发现。
哪怕他是灵体。
加上这五灵真典可是五行真君修炼的功法,比五相天元经还是好上一些。
两者配合,虽然速度慢了一些,但对叶景诚未来绝对帮助不校
而且五灵真典的秘法,都可以说是三阶的秘法了,全力施展,恐怕寻常同阶修士都无法抵挡。
五行真君也是凭借着强大的秘法,名噪一时。
而这秘法分别是火灵秘法朱雀真炎-焚天,水灵秘法玄武巳水-神怒,木灵秘法青龙神光-返生,土灵秘法麒麟玄土-真殿,金灵秘法白虎刑剑-破杀。
叶景诚想到这,也准备就按照叶学苍的话语,不日就开始转修。
而看完了转修的消息,叶景诚又看向其他消息。
其中让叶景诚欣喜的是,叶景瑜已经突破了紫府,叶家的紫府修士,再添一个。
而凌云峰这边,叶星水也提前突破了筑基。
算是两个好消息。
除此之外,便是闲云山已经被叶家完全掌控,并且暗中龟祖还有去查看过,魏家并没有耍什么小心思。
接下来他就可以带着楚烟青回闲云山,让其查看曾经的楚家族山。
稍稍减弱楚烟青的心魔。
同时,家族的酒楼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只等他去太昌仿市就能开业了。
太昌仿市的酒楼目前来说,是叶家崛起的关键。
同时,叶景藤那边应该也联系的差不多了,加上叶景诚在婚礼的布置,酒楼的生意并不担忧。
婚礼结束了,明天恢复两更
(本章完)